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工程一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府高度重视棚户区改造工作,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切实推进。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国家五部委《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 20xx】 295 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省棚户区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XXX 城区棚户区改造工程(一期)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 17 页 通知》 ( 川办发【 20xx】 14 号 )等文件精神,为确保 20xx 年底前全面完成中心城区城市和工矿棚户区(以下简称“棚户区”)改造任务,切实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经市政府同意,提出以下一系列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统一政策,统一协调。 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的拆(搬)迁补偿安置,统一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 城区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乐府发【 20xx】 27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 中心城区城市和工矿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安置政策的通知》 (乐府发【 20xx】 17 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由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 (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 城市和工矿棚户区改造政策性、公益性强,必须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作用,在政策和资金等方面给予必要支持;注重发挥市场机 制的作用,充分调动企业和棚户区居民的积极性,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三)统筹兼顾,配套建设。 坚持全面规划、合理布局、节约用地、综合开发,组织好新建安置小区的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和商业、教育、医疗卫生、无障碍设施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促进民生的改善。 (四)惠民安置,尊重自愿。 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严格执行城市房屋拆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切实让群众得到实惠。 实行还房安置与货币补偿安置、就近安置与异地安置相结合,鼓励货币补偿安置和异地安置。 (五)依法拆迁,有序推进。 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有关土地使用、资金使用、工程建设、城市建设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做到统筹考虑,有序推进。 XXX 城区棚户区改造工程(一期)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 18 页 二、目标任务 20xx 年底前,全面完成 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任务;20xx 年底前,各县(市、区)全面完成辖区内棚户区改造任务。 三、实施步骤 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调查摸底阶段( 20xx 年 1 月 4 月)。 开展中心城区棚户区调查摸底核实工作,核查拟改造区域内居民的房屋面积、结构、建成 年代、家庭人口、家庭收入、配套设施等情况,为规划编制、工程实施等提供依据;对拆迁费用、工程建设费用进行测算,拟订改造方案;依据城市总体规划,按照目标任务,编制改造项目规划及进度计划。 各县(市、区)要在 5 月底前完成摸底调查, 6 月启动计划改造工作。 (二)宣传动员阶段( 20xx 年 4 月 5 月)。 制订宣传工作方案,统一印发宣传手册,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棚户区改造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棚户区改造。 (三)拆迁阶段( 20xx 年 5 月 1 0 月)。 坚持阳光拆迁,在拆迁现场制作公示栏,将 拆迁政策法规、被拆迁人家庭和房屋状况、房屋评估结果、安置房户型、面积、被拆迁人搬迁时间、选房先后顺序等事项进行公示;由被拆迁人推举代表,进入棚户区改造项目工作组,对拆迁补偿安置全程参与、监督。 可探索两段式拆迁。 第一阶段可探索模拟拆迁。 拟订项目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签订《 市城市和工矿棚户区房屋模拟拆迂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协议达到 85%以上时,可转入正式拆迁阶段。 (四)建设安置阶段( 201 1 年底前)。 项目业主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工程建设。 土地出让应采取XXX 城区棚户区改造工程(一期)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 19 页 招、拍、挂方式进行。 改 造工程完成后,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按期完成安置任务。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 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拟定政策、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棚户区改造等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明确职责。 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实行市、区一体,以区为主。 市中区政府是责任主体,负责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的宣传动员及拆迁补偿安置,组成以街道办事处为责任单位,市、区有关部门、社区干部、群众代表等参与的项目工作组,负责政策宣传、拆迁补偿安置、信访维稳等工作,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广电、报纸、网络等媒体,有计划分阶段开展宣传工作,营造反映主体民意,促进改造的舆论环境等工作。 市规建局负责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规划编制、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并督促所属 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履行相关项目业主职责等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并监管改造资金使用等工作。 