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勒县20xx年良种繁育中心扩繁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 15)《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 2015〕 17疏勒县 2019 年良种繁育中心(扩繁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10 号( 2015 年 4 月 16 日); ( 16)《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 2016〕 31号,( 2016 年 5 月 28 日)。 相关政策及部门规章 (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 2018年 4 月 28 日; ( 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29 号, 2019 年 10 月 30 日; ( 3)《关于加强西部地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 [2011]150 号文; ( 4)《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 号, 2012 年 7 月 3 日; ( 5)《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 [2012]98号文; ( 6)《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 ,2019 年 1 月 1 日 ; ( 7)《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2015 年第 35 号; ( 8)《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部令第 16 号文修订 )( 20101222 实施 ) ; ( 9)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 》(环发 [2000 第 38号 ]); ( 10)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等 3 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 年第 36 号, 2013 年 6 月 8 日起施行); ( 11)《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环 [2001]第 9 号, 2002 年 5 月 8日; ( 12)《关于发布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的通知》,环发 [2010]151号; ( 13)《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的意见》(农牧发 [2010]6号); ( 14)《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 [2007]220疏勒县 2019 年良种繁育中心(扩繁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11 号; ( 15)《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 16)《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 450 号), 2005 年 11 月 18日; ( 17)《关于印发 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置办法(试行) 的通知》,农医发 [2005]25 号; ( 18)《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43号, 201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 19)《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农业部公告第 168 号, 2001 年 9 月 4日; ( 20)《关于病害 动物无害化处理有关意见的复函》(环办函 [2014]789 号); ( 21)《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2006 年 11 月 1 日施行); ( 2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 2013〕 106 号; (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 2017〕 48 号); ( 24)《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方案( 20172020 年)》。 ( 25)关于印发《畜禽养殖场(小区)环境守法导则》的通知(环办〔 2011〕89 号)。 地方有关法律法规 ( 1)《新疆维吾 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 (2018 年 9 月 21 日 ); (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贯彻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实施意见》的通知,新政办发 [2002]3 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2002 年 1 月; (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疆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监督区、重点治理区划分的公告》( 2000 年 10 月 31 日 ); (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行业环境准入条件(修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 (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环境功能区划》( 2004 年 8 月 ); ( 6)《新疆生态功能区 划》; 疏勒县 2019 年良种繁育中心(扩繁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12 ( 7)《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发 [2014]35 号); ( 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12届人大 9 次会议, 2014 年 7 