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扶贫项目工程安全质量制度汇编(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二级:( a)从各支路出来至吊车(塔吊、门吊等)的配电盘,内装下一级各支路的控制开关;( b)从各支路控制开关至下一级负荷中心的盘:内装 CT 电压、电流表、漏电保护器,并 标明电压等级。 三级:从负荷中心至作业面的可移动式电源盘或橡套软线(水线)盘,内装漏电保护器及方便接线的端子(即不用钳子或螺丝刀便能接线),并应标明电压等级、供电制式和使用范围(如便携式电动工具、机具、器具等)。 1 电缆敷设时应由工程管理部统一规划,尽量避免重复勘查定位。 敷设完毕后向各施工用电方提供电缆走向图,并在地面上设立警示标识(如“直埋电缆”,“地下电缆、有电危险” 13 等)。 电缆在道路边或建筑物边缘敷设时,应尽量沿直线布置,敷设深度应在 ~,电缆上下应铺软土或沙土。 转弯处和直线段 应每隔 20m 设电缆走向标志。 2 施工用电应根据电压和用途选用不同结构的开关,严禁将单相电源接在三相开关上使用。 2 施工电源盘(柜)在正式投入使用前应做好绝缘性检查,确认无负荷后方可送电,确保内部装置的完好性。 严禁从配电盘前、盘后或倒送电的方式接线,负荷电源线和盘内接线要整齐统一。 2 集中供电一、二级电源盘的外壳接地要求良好、连接紧固可靠,接地线的截面应选择合适,能够满足单相接地时短路电流的要求。 2 配电盘(二、三级)中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 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 ;对于潮湿场所和有腐蚀性的场所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 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 2 在高压带电区域工作时,人体与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 电压( KV) 安全距离( m) 6 以下 10~35 44 60~110 2 现场必须设置足够数量的安全供用电警示标志牌。 2 配电间及作业场所应配置一定数量的用于电气火灾事故的消防器材。 2 一般情况下严禁带电检修、作业。 (注:紧急抢险除外) 2 供电主管单位(直属工地),应自行检查安全供 电和安全检修等防护用品,供用电做到对事故的“预测、预控”。 (包括:电源盘及线路、绝缘手套、面罩,绝缘拉杆,高压验电器,沙箱及适用于电气消防的消防器材等并做好记录) 重大的停、送电及电气检修工作,不得一人单独进行。 3 施工用电的变压器及一、二级配电盘的安全工作接地电阻应小于 4Ω。 3 在靠近超高压带电区域工作时应制定相应的“防静电措施”,防止电击、感应电和触电高空坠落事故的发生。 14 3 各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安全用电常识的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 3 供电主管单位(直属工地)及各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从 事电气作业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培训(包括:触电、电气火灾、外伤等)。 3 项目部及各施工单位每年分别组织进行一次春季和冬季施工用电安全大检查,对存在的事故隐患下发“问题整改通知书”并监督落实。 每年在雨季来临之前对供电系统进行接地电阻的测试工作,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四、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责任到人随时检查杜绝火患。 制定安全防火应急预案,并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明确发生火患应急措施。 施工现场及生活区购置消防器材,对施工人员开展安全教育明确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 氧气、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远离火源存放火源。 施工现场及生活区供暖火源专人监护,防止火灾、一氧化碳中毒发生。 生活区内严禁私自采用电器取暖。 登高及机械作业施工前安排专人清理现场,霜、雪、浮冰清除干净方可进行施工。 定期检查设备,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五、安全设施及安全防护装备管理制度 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设施(如:安全阀、压力表行程限制器等设施),均由相关部门校验合格。 电源箱内的安全保护设施(如漏电保护器、接地线等)应完好、无损伤。 生产区域中的消防器材应配备齐全,经检验 合格产品。 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用品和器具,都应检验合格。 各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应有专人负责,经常检查维护管理,定期作专业检查和校验,将检查校验情况进行登记建档。 各种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器具)要由专人负责管理,经常检查和维护保养,落实到人。 各种安全设施要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 各类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器具)要按有关规定规程,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校验,并将检查,校验情况载入档案。 15 安全设施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 即复原。 若确有必要须由施工班组提出申请报项目部同意由项目经理(或专职安全员)批准后方可拆除。 凡经改造或新设计安装的安全设施,必须经过检验、试验合格,报经各类安全设施的主管部门后,方可使用。 1 防护器具的选用和保管 1 根据工作内容正确选择和使用合适的防护用品和器具。 1 各种防护器具都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 每次校验后应记录,主管人员应经常检查。 1 建立防护用品和器具的发放,并根据有关规定制订发放标准。 六、施工机械及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为防止机械 发生伤人事故和机械设备损坏事件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凡是进入施工现场的大型施工机械,必须报审检验和审批。 未经报审验收的施工机械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操作人员必须有专门的操作证件。 一般施工机械及工器具,在进场之前,必须进行检修,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自动报警装置应完好齐全,缺损的应及时修复,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的或失效的机械不能使用。 工器具必须做到摆放整齐,管理制度健全,无丢失和外流有专人检查和记录,施工队班组,每次使用前要进行班前检查,对不合格的安全用具应立即销毁,有 缺陷的不能使用的设备,应单独存放。 凡是机电设备,必须设置规范的接地装置,牢固的接地,严禁线中串联接地,严禁预约停送电时间的方式进行电气检修。 必须先切断电源并接上“禁止合闸”的警示标志。 