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1715-2009农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规范(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施工程设计说明 初步设计说明中应对总图上标明的辅助生产建筑物、构筑物等进行使用功能说明、工程数量统计和 工程做法说明,以便 于计算投资。 5. 5 农业田间工程设计说明 5. 5. 1 设计原则和指导思想 阐述农业田 间 工程设计原则和指导思想。 设计原则应提出分区分片规划要求,便于机械化、规模 化、集约化、标准化生产,要求设备配套、使用年限恰当、工程投资适宜。 5. 5. 2 农业田间工程设计说明一般要求 详细描述土地现 状;根据使用功能要求,说明农业田间工程的组成、生产用地配置、土地使用分区和 占地面积。 可按照土地整治、水源、田 间 道路 (桥涵 )、晒场、灌溉 (供水 )、排水、种植圃 (试验池 )、防护林网、围 栏、田间供电工 程,以及其他构筑物等进行分类;说明农业田间工程各组成部分的设计原则及设计标准; 论述农业田间工程的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说明土地资源条件或特点,项目中农作物的生物特性及 其对自然条件的适应性,项目生产要求和需要;各种生产用地的单元及其标准规格等。 5. 5. 3 土地整治设计说明 5. 5. 3. 1 坡改梯田。 说 明坡地坡度,根据不同坡度拟改梯田的控制宽度和长度;坡改后的排水措施;坡 改梯田的土、石方工程量;挡土墙 (埝、埂 )的断面设计、材料和砌筑形式。 5. 5. 3. 2 土壤改良。 描述种植 区 土壤改良面积、土壤改良的措施 和方法;土壤改良中土方工程量 ,掺和 材料 (如石灰、砂或沙土、黏土、有机肥料等 )的数量、来源、运输的距离等。 5. 5. 3. 3 土地平整。 土地平整的范围、标高。 工程量估算方法,及土地平整土方量 (填、挖方计算 )及土 方平衡等 (土地平整数量应扣除道路及灌排 工 程所占面积 )。 5. 5. 4 田间道路 (桥涵 )设计说明 说明田 间 道路 (桥涵 )的系统组成和分级情况;道路 (桥涵 )宽度、工程做法、主要材料、道路 (桥涵 )基 础、填挖情况等。 5. 5. 5 水源工程设计说明 水源工程包括建在田问的井、库、塘、窖、抽水站等。 5. 5. 5. 1 井设计。 说明井深度、井孔直径、井的数量、井距、井管材料、主要含水层性质及单井涌水量、 动水位、静水位等。 提出配套的水泵数量、型号及配套动力。 5. 5. 5. 2 库、塘、窖设计。 说明库、塘的集水面积、地面或河道径流情况,库、塘的设计标准(包括正常和 校核 ),总蓄水量。 说明库、塘、窖的主要构筑物,如 堤、坝、埝的结构型式及工程量。 说明库、塘、窖的取 水方式及设计流量。 5. 5. 5. 3 抽水站设计。 参考水利行业有关建设标准进行。 5. 5. 5. 4 其他形式的水源工程设计。 任何灌溉水源的设计应有较详 细的计算数据。 5. 5. 6 田间灌溉 (供水 )工程设计说明 5. 5. 6. 1 当没有灌溉制度资料时,应编写灌溉制度,并进行灌溉水量平衡设计。 5. 5. 6. 2 根据灌溉沟渠、管道系统组成,列表说明沟渠、管道的名称、设计标准、设计流量 (正常流量、加 流量 )、控制面积、起止点、长度、断面形式、断面尺寸、防渗形式、挖、填方工程量、 防渗材料工程量等。 采 用喷灌、滴灌、渗灌时应列表说明固定管道及附件的管径、数量、材料名称及土方工程量。 5. 5. 6. 3 根据灌溉渠道系统组成 ,列表说明渠道上的各种构筑物的名称、数量、设 计标准、设计流量、结 构形式、工程做法、设备数量等。 5. 5. 7 田间排水工程设计说明 5. 5. 7. 