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本科毕业论文(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院费和门诊医疗中的大病治疗费。 坚持大病统 筹就不可避免地会抬高起付线,降低受益面。 对广大参合农民来说,患大病的概率很小,轻病、小病得不到补偿,仍然是自费医疗。 面对较高的医疗费用水平与总体筹资水平偏低的矛盾,农民看病只能实现较低的补偿率。 “ 20xx年上半年,安徽省 16个试点县共有 6万多住院农民获得报销,其中农民在乡外住院人均费用为 3910元,农民自身平均负担 3023元 ” ④。 低水平的补偿不足以缓解农民医药费用的负担。 因此,对农村居民参 合的吸引力降低。 基层医疗服务不规范。 一些定点医院人均看病费用上涨较快,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问题较突出。 一些医务人员诱导病人对医疗服务和药品过度消费。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医疗条件普遍较差,农村医疗技术人才匮乏,水平普遍较低,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不了参合农民的医疗需求。 老百姓对乡镇卫生院的评价是“小病懒 得 去,大病看不了”;而大的医疗机构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医院管理不善、监管不力等问题,加重了农民的负担,加大了合作医疗基金运行风险。 管理欠科学。 大病医疗保险的资金筹集、基金补偿和使用多是靠经验评定, 基金筹集的数额和补偿的起付线、封顶线,缺乏科学的保险测算技术。 如果保险基金去年亏空了,补偿起付就抬高点或者封顶线下移点。 而不是以科学的管理测算方式去管理基金,规避风险。 政策的多变降低了老百姓对合作医疗制度的信任。 ① 李琼 .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研究 :问题、措施与发展趋势 [J].吉首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20xx,(9),第 156 页 ② 孙长华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问题与对策 ③ 李栋桦 .新型农 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中的问题探 讨 [J].法制与社会 ,20xx,(1) ④ 罗遐 ,刘旭 .论构建发展型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J].中国初级卫生保健 ,20xx,(1),第 17— 18 页 8 农民对新农合缺乏正确认识。 有些地区并非农民拿不出钱来,而是农民不愿意参合。 即使是在较低的个人筹资标准下,由于宣传和引导工作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 使许多农民对新农合缺乏认识和了解。 调查表明, “ 25%的农民对补偿程序一点都不清楚,有近 30%的农民反映他们对当地的合作医疗的补偿标准一点都不了解,有 80%的农民对合作医疗 基金运行情况一点都不知晓,大多数农民不知道自己的 10块钱在哪里、怎么用的 ”①。 很多农民对于该项制度的了解,仅限于“每年上交 10元钱,看病的时候按比例给予一定程序的报销”,对于其中的细节性问题,如转诊 所需要办理的一系列手续以及报销的范围、标准等等,全然不知。 加之自我保健意识和健康风险意识不强,互助共济观念淡漠;部分农民对新农合期望值过高等因素造成农民自主参合的意识不强。 (二)对解决办 法的 规范分析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要涉及农民、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农村医疗供方、医药供应商和政府等五方主体,五方主体的相互作用 就构成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的主体框架。 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最终目的,是解决农民的医疗健康问题。 而政府创建良好的制度环境,协调合作医疗组织、医疗供方和医药供应商三方利益,则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顺利实施的关键。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存在的五 个方面的 主要 问题,在政府主导下,五方主体发挥好各自功能作用,就能得到有效解决,达到其最终目的。 政府 :政策的制定与执行者、出资人、管理监督者。 ( 一)政策的制定者与执行者。 公共管理理论认为,政策成败的关键不仅在于政策本身是否科学,而且在于政策能否得到妥当的执行。 当政策执行 者与政策本身利益不一致时,会导致政策执行出现偏差。 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问题上即存在此问题。 中央和地方政府分别作为政策制定和政策执行的主体,表现出了不同的态度。 由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涉及农民的医疗保健和农村劳动力素质问题,事关农村经济长远发展和社会全面稳定的大局,中央政府对其给予了高度重视,并制定了相关支持政策。 而地方政府决策者的主要目标是追求本地区、本部门政治、经济利益最大化。 开办合作医疗费时费力又费钱,短期内效果又不明显,因此很难积极开展该项事业。 因此,一方面,要使地方政府执行新农合政策与其政治、 经济利益相一致;另一方面,采取措施对地方政府的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并合理调整上级 政府的政策,促进各级政府行为的规范化和制度预定目标的实现 ②。 ( 二)出资人、管理与监督者。