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bt项目(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 表达上的错误 ,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 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和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数额为准; 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 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如果各报价清单子项的合计与投标报价不一致时,以各报价清单子项为准,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30.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将对按照本须知第 30条规定,仅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形式的质询答辩并提供相关材料。 需要接受评标委员会质询答辩的投标人至少应派本工程项目 建造师 、技术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规定的时间、清河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羊绒科技园区) BT 项目 招标文件 第 17 页 共 67 页 河北宏盛招标有限公司 电话: 031183999108;传真: 031183998285 地点向评标委员作出投标质询答辩。 投标人未能参加投标质询答辩的,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将按 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 投标质询答辩不能代替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报价说明资料和相关证明资料等投标文件,不能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只是对投标报价方面的进一步说明。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表第 18项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报告, 确定 排名前 3 名 为 中标 候选人 , 招标人将对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资料 进行考察 , 如考察合格将确定其 为 中标人,如有不实之处 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的 资格并对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以此类推。 评标方法和标准采用 综合评估 法。 具体评标办法和标准详见 第七章 评标办法。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评标委员会即告解散。 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即时归还招标人。 (七 )合同的授予 31.合同授予标准 本招标工程的 BT合同 将授予按本须知第 款所确定的中标人。 32. 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 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 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 书前依据法规、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有权接受和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投标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并对由此而引起的对投标人的影响不承担责任,也不解释原因,但投标保证金将退还给投标人。 在投标人未能按评标报告及招标人依据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履行有关义务或作清河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羊绒科技园区) BT 项目 招标文件 第 18 页 共 67 页 河北宏盛招标有限公司 电话: 031183999108;传真: 031183998285 出承诺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对其发出中标通知书。 33.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 依据本须知前附表第 20 项规定 的媒体 将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满后 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 ,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4.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 BT 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如果中标人是 外埠 企业 ,在 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需 到相关部门 办理 进冀进邢 备案手续。 按照招标文件及其投标文件 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 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招标人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 的 ,招标人将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上述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所有中标候选人由于上述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 清河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羊绒科技园区) BT 项目 招标文件 第 19 页 共 67 页 河北宏盛招标有限公司 电话: 031183999108;传真: 031183998285 第二章 BT协议 清河县污水处理厂二期(羊绒科技园区)项目 BT 协议 甲方: 清河县长远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同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 清河县污水处理厂二期 工程 项目采取“ BT”(建设 — 移交)建设模式,即甲方授权乙方作为 清河县污水处理厂二期(羊绒科技园区)项目 的投资主体,按照甲方要求建设, 乙方 在 项目 建成后 整体 移交给甲方,甲方以政府回购的方式分期支付 项目回购款 的建设模式。 该 BT项目建设主要内容甲乙双方已经确认,现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基本概念界定 “ BT 项目”, 特指内清河县污水处理厂二期(羊绒科技园区)项目采取“ BT”(建设— 移交)建设模式; “ BT 项目 预算 ”,指根据清 河县污水处理厂二期(羊绒科技园区)项目设计 及施工图纸所做的投资 预算 总额; “ BT 项目回购期”,指工程竣工验收及环保验收后 2年内。 第二条 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清河县污水处理厂二期(羊绒科技园区)工程项目 , 由河北省发改委核准建设,建设规模日处理城市污水 2万吨,采用 ORBAL 奥贝尔氧化沟工艺,建设地点为清河县羊绒科技园区,丰收渠西侧。 工程建设内容 :主要包括污水处理厂区内各项建筑物、构筑物等各项设施,最终建设内容,以施工图纸设计为标准。 项目建设工期:开工期日期为 年 月 日,竣工 日期为 年 月 日 建设地点:清河县羊绒科技园区内,丰收渠以西、漓江街以南。 