进入施工现场机械必须挂有安全操作规程,专人负责,专人操作,做到施工员先检查后施工的原则进行作业。 工程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机械器具安全专项检查制度,对检查有问题的设备作好记录,责令整修,并进行复检后方可进行使用。 七、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凡在项目部施工现场服务的车辆都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 例》和项目部的交通管理办法。 做到车况良好、车容整洁、三证齐全、自觉服从项目部保卫交通人员 16 指挥,严格按照现场交通标志安全行驶。 凡各施工单位及项目部所属车辆,必须持有项目部保卫交通部门统一发放的内部车辆通行证,凭证出入。 凡施工现场的临时外雇劳务车辆,入场前必须先到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营运手续,然后到项目部保卫交通部门办理车辆出入临时通行证。 非施工车辆进入厂区现场,应在门卫登记,留存有效证件,征得门卫同意后,凭项目部内部临时通行证方可进入,出厂时换回原证件。 现场所有车辆都要按现场限速标志限速行驶,时速 控制在 5 公里/时以内,做到礼让三先,安全行驶。 严禁非施工服务车辆驶入现场施工作业区,按规定定点停放。 严禁自行车、摩托车驶入现场施工作业区,按现场规定定点存放。 严禁人货混载,违章拉人,超载超速。 严禁酒后驾车、无证驾驶、开英雄车、开带“病”车。 违反上述任何规定,项目部车管人员有权当场制止,未造成后果者,对当事人批评教育,并罚款 50~100 元。 对造成后果的,依照项目部交通管理办法,严肃处理。 所有现场施工服务车辆必须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 项目部的土方车、机 动翻斗车、装载车、罐车、泵车等大型施工车辆,没有单位领导批示,一律不许驶出施工现场大门。 各种车辆出门必须靠右行驶,主动停车、接受门卫检查。 凡拉运货物出门的车辆,必须持有项目部保卫部门统一印发的物资出门证,经门卫审查、印签齐全、物证相符方可出门。 凡无正式出门证或物证不相符者,任何物品不许拉运出门,门卫有权扣留,扣留后补证无效。 八、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坚持基建程序;坚持合理施工程序;组织有秩序的均衡施工。 严格遵守总平面管理,确保厂区道路和排水沟道畅通、整洁,基坑土方及时回填、清理。 施工操作符合安全规程和工艺规程的要求,不蛮干;合理使用和保管好工器具;爱护施工成果,不损害,不乱打孔洞。 脚手架搭设整齐牢固,架板、栏杆齐全;刺丝围栏整齐;操作时坚持按规定使用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17 所有坑洞盖板、围栏及平台、楼梯栏杆齐全。 各种材料设备堆放整齐,成行成线。 施工机械经常保持完好整洁,防护装置齐全完好,摆放整齐。 施工用水、电、乙炔、氧气等管线,布置合理,使用符合规范,皮带按规定敷设整齐,防止踩、碾、压,经常维护完好,用毕及时拆除、清理。 施工场地经常保护整齐清 洁,施工作业做到工完场清。 施工现场不准高速行车,机动车辆场内时速不超过五公里。 1 施工现场按施工单位的主要施工区域划分各单位“文明施工专责区”,各区域内有关文明施工事宜,由专责单位负责。 1 随着工程施工的进展,工程管理部每季初对专责区域进行一次调整划分,通过图示或文字说明加以明确。 1 每个文明施工专责区,都可能有二个或数个单位在其中同时施工。 该专责区的文明施工由专责单位负全责,其他单位必须执行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做到互相配合协作,不违章作业,工完场清。 专责单位有权监督其文明施工的执行情况 ,如有违反规定现象,应进行阻止或报告工程管理部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 1 各施工单位应将负责区分解落实到所属施工队或班组,进行分级管理。 1 各施工单位对所属专责区应建立定期检查清理制度,除做到工完场清外,还应随时干随时清,每天一次小清扫,每周一次大清扫。 1 工程管理部对各施工单位文明施工专责区每月检查一次。 九、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本制度所指环境保护,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土地、野生动植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 乡村等的保护。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各级领导必须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明确环境保护责任,加强对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全体员工自觉执行环境保护措施,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防止和尽量减少对施工场地和周围环境的影响。 各工程项目应执行电力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的规定。 工程管理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根据施工过程中或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等可能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单独编制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部将环境保护教育纳入教育培训计划。 安监部门在组织 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时,针对工 18 程的实际,将环境保护的措施和要求,以及环境保护的法律知识作为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对员工进行培训教育。 工程现场的办公区、生活区应采取绿化措施,改善生态环境。 现场设置足够数量的废料、垃圾筒和水冲式厕所,并有专人清扫,保持现场施工环境的卫生。 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集中处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工程项目竣工后,应及时修整和恢复在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的生态环境,并尽可能采取绿化措施。 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措施的,以致造成环境 破坏或污染事故的施工单位和个人要追究责任。 对环境保护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篇、质量管理制度 一、工程项目物资验收制度 物资合同、技术协议签订后,材料责任工程师根据合同、技术协议、采购清单内容以及施工验收规范制订验收自检策划,会同技术部、质量管理部门审核策划的合理性并作为验收依据。 物资到货时,保管员依据合同清单内容对到货物资进行核对并注明到货日期、核对清点数量、签字接收(主要签署意见为“数量是否与到货清单数量一致”),根据项目部负责人意见指定卸货地点,及时登记物资到货 记录;材料报验员根据合同清单核对到货物资质量证明资料等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合同、技术协议要求,通知材料责任工程师进行自检准备工作。 材料责任工程师组织并会同质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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