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改革民生行动推进移风易俗实施方案5篇(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生态安葬奖补制度,把绿色殡葬建设纳入生态文明建设考评内容,对选择骨灰撒散等安葬的辖区户籍亡故居民给予财政补贴。 (三)倡导依法殡葬。 不断巩固我镇实行遗体火化制度丰硕成果,倡导严禁散埋乱葬、乱建坟墓纳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考核重要内容,建立长效机制,进行目标管理考核; “ 三沿五区 ” 内裸露地表坟墓,要采取拆除迁移,覆土深埋、绿化改造和植树遮挡等分式分类治理。 城镇化规划和项目建设中涉及的坟墓,一律迁至经过审批的公墓和 骨灰楼进行安置。 非公墓区一律不得新建坟墓,不得对旧坟墓进行翻新扩建。 民政部门要加强骨灰管理,杜绝骨灰二重葬,从源头上解决散埋乱葬问题。 (四)倡导文明治丧。 倡导深化丧葬习俗改革,要把殡葬移风易俗纳入文明村镇创建和美丽乡村建设之中。 统筹规划和管理殡仪服务站等集中治丧场所,引导群众文明治丧、低碳祭扫。 充分利用今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应当制定村级工作目标和村民自治章程的机会,把规范治丧推进移风易俗写入村级发展工作目标和村民自治章程之中,各村(居、场)要制订《红白理事会章程》,从制度上约束大操大办的不良行为;培育和推广文 明现代、简约环保的殡葬礼仪和治丧模式,加强村(居 场)民自治力度,充分发挥村(居 场)委会、红白理事会和老年协会等基层组织作用,督查本辖区移风易俗村规民约落实情况,发现违规问题及地通报整改。 三、工作措施 (一)抓思想引领。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丧事大操大办作为农村(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 要加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崇尚节约、勤俭持家等中华传统文化的宣传与阐释力度,综合利用各种媒介,推送主流声音,大力宣传移风易俗新风尚,真正把开 展移风易俗的好处向群众讲清楚,把丧事大操大办的弊端向群众说明白,在转变群众观念上下功夫,在入脑入心上求实效,帮助广大群众树立起正确的丧事办理观念,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铺张浪费、大操大办陈规陋习,推进全镇形成移风易俗新风尚。 (二)抓典型带动。 各村(居 场)要紧紧抓住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文明节俭办理丧事,推进移风易俗工作中的带头与示范作用,要加强对党员和干部的教育,提升其文明节俭办理丧葬等事宜的主动性与自觉性;要利用有关部门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办理丧事相关事宜的监督,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丧事相关事宜 参与范围严格控制,对利用丧事大操大办或是借机敛财相关人员的处罚,形成殡葬改革移风易俗的有利工作氛围,达到从党员干部做起,率先实行移风易俗,以身作则,给社会树立榜样和标杆。 (三)抓重点区域。 农村是丧事大操大办的重灾区和多发区,也是全镇开展移风易俗工作的重点区域。 各村(居 场)在大力引导的同时,要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这一自治平台,要进一步加强红白理事会建设,通过村规民约方式,对丧事简办事宜上做出全面规定,特别是对酒席数量、就餐标准、随礼金额、人员参加范围、用车数量等做出上限指标,由红白理事会督促落实。 对 不按照制度办事、丧事大操大办的行为,由理事会进行批评教育和纠正。 (四)抓重点整治。 利用开展移风易俗重点整治活动。 在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中开展借助丧事大操大办专项整治,重点发现一批负面典型,加大曝光和处理力度,形成震慑力;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整治,重点打击取缔买哭卖哭、噪音扰民、低俗丑态演出等行为。 通过集中整治,规范治丧相关行为,维护群众利益。 (五)抓配套服务。 坚持堵疏结合原则,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和服务,为群众自觉开展新事新办、倡导移风易俗搭建平台。 各村(居、场)要因地制宜建设丧事服务场所,为群众 办理丧事提供必要场所和平台,营造良好环境氛围。 前期准备阶段( **年 5 月 28 日 ─6 月 15 日):开丧事展调查研究,了解本辖区殡葬工作现状,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宣传发动阶段( **年 6 月 16 日 ─7 月 5 日):召开动员大会、农村党员、村民代表大会,发放移风易俗倡议书、告知书等宣传品,开展移风易俗宣讲、巡演等,进行广泛宣传发动。 组织实施阶段( **年 7 月 6 日 ─12 月 5 日):组织开展殡葬改革民生行动、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加强日常巡查和督查,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树立 “ 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文明低碳祭扫 ” 的新型丧葬观。 总结巩固阶段( **年 12 月 6 日 ─12 月 15 日): 五、工作要求 制定工作方案(细则)。 各村(居 场)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推进移风易俗深化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细则,规范治丧出殡花圈(包括花篮、横匾)的数量、丧事乐队的人数、治丧的时限等内容。 党员干部带头。 要认真履行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纪律约束。 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宣传倡导移风易俗,带头文明节俭治丧,自觉 抵制陈规陋习和大操大办之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和 **市有关规定,党员干部要在遗体火化、生态安葬、节俭治丧、文明祭祀等方面发挥表率作用,以正确导向和行为示范带动广大群众转观念、破陋俗、立新风,共同推动殡葬改革和文明祭祀。 营造宣传氛围。 