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转型中农民非制度性政治参与研究硕士毕业论文(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系、全新模式 以及 这一模式构建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经济学界的研究让我们 意识 到乡村 经济 发展在影响 农民政治参与 中的 基础性地位。 综合所搜集的资料,从政治参与的研究趋势来看,近年来学术界对农民政治参与的研究体现以下的特征: 第一,非制度性的、无序的政治参与纳入到政治参与的研究的中来,政治参与的研究视野在不断扩大。 第二, 探讨新的政治参与路径,在继续关注传统的制度内政治参与 路径的同时,试图探索新的渠道。 第三, 从关注政治参与主体的行为研究到关注 主体 行为和行为主体的权利并重。 不可 否认 , 诸多 相关的研究对于我们认识中国农村社会政治关系和权力结构,提供了许多相关性的结论和方法论启示。 但这些从不同理论视角以及不同的理性关怀得到的成果, 对于研究 中国社会加速转型时期 、 农民 群体的非制度性政治参与还有待进一步深入,这样的研究空缺 为我们 从新视角 研究当代农民的非制度性政治参与,提供了 进一步研究的 空间和出成果的可能。 第 1 章 导论 4 分析视角及内容框架结构 论文 主要研究当今中国农民的非制度性 政治参与 的现状 ,包括主要形式、特征 和效应 ,我国农民非制度性的政治参与的原因分析, 在此基础上,笔者 提出 了 完善我国农民政治参与制度的参考性意见和建议。 根据本文的选题要求和研究目的, 采用的方法主要 是 理论指导下的实证研究。 首先, 论文采用 理论 研究 , 主要是对农民行为的分析 , 是对加速转型背景下的中国社会 农民的政治行为的研究。 其次, 论文侧重于实证研究。 本文以江苏省 沭阳地区 为个案作为考察对象, 沭阳因 “仇和新政” 1而扬名全国, 它作为沭阳社会转型的一段插曲,“仇和新政”在赢得掌声的同时,也遭受到了质疑。 因为它的过激措施引发了一些社会矛盾 ,加剧了沭阳成为 各种矛盾的焦点。 沭阳地处南方和北方的过渡地带,在经济发展上不如江苏的苏南地区,但同时又要比中西部 同类 地区发展得快。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通过研究沭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分析当地农民非制度性政治参与形式、途径和目的,积极寻求农民政治参与的内在动因及相关因素,探讨如何改善农民政治参与的环境, 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益的参考。 在社会调查中,笔者将主要采用访谈法,辅助文献收集法。 在论文的框架上, 本文除了 导论和结束语外,共由四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是本文的理论基础。 主要从三方面展 开,第一 方面 从不同的政治学者从不同角度对政治参与的诠释, 笔者 试图对政治参 与 概念 与 做 更符合科学的界定 ; 第二方面描述了我国改革开放以后,农民政治参与的类型 —— 即制度性政治参与和非制度性政治参与 ;第三方面分析了我国农村转型的特点 , 得出了目前农民非制度性政治参与的必然性。 第二部分 是本文的实证主体。 以江苏省沭阳地区 为对象, 处于社会加速转型期的沭阳,也是 各种矛盾 聚合 的焦点 地区。 通过 分析典型的案例,考察当地农民非制度性政治参与关注的利益焦点、表现形式 及内在逻辑,在此基础上 总结出沭阳地区农民非制度性政治参与的特征和产生的 正反 效应。 第三部分从经济、文化、制度等因素分析其对农民非制度性参与的影响,探讨以改革作为发展助力的 发展中 地区农民非制度性 政治参与的动因。 第四部分 从改善农民有序政治 参与的环境、提升农民政治素质、完善政治参与制度等方面, 笔者 提出了拓宽 农民政治参与 渠道 的参考性意见 和建议。 1 所谓“仇和新政”是指原宿迁市副市长、沭阳县县委书记仇和在沭阳当地采取的一系列激进的改革措施,以“ 强势”而著称,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 第 2 章 中国农村转型与农民政治参与 5 第 2 章 中国农村转型 与 农民政治参与 现代意义上的政治参与思想源于 近代民主理论中有关人民权利的思想、 卢梭的人民民权 的 思想。 有些学者将关于民主的各种理论划分为两大类,“即强调公民参与的民主理论和限制公民参与的民主理论” 2。 卢梭 、约 翰穆勒 等人是参与民主理论的代表。 卢梭的参与民主理论为政治参与提供了较早的理论根据, 他们把人民参政视为其重要的权利。 林肯提出“民有、民治、民享”的政治思想后,政治参与的思想逐渐明朗化。 “ 第一个真正论及公民政治参与的在实践和理论方面意义的是 亚历克西德 托克维尔 ” 3。 