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支农投资项目指南(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油菜生产优势,建设优质油菜带是“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工程,对于增加食用植物油供给,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具有重要作用。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是在长江流域油菜主产区,以地 14 市为单 位,建设良种繁育和统一供种体系、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并完善相应的病虫害防治和土肥监测等设施,逐步实现“双低”油菜籽规模化、标准化、优质化生产,提高“双低”油菜生产水平。 投资规模和重点 20xx 年,国家将继续安排中央预算内资金用于 长江流域优质油菜带 基地建设,投资重点是良种繁育和统一供种体系、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病虫害防治和土肥监测等设施建设。 申报要求和程序 项目具体申报要求和程序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31 号令的有关规定执行。 糖料生产基地建设 项目基本情况 糖料是我国重要的大宗农产品之一, 也是广西、云南等省区的特色经济作物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 加快主产区糖料生产基地建设,对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具有重要作用。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在广西、云南、新疆等糖料主产区,集中连片建设糖料生产基地,完善良种繁育、小型农田水利、病虫害防治等基础设施。 投资规模和重点 20xx 年,国家将继续安排中央预算内资金用于糖料基地建设,投资重点是良种繁育、小型农田水利、病虫害防治等设施建设。 申报要求和程序 项目具体申报要求和程序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31 号令的有关规定执行。 15 种子工程 项目基本 情况 按照农业部组织编制的《全国种子工程二期建设规划》,在 “九五 ”、 “十五 ”期间建设的基础上, “十一五 ”期间继续支持建设种子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农作物种质资源保存库、资源圃与野生物种原生境保护区等,续建完善国家农作物改良中心和分中心,建设完善国家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建设种子质量检测分中心,新建国家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站等。 投资规模和重点 20xx 年,国家安排国债资金 2 亿元用于种子工程建设,投资重点是列入《种子工程二期建设规划》的有关项目。 申报要求和程序 项目具体申报要求参见 有关规定。 畜禽水产良种工程 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农业部组织编制的《全国畜禽良种工程二期建设规划( 20xx010 年)》、《全国水产良种工程二期建设规划( 20xx010 年)》,20xx20xx 年,规划建设畜禽良种繁育场 1032 个,畜禽品种资源场243 个,种畜禽质量检测中心(站) 50 个,水产原种场 50 个,水产良种场 150 个,水产苗种繁育场 100 个。 投资规模和重点 20xx 年,国家安排国债资金 2 亿元用于畜禽水产工程建设,投资重点是列入《全国畜禽良种工程二期建设规划》、《全国水产良种工程二期建设规划》的有关 项目。 申报要求和程序 16 项目具体申报要求参见 有关规定。 植保工程 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农业部组织编制的《植物保护工程建设规划( 20xx—20xx年)》,到 20xx 年,主要续建全国农作物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中心 1个、改扩建省级农作物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分中心 15 个、建设县级农作物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区域站 694 个,建设生态与生物治蝗示范基地、有害生物治理综合示范基地、优势农产品有害生物非疫区、农业安全评价和检验检测中心、分中心和技术支撑项目等。 投资规模和重点 20xx 年,国家安排国债资金 2 亿 元用于植保工程建设,投资重点是列入《植物保护工程建设规划》的有关项目。 申报要求和程序 项目具体申报要求参见 有关规定。 渔政渔港 项目基本情况 农业部组织编制的《农业执法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规划》和《全国渔港建设规划》,从 20xx 至 20xx 年,规划建设中心渔港、一级渔港、内陆重点渔港及购置渔政执法车等。 投资规模和重点 20xx 年,国家安排国债资金 2 亿元用于渔政渔港建设,投资重点是列入《农业执法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规划》和《全国渔港建设 17 规划》的有关项目。 申报要求和程序 项目具 体申报要求参见 有关规定。 动物防疫体系建设 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全国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规划》, 20xx- 20xx 年,通过中央、省、县、乡四级防疫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建立动物疫病监测预警、预防控制、防疫检疫监督、兽药质量监察与残留监控,以及防疫技术支撑和物资保障等系统,健全与国际接轨的出入境动物检疫体制,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预警工作,基本形成上下贯通、横向协调、有效运转、保障有力的动物防疫体系,明显提高重大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能力,对兽药质量监察和兽药残留的监控能力,对动物及其产品质量安全的 跟踪追溯能力。 投资规模和重点 20xx 年,国家安排国债资金 10 亿元用于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投资重点是列入《全国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规划》的有关项目。 申报要求和程序 项目具体申报要求参见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动物防疫体系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有关通知。 项目申报程序为: (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程序。 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织编制工作,经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初审同意并会签后, 按规定程序上报和审批。 ( 2)项目投资计划的申报程序。 根据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18 省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省 农业部门向国家发改委和农业部上报年度投资计划申请;根据批复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地方年度投资计划申请,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农业部将项目年度投资计划下达各省发展改革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 项目基本情况 大型灌区是指设计灌溉面积 30 万亩以上的灌区,是我国农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 为合理利用水资源,大力发展节水灌溉,促进灌区良性循环机制的建立,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抗灾能力,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自 1996 年起,国家组织实施了以节水为中心的大 型灌区续建配套项目建设。 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是渠首工程、干支渠(流量在 1 立方米每秒以上)及其建筑物的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支渠以下渠道及建筑物由地方安排投资建设。 “十五 ”期间,国家共对 306 个大型灌区进行了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灌区水源和干支渠工程状况有了明显改观,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水资源利用效率,促进了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 “十一五 ”期间,国家将继续开展这项工作,对灌区渠首、干支渠及其建筑物等骨干工程进行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解决部分灌区的 “卡脖 子 ”和病险问题,提高灌溉水的利用效率和灌区生产能力。 