全国性保险中介公司可行性研究_硕士学位论文(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 38 1 1 绪论 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的改革就进入一个全新的时期,贸易壁垒和贸易保护将在一定程度上减弱,我国各行各业在面对机遇的同时,更 多的是面临一些现实的危机,如何迅速有效地研究对策,是摆在每一个行业、企业面前的一个挑战,金融行业首当其冲, 1998 年爆发的亚洲金融风暴就是例证。 1992 年美国友邦将第一代代理人制度引入中国,我国的人寿保险事业从此揭开序幕,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保险公司主体从无到有,竞争一步步激烈,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高级管理人才和专业团队管理人才变得炙手可热,新公司的进入往往依靠高薪聘才,甚至不惜恶意挖角,导致市场上出现了一批重复跳槽拿聘才利益的 “跳蚤和蝗虫 ”,人才的恶性竞争加大了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如何让优秀人才沉淀成 为新的行业课题;二是各主体保险公司的业务面临同质化竞争,角逐主要转入产说会推动业务和银保业务的模式,造成代理人的业务技能和管理人员水平泡沫化,主体公司在竞争过程中有 “杀鸡取卵 ”的市场倾向,客户投诉量随保费规模扩大的同时上升,市场竞争缺乏真正的核心竞争力;三是保险公司与代理人关系的定位有待重新调整。 保险代理人与保险公司之间属于代理与被代理的关系,应该说代理人与保险公司之间地位是平等的,而事实上并非如此,保险公司单方面居高临下,制定霸王条款,代理人必须遵守公司制度,天天到保险公司上班,迟到和未到动辄就考勤扣款, 全国 350 万代理人绝大多数人没有“五险一金”待遇,没有任何底薪,完全是天生天养做多少拿多少,一旦违背保险公司的条条框框就可能被开除出局,代理人在保险公司的所有贡献瞬间前功尽弃,两者之间没有任何退出机制,可以说曾经风光一时的第一代代理人制度随着时间推移和市场磨砺已经走到山穷水尽的地步,新的模式和制度呼之欲出。 2020 年泛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成立,揭开保险中介新的纪元。 2020 年 7 月 1日,华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正式成立,引入第二代保险代理人制度,在市场中激起新的涟漪,带来了生机。 但是,保险中介在中国毕竟是个新鲜事 物,究竟应该如何发展,采取何种发展模式,采取何种竞争策略和盈利模式,都没有可以借鉴的先例。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截至 2020 年底,保险中介企业在全国已有 2579 家,但真正有较大影响力的就只有几家。 基于社会分工来说,组建保险中介公司来代理保险公司的一些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既能够节省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也方便保险公 2 司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开发与管理专事保险产品,从而提高保险公司的经营质量,达到增强企业竞争实力的目的。 所以,保险市场的发展在客观上向我们提出了进一步培育和完善保险中介市场的要求,而保险中介市场的亏 损使得部分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存在违法、违规经营的行为。 一是部分保险中介机构开业初期,迫于生存压力和保险公司的挤压,为保险公司套取手续费提供便利的行为时有发生。 二是少数有行业背景和垄断资源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利用这些优势开展不正当竞争,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三是部分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经营行为短视,不重视和保险公司建立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而是利用自身的保险业务资源,在各家保险公司之间炒作手续费价格。 这个问题在一些新设保险公司较多,竞争激烈的地区尤为明显。 研究的目标和内容 研究目标 保险中介的组建和发 展是一个全新的课题,我国的保险事业发展才短短二十余年,从研究专家到行业监管都没有可供借鉴的成功先例,如何构建成功的模型,既需要专家的重视,多到基层进行调研,从中找出规律,从而形成对行业具有预见性的指导,也需要国家的政策支持,让中国的保险中介市场具备广阔的市场空间和发展前景。 研究内容 保险中介行业的研究在中国是史无前例的,虽然保险制度发源于资本主义的西方,经过 325 年的发展变化,已经形成了一系列的保险理论和管理规律,但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制度和发展模式迥然不同,尽管中国仅用 20 年就走完了西方近 300 年的保险发展历程,但纵观目前保险市场的发展,完全是生搬硬套,根本不符合中国的国情和市场需要。 