不过, 现代政治学中的政治参与 概念 是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西方学者首先开始使用并进行研究的, 政治参与的概念实际产生于西方行为主义革命。 在当代政治科学研究中,政治参与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衡量指标。 政治参与的早期研究是从选举研究发展而来的。 从 20 世纪 60 年 代开始,政治社会学的出现和兴起使得政治参与的研究范围得到了大大拓展。 2. 1. 1 政治参与涵义的不同诠释 公民参与政治的行为和传统自古有之, 但是,“政治参与”却是现代政治学的一个术语。 政治参与研究始于西方,所以我们 界定和 使用“政治参与”术语之前 ,回顾一下西方学者对于政治参与的典型理解以及国内学术界对于政治参与的认识。 马克彼特拉克认为,公民参与是民主的希望。 科恩认为,民主是一种社会管理体制,在该体制中社会成员大体上能直接或间接地参与或可以参与影响全体成员的决策。 孔奇给出的政治参与的定义是:“政治参 与可以解释为全国或地方、个人或集体支持或反对国家结构、权威和(或)有关公益分配决策的行动。 ”对于此概念,他强调三方面:行动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可以是暴力的,或非暴力的;它可以是剧烈的行动。 亨廷顿和纳尔逊在《难以抉择 —— 发展中国家的政治参与》指出:政治参与就是 “平民试图影响政府决策的活动。 ”亨廷顿和纳尔逊将政治参与主体限定为“平民”,排除了职业政治人士。 尼和伏巴在《政治参与》一文中所下的定义,政治参与是“平民或多或少以影响政府人员的选择及(或)他们采取的行动为直接目的而进行的合法活动。 ” 首先,尼和伏 巴明确指出政治参与概念不应包括受政府动员 2[美 ]戴维米勒,韦农波格丹诺 , 邓正来 译 .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修订版) [M].北京 :中国政法出版社, 3[美 ]安东尼奥罗姆 .政治社会学 [M].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 第 2 章 中国农村转型与农民政治参与 6 的“礼仪性”或“支持性” 参与,“公民‘参加’这类参与的方式是通过参加游行、在发展项目中努力工作、参加政府组织的青年团体,或参加礼仪性选举的投票来表示对政府的支持”,这个不在他们的讨论范畴之内。 再次,在参与手段方面,非法的途径被明确排除在外。 日本学者蒲岛郁夫给政治参与定义为: “旨在对政府决策施加影响的普通公民的活动。 ” 4他的这个定义直接来源于亨廷顿和纳尔逊在《 难以抉择 ——发展中国家的政治参与 》 中对于政治参与的定义。 国内学者在借鉴西方学者提出的对于政治参与定义的基础提出 了自己的看法。 王浦泃认为:“政治参与是普通公民通过各种合法方式参加政治活动,并影响政治体系的构成、运行方式、运行规则和政府过程的行为。 ” 5杨光斌等人认为:“政治参与就是普通公民通过一定的方式去直接或者间接地影响政府的决定或与政府相关的公共政治生活的政治行为。 ” 6也有学者认为:“政治参与是在政治体制的各个层次中,意图直接或间接影响政治抉择的个别公民的一切自愿活动。 ” 7 2. 1. 2 政治参与概念的界定 对于政治 参与 的概念,国内外学术界有不同的界定。 纵观这些概念,虽然表达形式不同,但从其结构方面可以看出,政 治参与 一般都包含着三个基本要素: 其一是参与主体的界定;其次是参与客体;其三是参与途径。 从参与途径上看,对于政治参与的含义也可以分为合法与不合法参与, 但是实际上,二者经常混 合出现。 在综合国内外学者研究的基础上,笔者力图对政治参与概念做更加科学的界定 , 对于“政治参与”含义 做出比较科学的 概括,即政治参与的主体是普通公民,客体是政治事务 ,参与的外延及包括 合法形式也包括不合法形式。 2. 2 政治参与的类型 政治参与从有序性、规范性角度看,可以分为 参与主体在制度许可内的政治参与,即 制度性政治参与 ; 在制度内没有明文规定 许可,但是实际上 一直在发生的政治参与,即 非制度性政治参与。 2. 2. 1 制度性政治参与 随着我国改革开发的逐步深入,人民群众的 物质文化生活不同程度地得到了提高,在物质文化生活提高的同时,他们的政治参与意识也不断增强,参与的方式也变 4[日 ]蒲岛郁夫 . 政治参与 [M].北京 : 经济日报出版社 . 5王浦泃 . 政治学基础(第二版) [M]. 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 . 6杨光斌 . 政治学导论 [M]. 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7周平 .论政治参与 .思想战线 [J]., 1999( 4) :2 第 2 章 中国农村转型与农民政治参与 7 得多样化,党和政府也拓宽了政治参与的渠道。 对于我国农民的制度性政治参与,概括起来主要有: 政治选举。 指国家或其他政治组织依照一定的程序和规则,由全部或部分成员抉择一个或少数人充任该组织某种权威职务的政治过程。 政治选举除投票行为外,还包括政治捐助、组织选民、政治宣传及其他影响选举 过程或结果的活动。 