同时,因地制宜地进行灌区管理制度改革,扩大用水户参与,积极引导农民开展田间节水工程建设、改造和维护,加强灌区用水计量,提高灌区整体效益。 规划全国新增工程节水灌溉面积 亿亩,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 19 投资规模和重点 20xx 年,国家初步安排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 16 亿元,重点支持前期工作充分、项目管理规范、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的项目,并适当向中西部粮食主产区倾斜。 申报要求和程序 大型灌区节水续建配套项目属基本 建设项目,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印发的《大型灌区节水续建配套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灌区管理单位应在批准的总体规划基础上,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建设项目年度可行性研究报告,报省级发展改革委 商 水利厅(局)审批,并列入本省基本建设计划。 在项目年度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要包括改革管理体制、转换经营机制、加快水价改革等促使灌区良性运行的内容。 在项目申报和审批上,由灌区管理单位按照管理权限逐级申报项目,由省级发展改革委、水利厅(局)审查后,于当年 3月份前联合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会同水利部 根据各省上报的项目申报材料和资金可能,经综合平衡后下达年度项目投资计划。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报项目应提交经审批的以下文件和材料: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规划;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建设和改革进展情况调查表;项目年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省级审查意见(含省级项目主管责任人);省级有关部门对承担配套资金的承诺文件。 该项目建设资金由中央、地方和灌区多渠道筹集,其中中央与地方配套比例为:东部地区 1:2,中部地区 1:1,西部地区 2:1。 年度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后,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确定责任人,由项目责任主 体单位根据经批准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并按规定做好项目验收和建后管护等工作。 20 1中部四省大型排涝泵站更新改造建设 项目基本情况 中部地区的湖北、湖南、江西、安徽四省是我国重要的粮食(水稻)主产省,大型排涝泵站(总装机功率达 1 万千瓦及以上或总装机流量达到 50 立方米每秒及以上的单座泵站;或属同一管理单位管理,由多级或多座泵站联合组成,总装机功率达到 1 万千瓦及以上或总装机流量达到 50 立方米每秒及以上的泵站系统,经批准可视作大型排涝泵站)是四省重要的水利基础设施。 这些泵站大多修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老化 失修严重,设备普遍超期服役,加之水文、地理条件发生变化和围垦湖泊造成有效调蓄容积减少等原因,造成目前排涝能力下降,效益衰减。 为解决这一问题,国家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与地方有关资金配合使用,用于湖北、湖南、安徽、江西等四个粮食主产省的大型排涝泵站更新改造项目建设。 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是机电设备更新改造和泵站主体建筑物加固改造,并拟用三年时间完成四省近 140 座、装机容量约 110 万千瓦的大型排涝泵站改造建设。 投资规模和重点 20xx 年,国家初步安排该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 5 亿元,重点支持四省前期工作完善、地方 配套资金落实、投资效果好、管理和改革措施到位的项目。 其中,单座泵站装机功率或装机流量达到大型泵站标准的项目优先安排。 申报要求和程序 大型排涝泵站更新改造项目按照国家有关建设程序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印发的《大型排涝泵站更新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泵站管理单位应在批准的总体规划和做好安全鉴定工作的基础上,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报告中须包括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等内 21 容),报省发展改革委和水利厅。 可行性研究报告由省发展改革委 商水利厅审批,对涉及 提高泵站装机规模和防洪排涝标准的项目,其可行性研究报告需报经流域机构就上述两项内容提出意见后进行批复;初步设计报告在省发展改革委和水利厅联合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定概算后,由省发展改革委 商 水利厅批复。 在项目申报和审批上,项目年度计划要按照管理权限逐级申报。 省发展改革委和水利厅在申报计划时应提交下述材料:安全鉴定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及相应的批复文件;项目年度投资建议计划;地方配套资金承诺文件;地方政府批复的泵站水管体制改革方案,管理运行和维修养护经费来源承诺文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 会同 水利部根据各 省上报的申报文件 和资金可能,经 综合平衡后下达年度投资计划。 该项目建设投资由中央和地方按 1: 1 的比例共同承担,地方投资中省级投资应不低于 30%,中央投资主要用于机电设备的购置和安装。 项目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并按规定做好项目验收和建后管护等工作。 22 1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项目基本情况 全国病险水库达 3 万余座,水库的拦蓄、调配能力受到削弱,对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城镇、交通干线和工矿区等设施构成威胁,水库效益严重衰减,进而制约了水利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与保障作 用的发挥。 为此,国家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 为继续推进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审核水利部编制的《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二期工程规划报告》(以下简称《二期工程规划》),确定中央补助的重点病险水库共 2112 座,估算总投资 368 亿元,其中中央投资 190 亿元。 截至 20xx 年底,已安排《二期工程规划》项目投资计划 93 亿元(其中中央水利建设投资 46 亿元),安排了 519 座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建设。 投资规模和重点 20xx 年,初步安排中央投资 32 亿元用于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 目建设,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 8 亿元,国债投资 24 亿元。 中央投资用于列入《二期工程规划》内且前期工作完善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中央投资与地方配套投资比例东、中、西部地区分别为 1: 1: 1 及 2: 1。 申报程序和要求 申请中央投资补助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需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农经 [20xx]806 号)及随文下发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项目 前期工作,进行项目及投资建议计划申报等工作。 23 (一)前期工作。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进行管理。 ( 1)安全鉴定:在大坝安全鉴定工作中,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根据《大坝安全评价导则》对水库进行安全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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