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税和赠予税的防腐治腐功能及制度设计(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出税收的财政功能和追税、追赃功能比实现不同继承人之间税负公平分配显得更为重要。 突出遗产税财政功能和追税、追赃功能直采用总遗产税。 (二)应税遗产额的确定 在征收遗产税时,首先应确定纳税人的遗产总额,遗产总额扣除其债务、丧葬费用、执行遗嘱费用等即得出遗产 净额。 从遗产净额中扣除一定项目的金额后才得出应税遗产额。 应税遗产额是计算应纳遗产税的依据。 可以从遗产净额中扣除的包括:免税遗产金额、法定扣除项目金额以及法定免税额。 免税遗产应包括:( l)遗赠人、受赠人或继承人捐给各级政府及公立教育、文化、卫生、科研、福利、公益、慈善等部门和单位的遗产;( 2)继承人申明不转让的文化、历史、美术等图书资料、图画,但转让时须补交税款;( 3)禁采的森林, 但解禁后应补交税款。 法定扣除项目金额为:( 1)被继承人配偶,除放弃继承权外,应从遗产净额中扣除对万元,遗产如属夫妻共有财产可扣 除一半。 ( 2)被继承人遗有子女、父母的,每人可从遗产净额中扣除 10 万元。 父母已满 60 岁,子女未满 18 岁者,可适当加计扣除。 法定免税额的确定。 我国遗产税的法定免税额定为多少合适,是一个争议比较大的问题。 我们建议,我国当前的遗产税的免税额确定为 50 万元比较适合。 理由有二:其一,实行总遗产税制的国家,遗产税的免征额一般均在人均 GNP 的 1520 倍之间。 如美国遗产税免税额( 60 万美元)是人均GNP( 29340 美元)的 17. 04 倍;新西兰遗产税免税额( 23491 美元)是人均 GNP( 15840 美元)的 14. 8 倍。 我国遗产税开征初期,起征点可以略高一些。 大体可按人均 GNP 的 20 倍确定。 1998 年,按购买力平价法计算我国人均 GNP 为 3220 美元,若按 20 信确定,则免税额为 M400 美元,大约为 50 多万元人民币。 其二,将免税额确定为 50 万元,一个拥有 l00 万元财富的家庭,配偶一方死亡时,在扣除了免税遗产额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及法定免税额后,一般不会成为遗产税的纳税人。 这样可以将遗产税的纳税人控制在较小的范围,有利于减少征收遗产税的阻力,也有利于加强遗产税的管理。 (四)遗产税(赠与税)的税率设计 我们建议,我国遗产税税 率大体可以设计为六级超额累进税率,最低一档税率为 20%,最高一档税率为 60%。 具体税率结构表设想如下: 之所以将遗产税税率设计成上表,主要有如下几方面的理由:( 1)依此税率表征税,对拥有大额应税遗产( 100 元万元以上)的个人,在发生遗赠时,将其财产的一半收归国有;对拥有巨额应税遗产( 500万元以上)的个人,在发生遗赠时将其财产的大部分收归国有。 这样体现了向富人征重税的思想,有利于发挥遗产税的均富功能,财政功能和追税、追赃功能。 ( 2)在税率结构表中将最低边际税率定为 20%,最高边际税。遗产税和赠予税的防腐治腐功能及制度设计(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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