月 25 日 ); ( 9)《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发〔 2016〕 21 号,( 2016 年 1 月 29 日); ( 10)《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发〔 2017〕 25 号,( 2017 年 3 月 1 日); 技术导则 (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 (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 (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 表 水环境》 (); (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 (HJ6102016); (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 (); (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 (HJ192011); ( 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1692018); ( 8)《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HJ/T812001); ( 9)《畜禽养 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HJ4972009); ( 10)《畜禽养殖产地环境评价规范》( HJ5682010); ( 11)《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案例处理规程》( GB165482006); ( 12)《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 GB79592012); ( 13)《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 NY/3881999); ( 14)《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NY/T11682006); ( 15)《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 [2013]34 号; ( 16)《规模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 )》( HJBAT10),2013 年 7 月 17 日发布。 项目编制依据 ( 1) 《 疏勒县 2019 年良种繁育中心(扩繁场)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疏勒县 2019 年良种繁育中心(扩繁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13 (新疆瑞祥农牧工程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 , 2019 年 7 月 ); ( 2) 《 疏勒县 2019 年良种繁育中心(扩繁场)建设项目 》平面图); ( 3) 关于开展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工作 的委托书; ( 4) 备案证明等建设方提供的与项目有关的其他文件。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及评价因子筛选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 根据本项目工程特点及所处区域环境特点,工程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见表。 表 项目环境影响识别一览表 阶段 污染因素 环境要素 大气 地表水 地下水 声 生态 居民生活 施工期 场区 扬尘 ◆ S ○ ○ ○ △ S ▲S 施工废水 ○ ○ ▲S ○ △ S ○ 施工噪声 ○ ○ ○ ◆ S △ S △ S 车辆运输 ▲S ○ ○ ▲S ○ ▲S 运营期 场区 工程废水 ◆ L ○ △ L ○ △ L ◆ L 生产恶臭 ▲L ○ ○ ○ ○ ▲L 生产噪声 ○ ○ ○ ◆ L ○ ▲L 固废综合利用 ◆ L △ L △ L ○ ○ △ L 车辆运输 ▲L ○ ○ ▲L ○ ▲L 土壤 ○ △ L △ L ○ ○ △ L ◆ 有影响, ▲有轻微影响, △可能有影响, ○没有影响, S 短期影响, L 长期影响 由表 可知,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空气及水环境、声环境等均有短期的不利影响,但其会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运营期的影响为长期影响,其主要环境影响要素为环境空气及水环境,其次为声环境、固体废物。 评价因子筛选 根据环境影响因素的识别结果,结合建设项目的工程特点、排污种类、排污去向及周围区域的环境质量状况,确定本次评价的评价因子见表。 疏勒县 2019 年良种繁育中心(扩繁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14 表 项目评价 因子一览表 类别 现状评价因子 影响评价因子 大气环境 H2S、 NH SO NO TSP、 PM 、 CO、 O3 NH H2S、臭气浓度 地下水环境 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硝酸盐、亚硝酸盐、氨氮、六价铬、硫酸盐、氯化物、氟化物、挥发酚、汞、砷、镉、铅、锰、氰化物、总大肠菌群 / 声环境 等效连续 A声级( Lep) 等效连续 A声级( Lep) 固体废弃物 生活垃圾、病死 羊 、粪便、医疗废物、废脱硫剂 环境功能区划及评价标准 环境功能区划 ( 1) 环境空气功 能区划 根据 《 喀什 地区环境功能区划》 ,本项目位于 疏勒县塔孜洪乡 16 村畜牧生态养殖园 ,空气环境属于二类功能区。 ( 2) 水环境功能区划 评价区地下水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地下水功能确定为 Ⅲ 类。 ( 3) 声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 喀什 地区环境功能区划》以及本工程所处的位置,本项目为独立于村庄和集镇之外的养殖场,工程所在区域为 2 类声环境功能区。 ( 4) 生态环境 根据《新疆生态功能区划》,项目处于 塔里木盆地暖温荒漠及绿洲农业生态区、 塔里木盆地西部、北部荒漠及绿洲农业生态亚区, 喀什三角洲绿洲农业、盐渍化敏感生 态功能区。 根据《关于全疆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监督区、重点治理区划分的公告》,项目区属 于塔里木盆地 疏勒县 重点治理区,需重点做好开发建设活动的水土保持工作,防止因生产建设活动造成新的水土流失。 