市审计局负责改造项目决算审计等工作。 市城管局负责拆除违法、违章建(构)筑物等工作。 市物价局负责安置房水、电、气、光纤等人户安装费和物业服务费的核定,并监督相关企业在核定标准内执行等工作。 市监察局负责棚户区改造中的各类违纪行为的监督查处等工作。 市房管局负责棚户区改造拆迁许可证的办理,会同市财政局制订房屋评估规范、裁决拆迁补偿安置纠纷等工作。 XXX 城区棚户区改造工程(一期)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 20 页 市税务、公安消防、人防、环保、电业、邮政、电信、供水、供气、广电等有关部门,负责落实棚户区改造有关政策等工作。 (三)督促考核。 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棚户区改造工作实行目标责任管理。 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由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具体考核办法。 同时,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 中心城区城市和 工矿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安置政策通知》 (乐府发〔 20xx〕 l7 号 )中规定,选择还房安置的,按照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与安置房建筑面积 1:1 进行产权调换,等面积不补差价,补偿比例没有幅度。 所谓的 1: 的比例,是棚改惠民政策补贴、奖励等折算成房屋面积而达到的比例。 按照各项目拆迁的要求进行拆迁,最高可以得到如下优惠或奖励:如选择还房安置的,一是可得到被拆迁房屋面积的 15%的奖励,或选择按被拆迁房屋面积计算 110 元/平方米的奖励;二是免收安置住房水、电、气、光纤的安装费;三是可得到免交安置住房五年物业服务费的奖励。 困难住户、家庭有重度残疾成员的被拆迁人,也有优惠政策。 (1)双困家庭。 被拆迁户属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原居住房屋面积不足 50 平方米的,按 50 平方米安置,被拆迁户不支付安置房差价款;安置住房超过 50 平方米不足 60 平方米部分,被拆迁人按 900 元/平方米优惠价支付;安置住房超过 60 平方米的部分,被拆迁人按市场价支付。 (2)非双困家庭。 ①被拆迁户家庭有重度残疾成员或有“ 4050”下岗失业人员 (凭相应证件认定 ),且上年度家庭人均收入不足 5000 元的,安置住房超过被拆迁面积 5 平方米以内的差价款,由拆迁人承担; 超过 5 平方米不足XXX 城区棚户区改造工程(一期)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 21 页 10 平方米的部分,被拆迁人按 900 元/平方米优惠价支付;超过 10 平方米的部分,被拆迁人按市场价支付。 ②被拆迁人实际居住在被拆迁房屋且他处无住房,安置住房超过被拆迁房屋面积的,超过 5 平方米以内的部分,由被拆迁人按 900 元/平方米优惠价支付;超过 5 平方米的部分,被拆迁入按市场价支付。 在安置方式上,选择异地安置的,实行奖励。 中心城区土地划分为五个级别,被拆迁房屋用地属较高土地级别,而安置房用地属较低土地级别的,每低一个级别,按被拆迁面积 100 元/平方米对其予以奖励。 在水、电、气、光纤等配套 项目上,政府给予免收安装费的优惠政策。 但前提是被拆迁人在规定时间内签定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搬迁交房的。 否则,被拆迁房屋原来没有独立户头的,就由被拆迁人自己承担。 所有改造项目全部坚持“阳光拆迁”,要在拆迁现场制作公示栏,对拆迁政策法规,被拆迁人家庭和房屋状况,房屋 (预 )评估结果,安置房户型、面积,被拆迁人签订模拟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时间,选房情况等事项进行公示;还要由被拆迁人选举代表,进入棚户区改造项目工作组,对拆迁补偿安置全程参与并监督。 2. 1. 3城区棚户区现状 目前, 城区棚户区面积大,房屋建筑多为年久失修的低矮棚户,均无独立的厕所和厨房,街道狭窄且破损严重,市政配套设施非常落后,部分存在严重的内涝和消防安全隐患,居民居住条件差,严重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和 城市整体形象。 针对此情况, 市编制了《 城区棚户区改造建设规划( 20xx20xx 年)》,拟在未来三年内对分布在中心城区张公桥XXX 城区棚户区改造工程(一期)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 22 页 街道办事处、 街道办事处、上河街街道办事处、柏杨街道办事处、通江街道办事处、 街道办事处及九峰镇的辖区范围内的 32 个涉及 8190 户、 平方米,约占中心城区常住人口的 10%改造项目。 改造将采用原拆原建、就地安置和就地拆迁、异地安置的方案。 三年后, 城区绝大部分棚户居民将告别棚户区,住进宽敞明亮的新房。 城区主要棚改项目情况如下: ( 1)雪杉社区棚改项目 该项目位于通江街道办事处雪杉社区,涉及住户 1725 户, 4600多人,房屋大都建于上世纪 90 年代。 居民大部分为原 605 厂职工,且大都是东北人。 该社区是一个“企业社区” ,由于当时造纸厂加工的原料大都是一种叫雪杉的树木,雪杉社区由此得名。 ( 2)长征社区棚改项目 该项目位于通江街道办事处长征社区,涉及住户 982 户, 3000 多人。 长征社区也是“企业社区”,因长征制药厂而得名,居民来自全国各地。 ( 3) 碱厂棚改项目 碱厂棚户区系 碱厂的房屋所形成,位于 街道办事处碧山路社区泥溪河畔,涉及住户 222 户。 碱厂曾是 知名的一家全民所有制烧碱、农药制 造厂,主要生产农药和烧碱。 20xx 年 2 月,碱厂破产。 职工居住住房年久失修,变成了棚户区。 ( 4)上河街、中河街、顺城街棚改项目 该项目位于上河街道办事处,涉及住户 770 户, 2310 人,面积约56740 平方米。 该项目横跨上河街、中河街、顺城街 3 条老街,涉及到XXX 城区棚户区改造工程(一期)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 23 页 兴发街、府街两个社区。 ( 5)鼓楼街、府街棚改项目 该项目位于上河街道办事处府街社区,涉及住户 169 户, 507 人,面积约 2 万平方米。 古代嘉定府衙门座落于现府街小学处,故得街名“府街”。 在府街还有一个具有历史文化内涵的建筑 —— “状元楼”。 在府街 32 号门 前,有一座高大的雅石砌成的牌坊式大门,门楣上“秀超凌云”四个大字清晰可见。 该建筑据传修建于清朝,当初是个栈房,来 会考者大多住宿在此,因此,在民间得名为“状元楼”。 而鼓楼街的名字,则来源于清代时期,因当时在嘉定府衙街对面,有一座鼓楼而得名。 该项目改造将采取临街建筑物风貌整治,将状元楼的住户整体搬迁,就近在鼓楼街项目中安置,并拨专款对状元楼进行维修,加以保护。 ( 6) 后街棚改项目 该项目地处上河街街道办事处 街社区,涉及住户 100户。 ( 7)青果山棚改项目 青果山棚改项目位于人民北路附近,该项目共有住户 232 户。 ( 8)人民西路省建一公司棚改项目 该项目位于上河街道办事处,涉及居民 330 户。 具体包括:人民西路 127 号( 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仓库)至 227 号(省建宿舍)共计 128 户,人民西路 263 号(水电供应公司宿舍)共计 22户,大丛林巷 45 号(机电供应公司宿舍)、 46 号、 52 号、 58 号、 103号、 107 号共计 60 户,新建巷 46 号、 58 号、 66 号、 68 号共计 89 户,XXX 城区棚户区改造工程(一期)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 24 页。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工程一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辑修改稿)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