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运发展报告第1章----2000年回顾及2001年展望(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显提高。 20xx 年 形成完善的水路国际集装箱运输市场并与国际接轨,运输网络布局合理和高效,集装箱运输基础设施、技术装备和运输服务质量明显提高,运输系统基本实现现代化; 港口国际集装箱吞吐量达到 9300~12400万 TEU,港口集装箱化率达到 80%; 形成世界级国际集装箱中转枢纽港和国际集装箱全球承运人;多式联运和现代物流将得到快速发展;实现国际化、现代化的经营和管理,建立完善的集装箱运输体系,使我国成为全球国际集装箱运输强国。 二、内贸水路集装箱运输发展战略目标 20xx 年 初步形成合理的内贸水路集装箱运输网络和港口布局; 港口内贸集装箱吞吐量达到 700~ 750 万 TEU;港口内贸集装箱化率水平达到 35%; 内贸水路集装箱运输量达到 280~ 300 万 TEU 以上,多式联运得到重视和发展,水陆多式联运比重达到 15%; 基本形成市场管理的机制和政策法规体系,内 贸集装箱运输系统标准化初见成效,集装箱基本采用 ISO 国际标准集装箱,推广和应用 EDI 信息系统。 20xx 年 基本完善内贸水路集装箱运输网络系统,运输装备基本实现现代化,内贸集装箱全部采用 ISO 国际标准集装箱; 内贸集装箱运输船舶,将实现专业化、标准化、现代化和大型化。 沿海主要航线集装箱船型达到 20xxTEU 以上,长江干线发展大型集装箱顶推船队和自航船,珠江和内河水网地区发展集装箱机动驳; 内贸集装箱吞吐量达到 2500~ 3000 万 TEU,内贸港口集装箱化率达到 60%左右;内贸水路集装箱运输量达到 900~ 1100 万 TEU,水陆多式联运量将占水运量的 50%; 形成完善的市场管理机制和政策法规体系,建立集装箱运输电子信息系统,内贸水路集装箱将参与铁路、公路运输大循环,并与国际集装箱运输形成有机联系,基本形成国际集装箱与国内集装箱运输一体化的局面。 三、我国水路集装箱运输发展三个战略重点: 集装箱枢纽港的规划布局和开发建设 在华南要积极发挥深圳、广州枢纽港的作用;在北方要发挥大连、天津和青岛三港各自优势,通过加强竞争和联合,推进北方主枢 纽港的形成。 在华东建立以上海港为龙头,宁波和长江下游各港为两翼的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和港口组合。 在上海、广州、青岛、天津和大连五大沿海港口形成内贸集装箱枢纽港;与此同时,要加快沿海和长江、珠江干流内贸集装箱码头的合理布局和调整。 优化船型结构,建设适应新世纪发展要求的集装箱船队。 第五代、第六代以上集装箱船成为国际集装箱运输干线的主流船型。 近洋航线,以采用 20xx~ 3000TEU 的集装箱船为主,沿海内支线,以采用 1000~20xxTEU的集装箱船为主。 长江航线,发展集装箱专用船和大 型集装箱顶推船队。 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水网地区,发展集装箱机动驳。 广泛采用高新技术,实现集装箱运输管理现代化 四、集装箱发展政策措施 研究和制定我国水路集装箱运输可持续发展战略 建立和完善水路集装箱运输政策法规体系 加强市场监督,维护集装箱运输市场秩序 加快集装箱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 采用高新技术提高集装箱运输系统技术装备水平 引导和促进集装箱运输企业的联营和合作,实现规模经营 发展集装箱多式联运, 开拓现代物流 加强集装箱运输人才的培训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水路危险货物运输 我国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分为国际海上危险货物运输和国内水路危险货物运输。 国际海上危险货物运输主要适用国际海事组织颁布的《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 (即国际海运危规 )以及我国批准和加入的相关的公约、规则、议定书等。 我国国内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主要适用国务院颁布的《化学危险品管理条例》,交通部颁布的《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即水运危规)。 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和对外贸易的迅速发展,新的化 工产品大量涌现,水路危险货物种类日益增多,运输量不断增长。 水路运输易燃、易爆、氧化、毒害、腐蚀等 9 大类危险货物已达上千个品种;各种包装危险品、集装箱载运危险品运输量成倍增加,中型散装容器、罐式集装箱等一批新型危险品包装容器相继投入使用;包括散装和包装危险货物运输量已占水路总运量的 20%以上。 20xx 年全国主要港口完成危险货物(包括石油及石化产品)吞吐量约为 9000万吨。 目前,从事散装危险品运输的船舶和码头也呈快速增加之势。 至 20xx 年底,全国已有包括原油、成品油、液化气和散装化学品大小营运船舶 3000 多艘,约 600 万载重吨,占总运力 10%左右;其中海运船舶近 900 艘,约 450 万载重吨;从事原油、成品油、液化气和散装化学品装卸作业码头约 270 座,吞吐能力约 2亿吨,占总吞吐能力六分之一左右;水路危险品运输市场主要分布在我国东部和东南沿海的珠江三角洲、长江下游和环渤海湾地区。 