政治选举的持续、定期开展对于使当选者权威地位的合法化具有重要意义。 政治选 举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其公民的一项基本 权利。 我国农民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主要群体, 享有宪法赋予的选举权。 我国农民有权直接选举村委会干部,县乡人大代表以及村 民代表会议的代表。 通过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选举权,农民来参与政治选举。 政治投票。 指 公民个人在竞争性的政策或候选人之间或其他有争议 的政治问题面前表示其政治偏好或政治态度的一种政治行为方式。 通常 一个国家的公民在选举、罢免、复决等领域有机会以此方式来表达自己政治 倾向的行为方式。 政治投票不局限于选举活动, 有时涉及到全体 村民利益而又发生意见分歧时,通过投票来进行全村类似公决的方式 从而最终决定结果。 投票作为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一项重要权利 ,让农民通过此权参与政治生活,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加入政治组织。 在目前中国,加入政治组织主要 包括参加 中国共产党 和参加共青团 两大类。 结社自由 是国家宪法赋予其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目前在中国广大的农村,广大的农民可以通过加入中国共产党和共青团, 参加党和团的各种活动,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 目前加入政治组织的这个制度性政治参与主要形式是入党和入团。 尽管有些学者如于建嵘写文章呼吁重建农民协会来保护农民的利益,但是这样的呼吁在学术界存在争议,国家也没有表态。 政治接触。 指公民解决个别政治问题,请求个人或小部分人的利益而接触有关官员并影响之的行为。 政治接触本身包括合法和非法两种,但政治参与意义上的政治接触仅指合法的政治接触,而不包括贿赂或威胁等非法手段。 在我国,国家赋予农民的政治接触形式是多样化的。 如定期的领导接待日,与政府官员的座谈会等。 在 我国 , 信访作为一种 制度化的接触渠道,即公民通过来信或 来访 的形式同政府 相关人员进行接触。 理论上来说,我国的信访制 度为农民提供了一条制度化、经常性参与政治生活的有效途径。 但是,在实际中,我国的信访 制度有待进一步的完善。 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最早 是资产阶级革命取得胜利并建立资产阶级国家以后的产物。 主要是确定诉讼参加人的法律地位和 相互关系的法律规范。 从学理上说,行政诉讼法有狭义和广义两种理解 ,一般是指狭义上的理解, 狭义上的行政诉讼法也称形式意义上的行政诉讼法,特指由国家立法机关依据立法程序所制定的,通常被称为 “民告官 ”。 行政复议 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 做出 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 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第 2 章 中国农村转型与农民政治参与 8 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 做出 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 , 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在过去,农民状告国家机关从法律上是没有可能的 , 但在中国颁布了《行政诉讼法》以后, 这种神话至少从法律 上具备实现的可能性,农民可以通过法律赋予的权力参与到政治生活中维护自己的权益。 通过传播媒介表达农民的意愿。 随着信息化 的普及, 特别是互联网的逐渐普及,农民可以更加有效地利用现代化的通讯手段作为政治参与的 手 段。 2. 2. 2 非制度性政治参与 ㈠ 非制度性政治参与的涵义 在对制度性政治参与 做 简单介绍 的基础上,我们开始引出非制度性政治参与。 非制度性政治参与是和制度性政治参与相对应的一个概念,其划分的标准是政治参与的行为是否符合一定的制度规范和合法程序。 所谓 非制度性政治参与指的是采取不符合国家宪法、法律、规章、政策、条例等所 规定的制度和程序而进行的影响政府及其决策的活动。 这是一种异于 现存制度规范的行为,也是在社会正常参与渠道之外发生的。社会转型中农民非制度性政治参与研究硕士毕业论文(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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