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强化地板、spc地板加工项目(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剂的涂料和油墨, 水性漆中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低。 相符 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 指南规定: “① 所有产生有机废气污染的企业,应优先采用环保型原辅料、生产工艺和装备,对相应生产单元或设施进行密闭,从源头控制 VOCs 的产生,减少废气污染物排放。 ② 鼓励对排放的 VOCs 进行回收利用,并优先在生产系统内回用。 对浓度、性状差异较大的废气应分类收 集,并采用适宜的方式进行有效处理,确保 VOCs 总去除率满足管理要求,其中有机化工、医药化工、橡胶和塑料制品 (有溶剂浸胶工艺溶剂型涂料表面涂装、包装印刷业的VOCs 总收集、净化处理率均不低于 90%,其他行业原则上不低于 75%”。 热压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 VOCs经风量为 50000m3/h的集气罩收集至光氧催化 +活性炭吸附装置中净化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 15 米高排气筒( DA001)高空排放。 有机废气处理设备废气捕集率约 90%,光氧催化 +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效率按 90%计;封蜡、上漆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 VOCs 经风量 为5000m3/h 的集气罩收集至水喷淋 +光氧催化 +活性炭吸附装置中净化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 15 米高排气筒( DA002)高空排放。 有机废气处理设备废气捕集率约 90%,水喷淋 +光氧催化 +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效率按 90%计;挤出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 VOCs经风量为 5000m3/h的集气罩收集至水喷淋 +光氧催化 +活性炭吸附装置中净化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 15 米高排气筒( DA005)高空排放。 有机废气处理设备废气捕集率约 90%,水喷淋 +光氧催化 +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效率按 90%计。 未捕集的有机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至大气环境中,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相符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有关要求,深入实施《 “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加强对各地工作指导,提高挥发性有机物( VOCs)治理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制定本方案。 主要目标 到 2020 年,建立健全 VOCs 污染防治管理体系,重点区域、重点行业VOCs 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完成 “十三五 ”规划确定的 VOCs 排放量下降 10%的目标任务,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控制思路与要求 (三)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 重点对含 VOCs 物料(包括含 VOCs原辅材料、含 VOCs 产品、含 VOCs 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相符 11 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VOCs 无组织排放。 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 含 VOCs 物料应储存于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 含 VOCs 物料转移和输送,应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 高 VOCs 含量废水(废水液面上方 100 毫米处 VOCs 检测浓度超过 200ppm,其中,重点区域超过 100ppm,以碳计)的集输、储存和处理过程,应加盖密闭。 含 VOCs 物料生产和使用过程,应采取有效收集措施或在密闭空间中操作。 推进使用先进生产工艺。 通过采用全密闭、连续化、自动化等生产技术,以及高效工艺与设备等,减少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 挥发性有机液体装载优先采用底部装载方式。 石化、化工行业重点推进使用低(无)泄漏的泵、压缩机、过滤机、离心机、干燥设备等,推广采用油品在线调和 技术、密闭式循环水冷却系统等。 工业涂装行业重点推进使用紧凑式涂装工艺,推广采用辊涂、静电喷涂、高压无气喷涂、空气辅助无气喷涂、热喷涂等涂装技术,鼓励企业采用自动化、智能化喷涂设备替代人工喷涂,减少使用空气喷涂技术。 包装印刷行业大力推广使用无溶剂复合、挤出复合、共挤出复合技术,鼓励采用水性凹印、醇水凹印、辐射固化凹印、柔版印刷、无水胶印等印刷工艺。 提高废气收集率。 遵循 “应收尽收、分质收集 ”的原则,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 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或密闭空间的,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应 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 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 VOCs 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 米 /秒,有行业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本项目热压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 VOCs经风量为 50000m3/h的集气罩收集至光氧催化 +活性炭吸附装置中净化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 15 米高排气筒( DA001)高空排放。 有机废气处理设备废气捕集率约 90%,光氧催化 +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效率按 90%计;封蜡、上漆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 VOCs 经风量为 5000m3/h 的集气罩收集至水喷淋 +光氧催化 +活性炭吸附装置中净化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 15 米高排气筒( DA002)高空排放。 有机废气处理设备废气捕集率约 90%,水喷淋 +光氧催化 +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效率按 90%计;挤出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 VOCs经风量为 5000m3/h的集气罩收集至水喷淋 +光氧催化 +活性炭吸附装置中净化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 15 米高排气筒( DA005)高空排放。 有机废气处理设备废气捕集率约 90%,水喷淋 +光氧催化 +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效率按 90%计。 未捕集的有机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至大气环境中,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四)推进建设适宜 高效的治污设施。 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的浓度、组分、风量,温度、湿度、压力,以及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 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VOCs 治理效率。 低浓度、大风量废气,宜采用沸石转轮吸附、活性炭吸附、减风增浓等浓缩技术,提高 VOCs 浓度后净化处理;高浓度废气,优先进行溶剂回收,难以回收的,宜采用高温焚烧、催化燃烧等技术。 油气(溶剂)回收宜采用冷凝 +吸附、吸附 +吸收、膜分离 +吸附等技术。 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技术主要适用于恶臭异味等治理;生物法主要适用于低 浓度 VOCs 废气治理和恶臭异味治理。 非水溶性的 VOCs 废气禁止采用水或水溶液喷淋吸收处理。 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应定期更换活性炭,废旧活性炭应再生或处理处置。 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等,推广集中喷涂、溶剂集中回收、活性炭集中再生等,加强资源共享,提高 VOCs 治理效率。 规范工程设计。 采用吸附处理工艺的,应满足《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要求。 采用催化燃烧工艺的,应满足《催化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要求。 采用蓄热燃烧等其他处理工艺的,应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设计。 