因此,保险中介行业应该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走出自己特色的保险中介之路。 组建全国性的保险中介企业是个系统工程,包括市场的调研、公司职能部门的设立和职责分工、分支机构的组建、盈利模式、营销政策、基本法的制定、独立理财顾问制度、激励机制、培训制度、文化的内涵、财务管理、企业创新、后勤服务等诸多方面,缺一不可,一个成功的保险中介企业一定是诸多方面綜合优化的典范。 3 研究思路 本文通过使用列举法、归纳法、推理法等方法, 结合所学的理论知识,按照量化标准原则,找出可用的规律,从市场状况、面临的问题、找出方法、总结问题、最终解决问题。 具体思路如下:本文第一章为概论部分,第二章先从目前保险的背景和现状,看到市场的空间和中介的必然性;从中介的现状研究,提出中介产销分离发展的趋势;第三章分析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确定公司的组织结构,并就公司人员安排以及公司制度与文化建设方面进行剖析;第四章主要是提出公司具体的运行策略,在明确影响行业发展因素的基础上就公司的策略规划及运行模式的可行性进行分析;第五章旨在通过分析公司的盈利模式与财务测算判 断建立全国性保险中介公司的可行性;第六章归纳总结本文的研究结论。 4 2 国内外保险业及中介业发展现状与趋势 保险的出现,已有 600 多年的历史;对保险进行经济学意义的理论研究则是从十九世纪末才真正开始。 保险是现代市场经济的产物,因而也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发展。 纵观世界上各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保险市场发展状况,我们可以感受到保险业在经济中的巨大作用。 在当今市场经济发达国家,保险产业已经发展到了一个比较成熟的阶段,保险业己经成为与银行业、证券业并驾齐驱的三大金融支柱产业之一,在国民经济中发挥巨大的作用。 国外保险业及中介业发展的现状 从各国保险中介市场的结构、功能和模式来看,由于历史、经济、文化等因素的不同,保险中介市场的发展各具特色,同时也呈现着专业化和职业化的发展趋势,保险中介行业对于整个保险行业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英国保险中介市场 英国是世界现代保险制度的发源地,国民的风险观念和保险意识强,英国的保险中介市场是以经纪人为主体、 代理人 和直销渠道等多种形式并存的体 系。 从中介业务的结构看,保险经纪人完成了英国 财险 业务的 60%以上、个人寿险业务的 1/3以上、养老金业务的 80%以上,而闻名世界的劳合社的每一笔业务都必须由经纪人来完成,更是体现了保险经纪人在保险中介市场的突出地位。 美国保险中介市场 美国作为世界上第一大保险市场,逐步确立了以保险代理人为主体的中介制度体系,采取的是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并存的中介制度模式,专业保险中 介销售公司的保费收入占美国保险市场 65%,美国现在上市的专业保险中介企业,市值均在 10 亿美元以上,个别佼佼者市值甚至超过 100 亿美元,由此美国保险中介公司市场地位可见一斑。 德国保险中介市场 德国的保险市场市场监管比较严格,体制比较健全。 逐步形成了以专用代理人为中心的代理制,以保险经纪和直销渠道等的保险中介体系为辅助的局面,近 20年来,随着保险市场的日益成熟,德国的保险中介行业中,以保险经纪公司和兼业 5 代理为主的中介机构在 2020 年占据了市场份额的 60%左右,而 1986 年只占市场份额的两成,短短 21 年间增加了 40%。 印度保险中介市场 保险经纪人的地位非常显著是印度保险中介市场的一个突出特点,印度的保险经纪人制度受英国保险经纪人制度的影响,在保险市场发挥着重要作用,且实力很雄厚,不仅在国内市场安排保险和再保险业务,还活跃在国际市场上。 国内保险业及中介业发展的现状 中国从十九世纪出现商业保险,到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已经有数百家保险公司。 但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背景决定了中国当时的保险市场处于商品经济不发达、且受外国资本操纵的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国家设计了国营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并很 快(到 1956 年)使其他(包括私营、外资)保险公司退出了中国保险市场。 与此同时,由于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人们对保险作用认识模糊,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本身也开始面临命运的抉择。 1957 年全国性的保险业务停办,只有个别地区如上海等,坚持到六十年代中期。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保险业得到了恢复,至今走过了 20 多年的发展历程。 伴随着改革开放的巨大成功和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保险业也得到了迅速发展。 