在危险货物运输组织管理中,各主要港航单位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 各主要港口高度重视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工作。 通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岗位培训和增加投入,对到港危险品船舶和仓库进行重点管理和防范,使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软硬件 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应急能力得到增强;大型专业航运企业狠抓安全责任制落实不放松,严格按各有关法规办事;海事部门通过采用国际上先进监控手段和管理经验,坚持对危险品船舶进行重点管理。 外贸船舶的装卸和配载,由海事部门按国际海运危规要求进行监管,内贸船舶则由港口业务部门按照国内水运危规监管。 由国外大型化工公司兴办的一些外资企业码头,对消防应急工作非常重视,不仅消防设施先进,配备到位 ,管理制度和消防演练也常抓不懈。 各有关部门和企业齐抓共管,协同配合,认真查隐患、抓落实,从而有效地遏制了一些重大事故苗子,防止了港航生产过 程中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提高了社会效益和企业经济效益。 交通部自 1988 年以来一直参加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委员会组织的会议和有关活动,在制定、修订和贯彻《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建议书》(即橙皮书)的过程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xx 年交通部派员分别参加了在瑞士日内瓦举行的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委员会第 18 届分委员会会议和第 21 次委员会会议。 “橙皮书 ”每两年修订一次,是制定国际海运危规的范本和指南。 也可以直接用作国家和国际运输规章的基础。 “橙皮书 ”对危险货物的品名、分类、列表、标记、标签、包装、试验程序、揭 示牌和单据制度作了明确规定。 危险货物普遍按 “橙皮书 ”运输,将使承运人、发货人和检查管理部门大大受益于简化的运输、装卸和检查手续,减少危险货物国际运输的障碍,提高运输效率,促进被归类于 “危险 ”的货物贸易稳步增长。 交通部通过总结和借鉴国际国内的经验教训,组织了对拟接卸和运输的危险品新品种进行了调研和安全评估,开展了对危险货物包装检验机构的资格认可工作。 经交通部认可的国内水路运输危险货物包装检验单位可在规定的包装检验范围内受理危险货物包装检验业务并出具 “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证明书 ”,以作为危险货物申报、托运 、装卸或储存时的重要凭证之一,而未经交通部认可的单位所出具的证明无效。 到 20xx 年为止,已认可全国范围内 9 家从事进出口商品检验、包装质量检验和铁路运输检验部门为国内水路危险货物包装检验机构。 从 20xx 年水路危险货物运输情况看,由于危险货物运输发展迅速,各项管理工作还存在较大差距。 管理规章尚不完善,急需制订和修订;现场监管还 不能完全到位 ;特别是危险品码头及仓库公共消防力量薄弱,消防船配备不到位, 对特大恶性事故 的应急反应能力不足 ;港口防污染设施也不能满足生产和应急需要;一些危险品码头和仓库有关工作人员 业务素质低,一些货主对危险货物危险性认识不足。 这些都需要各级管理部门和企业进一步加强管理、加强教育和培训。 ●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抓好安全生产是 20xx 年交通工作的重点之一。 20xx 年全国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形势有以下 5 个方面的特征:一是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机构得到了健全和加强;二是安全教育工作逐步深入人心;三是安全大检查效果明显;四是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有新的进展: 20xx 年,经国务院同意,交通部、国家经贸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船舶交 通安全管理责任制的意见》,并提出了贯彻措施。 进一步推动了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在航运企业管理上,不断督促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制,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第一位安全责任。 此外,积极探索建立行业管理分级负责的责任制体制,并开始推行航运企业审批、海事执法、验船人员责任追究制度;五是加深了对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规律性认识。 在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中,确定了“四客一危” (客渡船、客滚船、高速客船、旅游船和危险品船 )是安全管理的重点船舶,“四区一线” (渤海湾、舟山水域、琼州海峡、西南山区河流和长江干线 )是安全管理的重点区域。 