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和支持的一种医疗保障制度,政府的责任不仅仅体现在制度设计,也体现在财政投人上,同时还是监督管理者。 一是内部业务管理 , 要求合作医疗管理机构通过规范管理,达到为民、便民和利民的目 ① 罗遐 ,刘旭 .论构建发展型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J].中国初级卫生保健 ,20xx,(1),第 17— 18 页 ① 杨红燕 .政府间博弈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推行 [J].云南社会科学 ,20xx,(1) 9 的 , 使合作医疗的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二是合作医疗的基金管理,这是合作医疗管理机构的中心工作。 政府对合作医疗基金的管理应建立一个法定框架,包括有关管理委员会组成的规定和合作医疗运行中监督体系的建立等。 政府需要明确具体的监督机构 , 并保证其拥有足够的资源。 一方面,承担确保资金的收支平衡和防止各种形式的挤占和挪用的责任;另一方面,保证合作医疗资金的使用合理和合规, 从筹集、管理和使用等各个方面对合作医疗资金进 行监督管理。 三是要建立一定的机制来控制医院的投机行为。 为促使医疗机构以合理的价格提供多种适宜的服务,政府与合作医疗应相互配合,同医院协商签订合同,并监督医院行为。 另外,作为制度的推进方,政府需引导参加合作医疗组织的农民应向组织缴纳一定的医保费,一方面使合作医疗组织运行有一定的资金保证,另一方面防止“搭便车”行为。 “ 总之,对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来说 ,政府不仅要使财政投入到位,组织支持到位,而且要监管到位 ” ①。 农民 : 理性选择中的主体地位。 制度理性假说认为:农民并不是保守、非理性的,农民也是理性人,在不同的 制度之下,农民的理性行为也是变化的,这种变化不仅表现为农民的行为随着经济制度的变化而变化,也表现为农民的政治行为和社会行为随着农村政治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变化而改变。 对于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来说,农民对合作医疗的认知程度决定了农民的参与程度。 农民是合作医疗的需求方,其理性预期的成本收益分析受到历史因素、制度环境以及对自身健康状况、个人对待风险的态度的制约。 农民作为理性经济人,深知健康对劳动力生产能力的作用,一般而言,随着收入的提高将增加健康投资。 然而就目前农民的收入状况而言,参加合作医疗是一个理性的选择。 农民对制度 拥护并缴纳一定额度的保费,是合作医疗运行的第一步,也是整个制度建立与运行的基础和前提。 传统合作医疗的成功正是在于它起源于农民自发的医疗互助组织,反映了农民的根本愿望。 而重建合作医疗乏力的关键,是因为在一定程度上合作医疗已经丧失了农民的拥护。 依靠政府力量自上而下建立的合作医疗制度基础不牢,不可避免地呈现后继乏力的特征。 建立合作医疗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农民医疗费用难题,改变农民无钱治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状况。 农民作为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主体之一,其利益保障应处于核心地位。 如果不能使农民有效参与管理和监督,则新农 合的发展存在着重大的隐患,可持续发展面临困难。 新农合是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只有广大农民参与管理和监督,新农合才能得到广大民众的拥护和支持。 新农合在发展中遇到的诸多问题也只有靠广大的农民群众才能得到解决。 因此,实施合作医疗的乡镇必须建立由2— 3名村民代表参加的管理监督机构,尊重群众代表的意见,对所提出的问题予以认 真 ① 罗遐 ,刘旭 .论构建发展型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J].中国初级卫生保健 ,20xx,(1),第 17— 18 页 10 研究解决,充分保障农民在新农合制度正常运 行中的主体地位 ①。 管理机构:功能的强化与组织的健全。 传统的合作医疗制度能成功运行,一 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借助了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人民公社、村集体这些兼有政治和经济性质的组织。 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的存在是要体现社会公平和保证制度运行效率 ,这种公平和效率须得借助一定的制度保障或者说强有力的组织机构。 然而,现阶段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不健全,功能不完善,使得新型合作医疗的推行乏力。 因此,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建立健全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第一步是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人员编制。 编制缺乏是全国普遍存在的问题,许多地方农合办的工作人员都是从其他部门借调的,特别是乡镇这一级的农合办没有专职工作人员,这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持续发展极为不利。 同时,要加强对新农合管理人员的培训。 新农合毕竟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大多数工作人员没有经过系统全面的培训,一些新农合管理人员对有关政策并不完全清楚,对有关的技术方法也尚未 掌握,因而,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训是一项紧迫的任务。 