实行重点排放源排放浓 度与去除效率双重控制。 车间或生产设施收集排放的废气, VOCs 初始排放速率大于等于 3 千克 /小时、重点区域大于等于 2 千克 /小时的,应加大控制力度,除确保排放浓度稳定达标外,还应12 实行去除效率控制,去除效率不低于 80%;采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 含量产品规定的除外,有行业排放标准的按其相关规定执行。 本项目热压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 VOCs经风量为 50000m3/h的集气罩收集至光氧催化 +活性炭吸附装置中净化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 15 米高排气筒( DA001)高空排放。 有机废气处理设备废气捕集率约 90%,光氧催 化 +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效率按 90%计;封蜡、上漆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 VOCs 经风量为 5000m3/h 的集气罩收集至水喷淋 +光氧催化 +活性炭吸附装置中净化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 15 米高排气筒( DA002)高空排放。 有机废气处理设备废气捕集率约 90%,水喷淋 +光氧催化 +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效率按 90%计;挤出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 VOCs经风量为 5000m3/h的集气罩收集至水喷淋 +光氧催化 +活性炭吸附装置中净化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 15 米高排气筒( DA005)高空排放。 有机废气处理设备废气捕集率约 90%,水喷淋 +光氧 催化 +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效率按 90%计。 未捕集的有机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至大气环境中,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 2019 年常州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 二、主要任务 (一)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以重点行业为管控对象,秋冬季为重点时段, 为主要因子,以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调整为突破口,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一是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 强化工业污染全过程控制,全面实施特别排放限值。 年底前全面完成热电、钢铁、水泥企业的深度脱硝工程。 推进钢 铁烧结机湿法脱硫设施实施烟羽水汽回收脱白工程,对燃煤电厂湿法脱硫设施实施烟羽水汽回收脱白试点工程。 完成戚电厂1 台燃气机组深度脱氮工程。 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 确保生活垃圾焚烧企业废气达标排放。 二是提高工业园区污染防治能力。 加强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等环境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提升园区清洁能源供应保障能力。 家具制造、汽修、电子制造等聚集区逐步建设集中的喷涂工程中心。 年内建成 1个机械涂装行业喷涂中心和 2 个汽修喷涂工程中心。 三是开展工业炉窑治理专项行动。 加大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力度,加快淘汰中小型煤气发生炉。 鼓 励工业炉窑使用清洁能源或使用集中供热。 逐步开展工业炉窑深度治理工作,进一步削减氮氧化物排放量。 没有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不高于 200、 300 毫克 /立方米进行改造。 取缔燃煤热风炉,基本淘汰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炉(窑)。 四是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 6 月底前,全面完成 35 蒸吨 /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淘汰或清洁能源替代 ,湖塘热电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所有燃煤电厂按照超低排放运行。 积极推进城市建成区生物质锅炉整治,对生物质专用锅炉配套高效除尘设施, 9 月底前完成 整治任务;开展燃气锅炉低氮改造试点。 持续开展煤质管理,打击销售使用灰分大于 15%、硫分大于 %的劣质煤。 VOCs 专项治理。 按省统一部署,建立重点源 VOCs 治理综合管理平台。 列入省 VOCs 名录和重点监管名录的企业均编制 “一企一策 ”方案。 2019年全市重点行业 VOCs 排放比 20xx 年减排 30%以上。 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 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黏剂等项目。 以减少苯、甲苯、二甲苯等溶剂和助剂的使用为重点,推进低 VOCs 含量、低反应活性原辅材料和产品的替代。 加强工业企业 VOCs 无组织排放管理, 推动企业实施密闭化、连续化、自动化技术改造。 化工行业全面应用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 LDAR),化工园区完善 LDAR 管理平台。 全面完成 VOCs 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规定的治理项目;逾期未完成的,依法关闭或停产整治。 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6 月底前,重点对采取单一治理措施的企业进行抽查,依法依规查处违法排污企业,向社会公开存在治理效果不达标、造假等行为的第三方治理单位,禁止其在本市开展相关业务。 热压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 VOCs经风量为 50000m3/h的集气罩收集至光氧催化 +活性炭吸附装置中净化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 15 米高排气筒( DA001)相符 13 高空排放。 有机废气处理设备废气捕集率约 90%,光氧催化 +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效率按 90%计;封蜡、上漆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 VOCs 经风量为5000m3/h 的集气罩收集至水喷淋 +光氧催化 +活性炭吸附装置中净化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 15 米高排气筒( DA002)高空排放。 有机废气处理设备废气捕集率约 90%,水喷淋 +光氧催化 +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效率按 90%计;挤出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 VOCs经风量为 5000m3/h的集气罩收集至水喷淋 +光氧催化 +活性炭吸附装置中净化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 15 米高排 气筒( DA005)高空排放。 有机废气处理设备废气捕集率约 90%,水喷淋 +光氧催化 +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效率按 90%计。 未捕集的有机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至大气环境中,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63”相符性分析 对照《关于全省开展 “两减六治三提升 ”环保专项行动方案》以及《常州市 “两减六治三提升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本项目符合 “263”要求,详见表 19。 表 19 “两减六治三提升 ”分析表 类别 内容 本项目实际情况 分析 两减 减少煤炭消费总量 本项目不使用燃煤等高耗能燃料 符合 减少落 后化工产能 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 符合 六治 治理太湖水环境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横林镇镇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长江,无含氮磷生产废水排放 符合 治理生活垃圾 本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符合 治理黑臭水体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横林镇镇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不会对周边水体环境造成影响 符合 治理畜禽养殖污染 本项目不涉及畜禽养殖 符合 治理挥发性 有机污染物 热压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 VOCs 经风量为 50000m3/h 的集气罩 收集至光氧催化 +活性炭吸附装置中净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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