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韶关市振和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大宝山矿区开采弃石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被产品带走。 废气处理:破碎粉尘通过喷淋系统、环保除尘炮雾机,破碎机和振动筛等设备外部安装密闭工棚防尘。 噪声处理:破碎区密闭,减震、隔声。 固体废物处理:生活垃圾交由大宝山矿区的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项目劳动定员 13人 ,年生产 200天 ,每天两班制,每班 8小时工作制。 二、经审查,该项目符合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选址合理,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评价结论。 你公司须认真研读《报告表》,按《报告表》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保措施进行建设。 在项目建设和营运期间做好环境管理工作,并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建设项目完成后,你公司须按照相关 法规政策,自行对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做好相应的信息公开工作。 另外,项目在投入生产或使用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 (试行 )》的有关要求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 (2019年版 )》规定的管理要求,向具有核发权限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排污许可证或实行排污登记管理,依法排污。 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由韶关市生态环境局曲江分局环境应急与监察股负责。 大宝山矿区开采废石综合利用项目 12 三 、 环保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 本项目 13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 135 万元 ,占 总投资 的 %。 项目 环保 设施 “三同时”落实 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污染物 名称 环评 治理措施内容 实际 治理措施内容 备注 1 废水 治理 1)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依托大宝山矿区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后回用于矿区附近绿化,不外排 ; 2) 场地洒水降尘用水 全部被原料带走,无废水排放。 3) 破碎机、筛分机等设备的进料口及出料口处喷淋用水 全部 被原料带走,无废水排放。 4) 初期雨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 1)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依托大宝山矿区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后回用于矿区附近绿化 ,不外排 ; 2) 场地洒水降尘用水 全部被原料带走,无废水排放。 3) 破碎机、筛分机等设备的进料口及出料口处喷淋用水 全部 被原料带走,无废水排放。 4) 初期雨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不排放。 已按 环评及批复要求 落实 2 废气 治理 1) 破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 通过 一根 15m 排气筒高空排放。 2) 破碎工序未收集的粉尘废气、原料卸载扬尘、堆放产生的扬尘及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以无组织形式 排放。 1) 破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 通过 一根 15m 排气筒高空排放。 2) 破碎工序未收集的粉尘废气、原料卸载扬尘、堆放产生的扬尘及运 输车辆产生的扬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已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 3 噪声 治理 加工过程中的破碎、振动筛等工序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设备、距离衰减和减震消声等措施。 加工过程中的破碎、振动筛等工序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设备、距离衰减和减震消声等措施。 已按 环评及批复要求 落实 4 固体废物 1)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暂存,交由大宝山矿区的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2) 布袋除尘器装置收集粉尘经清理后全部作为石粉外售。 1)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暂存,交由大宝山矿区的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2) 布袋除尘器装置收集粉尘经清 理后全部作为石粉外售。 已按 环评及批复要求 落实 大宝山矿区开采废石综合利用项目 13 表 五 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质量控制 Quality Control 1. 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为保证监测分析结果的准确可靠性,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按《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 HJ 63020xx)及《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HJ/T 37320xx)等有关规范和标准要求进行。 ⑴ 验收监测在工况稳定,各设备正常运行的情况下进行。 ⑵ 监测人员持证上岗,监测所 用仪器经过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使用。 ⑶ 采样分析系统在采样前进行气路检查、流量校准,保证整个采样过程中分析系统的气密性和计量准确性。 ⑷ 监测因子监测分析方法均采用本公司通过计量认证的方法,分析方法能满足评价标准要求。 ⑸ 验收监测的采样记录及分析测试结果,按国家标准和监测技术规范有关要求进行数据处理和填报,并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审核。 大宝山矿区开采废石综合利用项目 14 1. 废水 质量控制 监测项目 样品数量(个) 报出数据(个) 空白样数量(组) 合格率 平行样数量(组) 合格率 质控样个数 合格率 质控数据占样品总数比例 pH值 8 8 / / / / / / / 化学需氧量 8 8 2 100% 2 100% 2 100% 75% 五日生化需氧量 8 8 2 100% 2 100% 2 100% 75% 悬浮物 8 8 / / / / / / / 氨氮 8 8 2 100% 2 100% 2 100% 75% 2. 烟尘采样器流量校准结果 采样流量校准 (技术要求: 177。 5%) 标准值 (L/min) 校准值 (L/min) 示值误差( %) 是否合格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气密性检测 是否合格 是 否 □ 采样仪器型号: 3012H新 08 代 采样仪器编号: NTCHX0041 烟尘采样流量校准仪型号:崂应 8040型 烟尘采样流量校准仪编号: NTCHX0047 3. 气体采样器流量校准结果 仪器名称 环境空气颗粒物综合采样器 ZR3922 仪器编号 NTCHX0341 NTCHX0335 NTCHX0337 NTCHX0224 标准示值( L/min) 100 100 100 100 仪器示值( L/min) 99 98 97 99 误差范围( %) 1 1 1 2 3 1 2 1 允许误差范围( %) 177。 5 177。 5 177。 5 177。 5 是否合格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烟尘采样流量校准仪型号:崂应 8040型 烟尘采样流量校准仪编号: NTCHX0047 大宝山矿区开采废石综合利用项目 15 4. 声级计监测前后校准结果 测量日期 校准 声级 Leq【 dB(A)】 评价 备注 测量前 测量后 差值 昼间 合格 测量前、后仪器示值偏差 不大于 ,测量数据有效。 昼间 合格 监测结论 1. 废水排放 符合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 GB/T 1892020xx)表 1城市绿化标准。 2. 有组织废气中的 颗粒物排放 符合 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xx)表 2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3. 无组织废气中 的 颗粒物排放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xx)表 2 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4. 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xx)表 1 3类标准。 大宝山矿区开采废石综合利用项目 16 表 六 验收监测内容 验收监测内容: 序号 监测类型 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 监测频次 执行标准 1 废水 生活污水 pH值、 CODcr、BOD SS、氨氮 1天 4次 , 连续监测 2天 《 城 市 污 水 再 生利 用 城 市 杂 用 水 水质 标 准 》 ( GBT1892020xx) 中的城市绿化用水水质 3 有组织废气 破碎 工序 排放口 颗粒物 1天 3次 , 连续监测 2天 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xx)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6 无组织 废气 厂界上风方向1 个点、下风方向 3个点 颗粒物 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xx) 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7 噪声 厂界东西南北 等效连续 A声级 1天 1次 , 连续监测 2天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 ( GB1234820xx) 中的 3 类 标准 大宝山矿区开采废石综合利用项目 17 表 七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 录及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 本次监测于 2020年 8月 11 日至 8月 12日进行 ,监测期间 韶关市振和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正常生产,工况稳定,生产负荷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 75%以上,各环保设施运转正常,符合验收监测要求。 项目生产负荷情况详见下表 71: 表 71 生产负荷情况表 监测日期 设计生产能力 (单位:吨 /天) 实际生产量 (单位:吨 /天) 生产负荷 2020年 8月 11日 3000 2550 85% 2020年 8月 12日 3000 2610 87% 备注:公司 年 破碎 60 万 吨废石 , 生产以 200天计, 2班制生产,每班工作 8小时。 大宝山矿区开采废石综合利用项目 18 验收监测结果: 废水 广东诺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 2020年 8月 1112日 对 大宝山矿区开采废石综合利用项目废水进行了监测,结果见下表 71。 表 71生活污水 检测结果 监测点位 监 测项目 监 测结果 (单位: mg/L,除 pH值:无量纲 ) 标准限值 结果评价 第 1次 第 2次 第 3次 第 4次。20xx年韶关市振和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大宝山矿区开采弃石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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