国内保险业市场状况 保费规模方面,截止 2020 年底,我国保险业以 1630478 亿美元的总保费收入位列世界第七位,占 世界保险市场的份额 %。 保费规模排名世界第一的是美国,总保费收入 11397468 亿美元,占世界份额 %,其次是日本,总保费收入 5059566亿美元,占世界份额 %。 第三位是英国,总保费收入 3092418 亿美元,占世界份额 %,前三强的保费规模几乎占了世界保费规模的“半壁江山”。 保险密度方面,保险密度是反映该地国民参加保险的程度,是按当地人口计算的人均保险费额。 截至 2020 年底,中国的保险密度为 美元,位列全球第 65位,大大低于全球平均水平 美元。 位列第一位 的是荷兰,保险密度 美元;第二名是瑞士,保险密度 美元;再次是丹麦,保险密度 5529 美元。 保险深度方面,保险深度反映了该地保险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是指某地保费收入占该地国内生产总值( GDP)之比。 截至 2020 年底,中国的保险深度为 %,位列全球第 43 位,低于全球平均水平 %的比例。 保险深度位列第一 6 位的是中国台湾地区,保险深度达到 %;第二名是荷兰,保险深度达 %;再次是英国,保险深度达 %。 除了在相关指标方面,我国保险业发现情况完全落后于西方 发达国家外,在实际保险赔付方面,尤其是在重大灾害赔付方面,也与西方发达国家相去甚远。 2020年汶川特大地震的保险赔付总金额约 ,而地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 8451亿元,保险赔付占比不到 %; 2020年北京特大暴雨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 100亿元,截至灾害爆发月底,在京保险公司共接到因强降雨造成损失的各类报案的估损金额 10亿元,赔付占比不足 10%。 这些实例凸显了我国保险业在灾难中发挥作用微乎其微的现实。 从国外经验来看,在自然灾害面前,保险业大有可为,发挥着无与伦比的巨大作用。 2020年日本 ,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据美国的 AIR 全球风险评估公司估计,此次地震给日本造成的直接损失在 136亿美元左右,保险理赔金额高达 ,保险赔付占比高达 88%以上; 2020年美国东海岸遭受 “桑迪 ”飓风的侵袭,造成约 200亿 美元 经济损失,而保险机构最终赔付约达到 50亿美元至100亿美元。 从日本 “桑迪 ”灾难后纵观保险赔款 的比重相当高,均超过 50%以上,而日、美政府直接支付用于救灾的钱款并不多。 相比之下,我国汶川、玉树、舟曲地震等天灾人祸中,保险行业总的捐款额大于赔款数额,简直是不可思议。 如何在政府的组织下编制巨灾防范体系的“保护网”,同时提高百姓的风险意识和投保意识,如何发挥保险企业、保险制度的市场作用,减少政府的直接干预和主导将会任重而道远。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中国保险市场的发展程度与经济总量和市场的需求完全不匹配,中国的保险业处在发展的春天里,这是一个具备高市场容量、高增长性的独一无二的广阔市场。 中国经济总量排世界第 二,可保险费规模却排世界第七,保险密度和深度位列世界 64 位和 43 位,这与中国经济发展的水平极不相称,中国保险必须顺应世界发展大势,发挥保险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保险的滞后除了与我国保险发展的时间有关,也与我国现行的政策环境、营销制度、中介发展等诸多因素息息相关,保险制度面临诸多瓶颈,中介公司的大改革、大发展势在必行。 国内保险中介业发展现状 保险中介在我国是指保险代理公司或经纪公司,其主要作用是在保险消费者与保险公司之间搭建一座桥梁,专门从事保险业务咨询、价值衡量与评估、风险管理与安排、损失鉴定与理 算等中介服务活动,以招揽保险业务为目标,依照国家法律 7 规定获取手续费或佣金的单位或个人。 下面就从内地与港台地区两个方面对我国保险中介业的发展现状做一个简单的描述。 从大陆内地方面来看,截至 2020 年第一季度底,全国共有保险专业中介机构2553 家,其中,全国性保险专业代理机构 43 家,区域性保险专业代理机构 1773 家,保险经纪机构 422 家,保险公估机构 317 家,全国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注册资本 亿元,同比增长 %;总资产 亿元,同比增长 %; 2020 年第一季度第,全国保险公司通过保 险专业中介机构实现保费收入 亿元。 我国保险中介市场目前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相对于经济社会需要和保险业发展还存在极大落差。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化发展,国际市场竞争环境日益加剧,尤其是随着人口结构的发展变化、老龄化社会的提前到来,对养老保险、分红保险和健康保险等产品的需求会急剧加大,人民生活和社会经济的发展面临着更多的不确定性,保险作为化解不确定性风险的重要途径,将迎来国民巨大的市场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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