另外,新农合中大多数的补偿工作和报表管理还在用手工操作 ,工作量很大,精确度也受到影响,实施监督检查存在很大困难 ,因此,在新农合工作中加强信息化管理就显得极为重要 ②。 农村医疗供方:正式与非正式的融合与竞争。 作为农村医疗供方存在着正式机构和非正式机构。 正式机构主要是由政府直接举办,基本职能是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以及部分非医疗服务。 对于非正式的营利机构,在政府对资源条件、服务价格、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监管下按企业方式运作,充分竞争。 正式机构与非正式机构 在长期的博弈过程中已经形成了一种隐性的分工关系。 由于非正式医疗机构在农村地区具有良好的网络优势,其在解决农民最基本的医疗问题上占有先机。 一些调研表明,在农村地区一些患感冒等小病的农民更喜欢到私人诊所取药 ③。 应将合作医疗的起点定位于非正式医疗机构,在农村医疗服务体系中形成“守门人”机制。 为合作医疗组织中农民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比如定点医院),在新型合作医疗中容易产生“寻租行为”,政府部门应加强监管。 由于合作医疗服务具有一定的私人产品性质,需引入合作医疗的竞争机制,打破医疗垄断,有利于合作医疗机构提供较好的 医疗服务。 引入合作医疗竞争主要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要在合作医疗机构内部形成竞争局面,二是要在合作医疗外部形成竞争压力。 发展私人医疗机构和药品零售企业,使之能够提供部分医药服 务, ① 李琼 .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研究 :问题、措施与发展趋势 [J].吉首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20xx,(9), ② 蒋中一 .山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调查 [J]红旗文稿 ,20xx,(3) ③ 刘敦 .对潜山县割肚乡三里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调查报告与思 考 11 打破合作医疗机构提供医药服务的垄断性。 医药供应商:药品流通领域要规范。 为了使药品流通领域得以规范,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 药监、卫生等相关管理部门制定出台有关医药供应商的管理办法;实行医药供应商的市场准入制;制定医药供应商注册培训制度;制定药品备案制度,药品进入市场须经药品监督管理和卫生部门的备案。 通过规 范药品流通领域,遏制药价虚高,降低农民看病的成本。 日前,云南省各地进行的 “ 新农合药品统购统配管理 ” 效果良好。 云南 宣威市通过改革,综合药价降幅达 35%, 患者综合满意度达 94%①。 这一做法值得各地学习推广。 (三)小结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 生产力水平比较低下的情况下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为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农村医疗保障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其目标是满足广大农村人口基本医疗需求,其性质是一种互助互济的社会医疗保险。 通过文献综述、问题 查找 及 规范分析 , 可以得到两点结论。 结论 一: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 疗制度具有艰巨性和复杂性。 我国农村地域广大,人口众多,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个巨大的工程。 同时,我国各地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均衡,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应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多样的模式,以满足不同发展程度地区农民对医疗保障的需求。 结论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尚处于初始阶段,问题不少;医疗具有公共产品性质,提供公共产品是政府的基本职能,因而,在构建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政府应履行更完全的职能,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四 、个案分析 (一)抚州市开展新农合 基本情况 20xx年 7月 1日,抚州市下拨专项补助资金 15万元,在南丰县洽湾镇开展市级新农合试点,当年 10967人参加,参合率 %; 20xx年,南丰县被列入江西省新农合试点县,全县 ,参合率为 %; 20xx年,新增广昌、金溪、黎川三县为新试点县,四县共有参合农民 ,参合率为 %; 20xx年,新增东乡、宜黄、南城、崇仁、临川五个县(区), 9县(区)共有 ,参合率为 %;20xx年,乐安、资溪两县也开展了新农合工作,全市实现了新农合工作全覆盖,共 有 万农民参合,参合率为 %。 ① 王廷尧 ,吕辉 .我省药品流通改革惠民 12 (二) 抚州市开展新农合 做法及成效 20xx年 7月新农合工作在抚州市南丰县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新农合政策,做了大量工作,取。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本科毕业论文(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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