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正文-国际智能冷链新材料产业链建设项目(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 项目建成后废水主要为餐饮废水和生活污水,餐饮废 3 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生活污水共同经化粪池处理后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均合理处置 ; 噪声经隔声降噪 等措施后可达标排放。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第 682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 本 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修改单》, 项目 环保型聚氨酯保温板材生产线 参照 “十八、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4塑料制品制造中 “其他 ”类别,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 充气式移动冷库生产线和一体式制冷机组生产线 参照 “二十三、通用设备制造 69 通用设备制造及维修中其他(仅组装的除外)类别 ”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 果筐生产线 参照 “十八、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4塑料制品制造中 “以再生塑料为原料的 ”类别 ,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根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第五条, “跨行业、复合型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 ”, 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确定为报告书。 2020 年 8 月 13 日, 陕西果业冷链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本次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 书 的编制工作。 在接受委托后, 我公司立即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了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环境现状调查等相关工作,研究分析工程特点和环境特征,按照相关环评技术导则和技术规范要求,编制完成了《 国际智能冷链新材料产业链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 为项目环保设计、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当地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得到了 铜川市 生态环境局及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与协助,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见图。 4 图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图 项目分析判定情况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 项目 一体式制冷机组生产线使用 R410A 制冷剂,该种制冷剂主要由氢、氟、碳组成(表示为 HFC),由于不含氯元素,故不会与臭氧反应,不会破坏臭氧层,属于一种新型环保制冷剂 ,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 2019 年本 )》,本项目一体式制冷机组生产线不属于限制类中以含氢氯氟烃( HCFCS) 为制冷剂的工业、商业用冷藏、制冷设备生产线,也不属于淘汰类中以氯氟烃( CFCS)为制冷剂的制冷设备生产线,同时不属于鼓励类 , 且 不违反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故项目一体式制冷机组生产线为允许类项目。 依据相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 研究相关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进行初步工程分析 开展初步的环境现状调查 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 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 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 制定工作方案 环境现状调查监测与评价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各专题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 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 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5 本项目 充气式移动冷库生产线、聚氨酯保温板材生产线 不属 于名录中鼓励类、 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 , 不违反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应属于允许类。 本项目 冷链用果筐的设备生产线属于名录鼓励类中 “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 2废塑料等废旧物资等资源循环再利用技术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且本项目已于 2020 年 8 月 12 日取得了铜川新区经济发展局的备案确认书,项目代码为 20196102613403073835。 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发改经体〔 2019〕 1685 号),本项目不属于 “清单 ”中禁止准入类项目 ;且本项目不在照 《陕西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内, 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相关 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符合 《陕西省主体功能区划》、 《陕西省 “十三五 ”环境保护规划》、《铜川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具体分析见表。 本项目选址位于陕西省铜川市新区新材料产业园区, 铜川新材料产业园(原名 “铜川市坡头工业园 ”)位于铜川市耀州区坡头镇,为铜川市行政区域最南缘。 其设立于 20xx 年 11 月,享受市级开发区优惠政策。 园区与铜川市委、市政府隔着赵氏河一桥相连, G65W 延西高速公路、玉皇阁大道、照金路贯通园区,其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明显。 该园区东西长约 ,南北宽约 ,规划面积为 27km2,园区的 发展目标为产业智园。 园区委托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编制了《铜川新材料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 2018 年 7 月取得了铜川市环境保护局《铜川新材料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的审查意见 》( 文号:铜环涵【 2018】 166 号)。 本项目 符合 《铜川新材料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 审查意见, 具体分析见表。 表 相关规划 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文件 规划 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陕西省主体功能区划》 国家层面重点开发区:主要分布于关中地区、榆林北部地区 以及汾渭平农产品主产区中的部分地区。 其中关中地区是该区域国家重点开发区域关中 天水经济区的主体部分,包括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商洛、杨凌六市 区范围内的部分地区。 本项目位于关中平原铜川市,属于国家层面重点开发区域。 