由于思想重视,措施得力,工作到位, 20xx 年与上年相比,水上交通事故件数、死亡人数、沉船艘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四项指标全面下降。 20xx 年全国发生水上交通事故比去年下降 %,死亡和失踪人数比上年下降 %,沉船直接经济损失比上年下降 %。 20xx 年以来,尽管水上安全生产做了大量工作,但安全生产的形势依然不客乐观,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还很多,仍然存在思想认识重视不够、船况老旧堪忧、人员素质不高、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等问题。 除此以外,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健全,一些法规的立法层次 较低,缺乏权威性和约束力,航运市场秩序比较乱,经营行为不规范;管理手段落后,搜救能力不足等都是影响水上安全生产的不可忽视的因素。 20xx 年是“十五”计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实现“十五”目标的关键一年。 继续开展“水上运输安全管理年”活动,加强水上安全生产管理仍将是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重要工作。 水上安全生产管理 以“四区一线”、“四客一危”和两类企业 (经营客运、危险品运输业务 )为重点,将突出抓好“四项整顿”,把好“四道关口”。 即:整顿水上运输秩序,严把市场准入关;整顿船舶秩序,严把船舶现场监督、检验关; 整顿船员管理秩序,严把船员考试发证关;整顿通航秩序,强化现场监督,严把监督检查关。 通过规范水上安全秩序,全面整顿航运市场,实现“四个明显一个确保”的三年目标:安全生产意识明显增强,安全规章制度明显完善,安全管理责任明显加强,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确保水上安全生产形势稳定,避免特大恶性责任事故的发生。 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将以改革的精神,狠抓管理,规范和调整市场秩序,开展水运市场清理整顿工作。 其基本思路是以调整结构为主线,从航运企业的资质、船舶的技术状况、船员的素质三个方面着手,将不合格的企业、船舶、船员清理出航运 市场,加大安全管理的治本力度。 20xx 年交通部将发布《老旧船舶管理规定》、《船舶管理业管理规定》以及水运企业经营资质管理方面的规定,并在年底以前对沿海客运、液化气、散装化学品以及内河高速客运、液化气船公司全面整顿。 对达不到水运企业经营资质管理规定要求的企业,将被限期停业整顿,整顿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将被取消经营资格。 责任制是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 按照国务院提出的“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安全生产营理体制,企业作为安全生产责任的主体,要全面落实“预防为主、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 生产”的要求,承担安全生产第一位责任。 要营造一个人人重视安全的工作氛围,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 在行业管理上,交通部负责全国水上交通行业安全管理,省、地、县交通都门负责本地区的水上交通行业安全管理。 所有船舶实行船长安全责任制。 在安全监督管理、船舶检验管理方面,要贯彻“谁监督、谁检验、谁负责”的原则。 中国航运法规 水运法制建设在 20xx 年取得了新的进展,从而更加充分地发挥了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宏观调控、规范引导市场等方面的作用。 构建一个层次清晰、结构合理、分类明确、内容全面的水运立法体 系是水运法制建设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 按照水运立法计划, 20xx 年交通部以部令形式颁布了部门规章 5 项,其中水运部分 3 项:《 外商独资船务公司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港口货物作业规则》;基建部分 2 项:《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外商独资船务公司审批管理暂行办法》(交通部 20xx 年 1 号令 [交通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共同发布 ],下简称《办法》)于 20xx 年 1 月发布施行。 该《办法》对外国航运公司在华设立独资船务公司的审批原则、设立条 件、设立程序、业务范围、分公司的设立要求、中国雇员比例等内容作出了规定。 该《办法》是在 1995 年两部联合发布的行政文件( [1995]外经贸资发第 786 号)的基础上修订而成,一方面根据航运市场近年来的发展变化情况对原有的管理规定作了适当修改,另一方面,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发布也使审批管理政策更加具有透明度,审批管理工作更加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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