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休养疗养中心项目建议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速老龄化阶段,中国将平均每年新增 596 万老年人口,年均增长速度达到 %,到 2020 年,老年人口将达到 亿,老龄化水平将达到 %。 发展老年人福利事业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 有关资料表明,人口老龄化是我国现存并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存在的社会问题。 7 发达国家进住老年公寓和养老机构的老年人约占老年人总数的5%左右。 我国目前只有 %的人能够住进养老机构, 部分老龄化特别严重的地区所具备的养老设施所能安置的老年人也不到地区人口总数的 1%。 二、养老模式的发展 从国外养老事业发展的历程,养老模式可分为社区居家养老、机构养老、互助养老、以房养老、旅游养老、候鸟式养老、异地养老、乡村田园养老。 结合我国现行养老事业发展来看,虽然传统家庭养老观念尚占据主导地位,但由于“ 4:2:1”的倒金字塔家庭关系结构,人们已越来越多地接受和寻找机构养老模式。 《中国老龄事业的发展》白皮书中确定“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是中国老龄事业的发展目标。 其中 ,机构养老是养老模式发展的大趋势,是社会资源配置的需要,更是解决“ 4:2:1”的倒金字塔家庭关系难题的首选。 谈到机构养老,首先要涉及的就是老年人住宅问题。 因此,老年公寓的建设,不仅仅是关怀老人住宅的问题,并且也直接关心我们自己的未来,建设老年公寓应得到全社会的关注与支持。 老年公寓建设兴起于 70 年代的北欧,它是专门为老年人而设计的,尽量考虑到老年人的各种生活需要和实际承受能力,具有老年人日常生活所需的各种服务设施,它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老年人聚居区域,而是一种新型的房地产开发类型。 鉴于对老年人群住宅消费的调查 与预测,可以说,现在着手进行老年公寓的研究开发,是市场的契8 机也是时代的要求;既具有理论意义,又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三、项目开发建设的前景分析 随着社会老龄化的进程,发展壮大老年公寓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 家庭人口结构和养老方式的转变为老年公寓的发展提供了社会基础,我国城市老年公寓的有效需求在不断增强,投资老年公寓有利于改善我国房地产投资结构的不合理现状。 1997 年 8 月 29 日,我国第一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颁布实施,明文规定:“应当树立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社会风尚”,并且还指出新建或改造城镇公共实施,居 民区和住宅,应当考虑老年人的特殊需求,建设适合老年人生活和活动的配套设施。 1999 年 10 月建设部出台了《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对老年人人居环境投入了应有的关注。 这些指导原则和法律法规为老年人住房问题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证,并指明了发展方向。 第三章 ******老年休养中心项目定位分析 老年休养中心是一种老年人相对集中居住,以社会化服务为主的养老方式。 从国外发展实践来看,老年休养中心主要有四种方式:一是独立型老年休养中心,一是服务型老年休养中心,三是护理型老年休养中心,四是大型老年综合体养老。 独立型老年休养 中心指在一个社区中,专门划出一幢楼或几幢楼供老年人相对集中居住,它的特点是:一是老年人居住采用住宅形式,住宅设施进行了无障碍设计;二是老年人生活自理,社区提供社会化服务,如老年人的购物以及必要的家务劳动都可由社区代为服务。 独立型老年休养中心实际上采取的9 是居家养老加社会服务、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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