充分发挥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加大对殡葬改革政策、移风易俗工作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殡葬改革政策、移风易俗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例,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曝光力度,特别是对党员干部违规行为的曝光。 要通过公益广告、文明宣讲、文艺宣传、文明劝导等多种形式,进村入 户开展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及时报送材料。 各村(居、场)于 **年 12 月 20 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镇民政办公室。 如有新的有特色有关移风易俗的信息情况及时报告。 (篇四)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推动殡葬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我县殡葬改革推进移风易俗,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25 号)、《 **省殡葬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85 号)、《中共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殡葬改革推进移风易俗实施方案》(吉办字〔 **〕 53 号)和《安福县深化殡葬改革推进移风易俗实施方案》(安办发〔 **〕 19 号)等有关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公墓建设辐射到村组。 **年底前,各村要结合本村实际,可采取乡建、村建、乡村或村村联建等方式,建设公益性墓地,确保每个行政村至少有一座公益性墓地辐射到所有村、组,满足本村群众“ 葬有去处 ” 及迁坟安葬需求。 (二)遗体火化和入公墓安葬实现全覆盖。 省政府赣府字〔 **〕43 号文件已将 **市全域调整为火葬区。 从 **年 9 月 1 日零点起,在全乡范围内统一实施 “ 零点行动 ”。 “ 零点行动 ” 实施后,全乡所有遗体一律火化,实现火化率 100%,公益性墓地建成之前,将新增死亡人口火化后的骨灰先寄存在县殡仪馆,待公墓建 成后,进入公墓安葬达到 100%,坚决消除遗体直接土葬和骨灰二次装棺葬现象。 (三)散埋乱葬整治到位。 **年 12 月 22 日(冬至节)前,完成 “ 三沿六区 ” 重点区域,即铁路、公路(包括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河道(包括泸水、洲湖水、同江水、谷口水、东谷水、山庄水和泰山水等)沿线和城镇建成(规划)区、风景名胜区、县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区、县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保护区、农田保护区等区域可视范围内的散埋乱葬坟墓整治; **年 5 月底前,完成 “ 三沿六区 ” 所有区域(包括公路中的县道、乡道和村庄内)可视范围内的坟墓整治 ,看不到散埋乱葬的坟墓(受国家保护的历史名人墓、革命烈士墓等除外)。 (四)移风易俗明显见效。 在全乡 “ 三沿六区 ” 辖区内,逐步实施 “ 三禁 ” (禁烧祭品、禁燃鞭炮、禁沿街游丧)。 所有行政村都要成立红白理事会,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引导城乡居民文明节俭办丧,文明低碳祭祀,推进移风易俗。 二、工作步骤及任务 (一)调查摸底、宣传发动阶段( **年 7 月至 8 月)。 **年 7 月下旬,成立章庄乡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附件 1),并召开乡、村、组三级干部动员大会,对全乡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工 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要求。 各村要在 7 月底前会议精神传达到各村组、到户确保家喻户晓。 与各村签订责任状,全乡公职人员、村支委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党员必须签订承诺书(附件 2)。 重点摸清四个底数:摸清村(居)民家中棺木及棺木店(点)的棺木数量;摸清 “ 三沿六区 ” 范围内需要整治的坟墓数量;摸清土葬从业人员数量(道士、风水先生、棺木匠、棺木经销商、墓具加工经销商、乐手等);摸清土葬用品生产销售店及丧葬祭品店铺的数量。 以村(含林场)为单位,组织干部对棺木数、土葬从业人员、土葬 用品及祭祀用品生产销售店进行登记造册,对 “ 三沿六区 ” 范围内乱葬坟墓,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按照有编号、照片、山名、山主、坟主的要求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林场的底数由七都林场负责。 充分利用广播、短信、微信、等各种媒体,采取发布通告、悬挂标语、编发短信、宣传车巡回宣传等形式,广泛深入村、组、户、校园、林场、企业,宣传殡葬改革工作的目的、意义、要求和规定。 相关单位、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协进村入户,面对面向老百姓宣传政策,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开展全方位、地毯式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 知。 召集辖区内道士、风水先生、棺木匠、棺木经销商、墓具加工经销商、乐手等殡葬从业人员召开培训会,签订殡葬从业人员承诺书(附件 3),对他们进行普法教育和殡葬管理政策解读,引导其在法律法规和政策框架内依法依规从业,成为文明节俭办丧、文明低碳祭祀的宣传员。 (二)城乡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阶段( **年 7 月至 12 月)。 7 月底前要确定农村公益性墓地选址和规模。 各乡镇、村要将农村公益性墓地纳入乡镇建设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制作分布图,实行一次性布局,分期实施。 要坚持节约用地、保护生态的原则,避开公益林和天然林、耕地和村庄,在确保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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