符合 《陕西省 全面治理石化、表面涂装、有机 本项目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 符合 6 “十三五 ”环境保护规划》 化工、汽车制造与维修、印刷包装、家具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推进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 烃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5m 高的排气筒( P2) 达标 排放; 本项目发泡工序产生的 非甲烷总烃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5m 高的排气筒( P3) 达标 排放。 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综合楼楼顶达标排放。 《铜川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核心,推动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化改造。 本项目 果筐生产线原材料使用再生聚乙烯颗粒, 属于废塑料 再利用,符合纲要的发展目标。 符合 丰富现代物流业态:拓展冷链物流服务范围,建立集冷冻、仓储、冷藏运输为一体的冷链配送体系,确保农产品、食品、中药材等产品的保鲜增值。 建立完善城乡快递物流配送体系,支持货运站、快件集散中心、配送中心等物流功能区项目建设。 鼓励生产企业强化物流服务功能,向仓储、交易、加工、配送等多功能、多业态拓展,推动现代物流业与食品等产业的融合发展。 本项目 主要生产冷冻、冷藏设备和新型保温材料 等 ,产品涵盖了冷链新材料、冷链设施设备、果品包装塑筐 等产业链 , 主要用于果品的包装、冷冻冷藏等,为果品的仓储物流提供设施,可推动现代物流业与食品等 产业 的融合发展。 符合 《铜川新材料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铜川新材料产业园区的功能构成由以下五大功能主题组成: 新型材料与先进制造:包括新材料制造、新型建材、研制基地等功能。 载能循环与现代化工:包括燃煤电能、光电产业、新能源产业、废料再生产业等功能。 现代新兴与科技研发:包括医药制造、信息产业、技术研发、产品发布等新兴产业功能。 现代物流与商务商业:包括总部经济、物流商贸、专业市场、金融创投等功能。 生态宜居与现代服务:包括人才公寓、生态社区、生产性服务、生活性服务等功能。 本项目 主要生产冷冻、冷藏设备和新型保温材料 等 ,产品涵盖了冷链新材料、冷链设施设备、果品包装材料等产业链 , 主要用于果品的包装、冷冻冷藏等,为果品的仓储物流提供设施,属于园区五大功能区中新型材料与先进制造,且服务于园区五大功能区中 现代物流与商务商业 功能区。 符合 《铜川新材料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的审查各物料堆场尽量采取封闭措施,如筒仓、封闭库房、防尘抑尘网等,防止大风引起的扬尘污染环境空气;设备、车间做好密闭措施,尽量减少粉尘的无组织排放;运输廊道尽量采用封闭式,本项目聚氨酯保温板生产线主要原材料 聚醚多元醇、异氰酸酯等均采用桶装储存于 封闭的 原料库房;果筐 生产线主要原材料 新料 聚乙烯 颗粒 、 再生聚乙烯颗粒、 碳酸钙均为袋式包装,储存于 封闭生产厂符合 7 意见 》 并在转运站等位置设置集尘罩及除尘器等,尽量减少粉尘排放。 园区内各企业生产过程产生的烟(粉)尘、 SO 氮氧化物、应严格执行排放要求,减少污染物排放。 房 北一跨西侧原料区 ; 一体式 制冷机组生产线主要原材料钢板、铜管等 及 聚氨酯保温板生产线 原材料卷钢板 储存 于 封闭生产厂房 北二跨西侧材料库储存 ; 充气式移动冷库生产线主要工艺外协,外协生产的充气式移动冷库库体于 封闭生产厂房 内北二跨东侧储存。 本项目四条生产线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经本项目提出的处理措施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 入住园区的企业必须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企业生产过程中的 生产 设备在设计放置位置时应考虑到尽量避免设置于噪声敏感部位,对不同的产噪设备还可采取吸声、消声、隔声、减震等措施来控制噪声,降低影响。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和环保设备风机等噪声,主要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隔声、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 、 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 2008) 3 类标准。 符合 根据铜川新材料产业园固体废物的特点,环评建议园区建立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系统和堆放场,生活垃圾经定点收集后送往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对于不能综合利用的必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xx)要求,进行贮存和处置。 本项目 厂区 内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桶,分类收集后可送至园区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点,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 严格按照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xx)要求 进行贮存和处置。 符合 与相关环境管理政策 的 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挥发性有机物( 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气十条)、 《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 20182020 年)、 《铜川市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 2018—2020 年)》 中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与 相关环境管理政策的 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8 表 项目与相关环境管理政策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文件 具体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 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8年 10 月 26 日修正版) 第四十五条: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本项目 注塑工序 、发泡工序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挥发性有机物,项目注塑、发泡工序均在本项目生产厂房进行,生产厂房为全封闭。 本项目注塑工序 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5m 高的排气筒( P2)达标排放;发泡工序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5m 高的排气筒( P3)达标排放。 符合 《 “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环大气【 2017】 121 号) 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提高VOCs 排放重点行业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 重点地区要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 VOCs 排放建设项目。 本项目注塑、发泡工序过程中会产生 VOCs,经本次评价提出的处理措施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不属于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 VOCs 排放建设项目。 符合 新建涉 VOCs 排放 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 本项目租赁陕西果业集团铜川农资有限公司位于 铜川市新区新材料产业园区 内的 厂房、办公楼及库房。 符合 企业应规范内部环保管理制度,制定 VOCs 防治设施运行管理方案,相关台账记录至少保存 3 年以上。 评价要求项目运营后, 规。20xx年正文-国际智能冷链新材料产业链建设项目(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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