疏勒县 2019 年良种繁育中心(扩繁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15 评价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 ( 1)空气环境 环境空气质量中 SO NO PM 、 TSP、 CO、 O3 指标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 H2S、 NH3 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附录 D。 其主要评价指标见。 表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限值单位: mg/m3 污染物名称 取值时间 浓度限值 标准来源 SO2 24 小时平均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 1 小时平均 NO2 24 小时平均 1 小时平均 PM10 24 小时平均 24 小时平均 TSP 日平均 CO 24 小时平均 4 1 小时平均 10 O3 日最大 8小时评价 1 小时平均 H2S 1 小时平均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附录 D NH3 1 小时平均 ( 2)地下水水质标准 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中的 Ⅲ 类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见表。 表 地下水质量标准单位: mg/L 标准名称 标准号 级别 评价因子 标准限值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GB/T148482017 Ⅲ 类 pH 值 ~ 总硬度 ≤450 疏勒县 2019 年良种繁育中心(扩繁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16 准》 高锰酸盐指数 ≤ 硫酸盐 ≤250 氯化物 ≤250 氟化物 ≤1 氨氮 ≤ 挥发酚 ≤ 氰化物 ≤ Cr6+ ≤ 汞 ≤ 砷 ≤ 溶解性总固体 ≤1000 硝酸盐 ≤20 亚硝酸盐 ≤ 镉 ≤ 铅 ≤ 锰 ≤ 总大肠菌群 ≤ ( 3)声环境 项目所在区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中的 3 类标准,见表。 表 声质量标准单位: dB(A) 类别 昼间 夜间 备注 3 类 65 55 (GB30962008) 污染物排放标准 ( 1)废气污染物 疏勒县 2019 年良种繁育中心(扩繁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17 恶臭污染物排放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5962001)中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详见见表。 表 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控制项目 标准值 臭气浓度(无纲量) 70 H2S、 NH3 场界排放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即 、。 见表。 表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控制项目 标准值( mg/m3) NH3 H2S 沼气热水锅炉排放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表 2―燃气锅炉 ‖标准见表。 表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控制项目 标准值( mg/m3) SO2 50。疏勒县20xx年良种繁育中心扩繁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辑修改稿)
相关推荐
广州市韩朵化妆品有限公司 选址于 广州市白云区夏茅村向西大道第二十社舟航创意园 C 栋 2 楼 (中心地理坐标: 北纬 N23176。 13′″ 东经E113176。 15′″)。 项目 东面隔向西大道 10米为商铺和工业厂房,南面隔 10米为工业厂房,西面隔 25 米为工业厂房,北面与森迷科技园相邻。 项目地理位置见图 31,四至 情况 见图 32, 项目总 平面布置见图 33。 建设 内容
2月 29日修正 ; (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16年 11 月修订; ( 8)《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13号, 2001 年 12 月 27 日(根据 2010 年 12 月 22 日环境保护部令第 16号修订); ( 9)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 〔 2017〕
东侧),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 ,属于苏北平原,地面标高(青岛零点),地势西南部较高、东北部较低。 境内水域较广,水陆比为1:。 本地区属长江中下游平原,为第四纪沉积物覆盖。 第四纪以来的沉积物属海积、冲积,近代湖泊沉积物厚度一般为200~250米,岩相变化较为明显,水平方向出露于地表的亚粘土、轻亚粘土、亚砂土、粉砂土厚度变化自北向南逐渐变厚,隐伏于轻亚粘土、19亚砂土、粉砂土层下面的亚粘土
题学习;邀请兄弟公证处的公证员对保全证据类公证进行专题授课;为进一步贯彻司法部“五不准”精神,落实省厅、市局关于规范涉外公证办理工作的要求,加强涉外公证业务的学习和办证能力的提高,邀请到省外办领事认证人员来到我处对办理涉外公证业务要注意规范和细节进行专业指导。 根据省厅、市局的部 署和要求,我处深入学习《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各地学习贯彻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证质量监管 严防错证假证问题的紧急通知
第 4号 , ;(9)关 于 加 强 西 部 地 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的 通 知 , 环 发 【 2011】 150 号 ,;(10)《 国 务 院 关 于 印 发 水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计 划 的 通 知 》 ( 国 发 【 2015】 17号 );(11)《 关 于 抑 制 部 分 行 业 产 能 过 剩 和 重 复 建 设 引 导 产 业 健 康 发 展 的 若 干
扫描二维码: 2 下载安装“公证云” APP,按照 APP 操作提示进行实名注册。 通过“公证云” APP 中的手机录像功能,将自书遗嘱的全过程录像后上传至我处的“公证云”电子数据保管平台进行存证保管。 当事人在需要的时候,选择申请出具公证书或保管证书。 特别说明: 遗嘱在线存证的电子数据安全且保密,不存在 人为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