清河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羊绒科技园区) BT 项目 招标文件 第 20 页 共 67 页 河北宏盛招标有限公司 电话: 031183999108;传真: 031183998285 第三条 项目授权 甲方在此确认,本项目甲方出具给乙方的项目立项、环评、可研、初设等前期筹划批复文件的真实有效性,并对此负责。 甲方在此确认,本项目为政府采购对象,按《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财政部财库( 20xx) 10 号)列为第 B0301 号,上报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本项目。 政府即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关联法规,纳入正常合法的政府采购程序。 甲方将 清河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 的资金筹措、工程建设、设备材料采 购、安装和建设工程招 标 等授予 江苏诚和投资 有限公司。 合作期限: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到回购款支付完毕之日止;其中有效施工期 6 个月; 回购期( 不 含建设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BT 项目建设完成并经竣工验收 及环保验收 后 15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移交整个工程使用权;在甲方按本协议的约定支付完 BT 项目回购款之日起,甲方 取得 BT 项目的所有权; 项目投入资金总额的确定原则 乙方响应甲方招标文件的工程总承包中标价减去已经到账的国家政策性扶持资金 500 万元为准。 已经到帐的国家政策性扶持资金 500 万元,根据工程 进度支付给乙方。 投资组成:建筑工程费 、 设备及 材料 费 、设备 安装 及调试 费 、工程管理费、财务费用等 ; 本授权从本协议签署之日开始生效,至甲方取得 BT项目所有权之日起终止。 第四条 项目建设 此 BT 项目详细 实施 指标由甲方确定,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项目建设用地及相关手续的办理由甲方负责。 甲方负责 BT 项目的勘察、设计(包括可研、初设,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预算 等)以及办理工程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手续。 开工条件:施工图纸设计完毕并获得批准;开工手续办理完毕; 延迟开工 :若因甲方或乙方的原因不能如期开工,甲方或乙方 应在不迟于约定开工日期的前 7 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对方代表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 48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 若不按时答复,视为同意,工期清河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羊绒科技园区) BT 项目 招标文件 第 21 页 共 67 页 河北宏盛招标有限公司 电话: 031183999108;传真: 031183998285 相应顺延。 甲方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施工 甲方负责办理项目用地手续,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甲方负责办理施工场地使用手续,保证道路畅通,满足施工需要。 临时用电:甲方负责提供项目施工所需容量的临时用电,保证将电送到施工现场。 甲方将项目施工所需容量的临时用水接入项目红线区内。 甲方 负责提供项目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网资料; 甲方负责协调与工程有关的相关部门及周围群众之间的关系,以保障乙方顺利施工,若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完成上述工作而影响施工时,工期相应顺延。 乙方对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内容负责招标、采购及管理;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协议施工,定期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计划;负责在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相关责任。 施工中如遇地下障碍物时,乙方应于 8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同时提出处置方案,甲方收到处置方案后 24 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 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 费用。 暂停施工: 甲方 代表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 48 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 乙方应当按甲方的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 乙方实施甲方代表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当在 48小时内给予答复。 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 48 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 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甲方承担 发生的费用, 相应顺延工期;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材料和设备供应:乙方 按投标文件 对 BT 项目 的 工程建设 施工中 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 进行 采购和确定, 并 签定相关合同。 甲方有权对乙方材料和设备的采购进行监督,如有违背招标约定,甲方可拒绝该材料和设备在该工程上的使用。 乙方 与供应商一起承担质量连带责任。 工程质量:乙方应根据工程建设规程规范负责施工质量,并制定严格的质量保证体清河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羊绒科技园区) BT 项目 招标文件 第 22 页 共 67 页 河北宏盛招标有限公司 电话: 031183999108;传真: 031183998285 系,在建设工程开始前,乙方应根据质量保证体系的有关规定制订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计划。 甲方有权对工程建设进行质量监督与检查,乙方应予协助。 工期延误 不可抗力事件及合同约定或甲方认可的情况造成的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对乙方应达到的 进度计划日期,由于甲方的违约而造成延误,工期顺延;政府强制要求的延期等耽误工期的情况,工期顺延。 当出现以上情况后,双方按以下约定办理:乙方应在以上情况发生后 5 个工作日内,就因此发生的延误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 5 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并答复,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工期顺延给乙方带来的损失,甲方给予适当补偿。 但甲方违约则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为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将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应采取所有合理的措施减少延误。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