1 说明当地规定的排涝、防洪标准,排涝计算模数。 根据排水系统的组成,列表说明排水沟 (渠 ) 的名称、起止点、长度、断面形式、断面设计参数、设计流量、挖填方工程量;当需要护坡时应当说明护坡 的形式,主要材料用量。 大型排水工程设计说明应参考水利行业有关标准,并应描述排水容泄区的 状况。 5. 5. 7. 2 根据排水系统的组成 ,列表说明排水沟 (渠 )上各种构筑物的名称、数量、设计标准、设计流量、 结构形式、土石方工程量、 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工程量。 5. 5. 7. 3 当采用暗管排水时应 列表说明、暗管的管径、长度、材料种类及土石方工程量。 5. 5. 8 种植圃 (试验池 )设计说明 说明各种圃 (试验池 )的工程名称、面积、结构形式、工程做法、技术指标、主要材料等,可列表表示。 各种圃 (试验池 )、园主要建设内容的工程数量,包括种植土方工程以及其他主要材料工程量等。 当种植圃 (试验池 )需要改良土壤时,应详细说明改良措施及材料用量。 5. 5. 9 防护林网设计说明 说明各类防护林带的宽度、结构、间距 (株行距 )、占地面积、 用地情况 (长、宽尺寸 )、布置形式、拟种 树种、植树数量、植树规格、树种来源、种植条件、与主导风向的夹角等。 5. 5. 10 田间供电设计说明 说明供电、用电总负荷、电压、线路长度、型号等技术指标,以及线路敷设方式、变压器的位置、变电 站的型式、数量等。 5. 5. 11 围栏设计说明 说明围栏的结构形式、各组成部分的设计要求,主要包括柱材质、基础形式、间距和高度,围栏材质、 围栏高度、总长度等,还应说明主要材料的选用要求。 5. 6 农机具和仪器设备选型说明 提出农机具和仪器设备选型的原则和主 要依据,对农机具和仪器设备的选型进行说明。 5. 6. 1 农机 具和仪器设备选型依据 农机具和仪器设备选型应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批准文件中有关农机具和仪器设备配置的内容进 行。 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批准文件中有关农机具和仪器设备选型的具体要求、初步设计中确定 的工艺流程和工艺参数、仪器设备的市场信息应作为选型的主要依据。 5. 6. 2 农机具和仪器设备选型原则 5. 6. 2. 1 应满足工艺设计对农机具和仪器设备功能和性能参数的要求 ,遵循经济、先进、适用、安全、可 靠、节能、环保的原则。 5. 6. 2. 2 应根据种植、养殖工艺设计要求和生产标准进行配套选择,做到动力配套、 符合实际生产要 求,尽量选择节能、环保、可靠的农机具。 5. 6. 2. 3 选择的仪器设备应具有较强的互换性。 5. 6. 2. 4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用国产的农机具和仪器设备。 5. 6. 3 农机具选型内容 5. 6. 3. 1 农机具和仪器设备的选型应通过对设备功能、用途、性能等技术参数指标进行综合分析,最终 确定适用、合理的选配标准,设计深度应达到能够据以开展农机具招投标、采购的要求。 应列出农机具 清单,包括设备名称、规格、性能参数、外型尺 寸、单位、数量、配套动力、水汽消耗等。 5. 6. 3. 2 在农机具和仪器设备选型时除有 特殊要求的以外 ,不得指定生产厂家、不得指定品牌、不得使 用个别厂家的专用规格、型号。 5. 6. 3. 3 对于与可研报告和批复文件相比变化较大的农机具和仪器设备应重点说明调整变化的内容、 理由等。 6 初步设计图纸 6. 1 一般要求 —— 应有图纸目录; —— 应符合国家颁布的相关专业制图标准; —— 图纸应清晰,无错漏碰缺等错误和损坏; —— 图幅一般控制在 2 图以内 (总平面图除外 ),复制蓝图折成 3 标准图; —— 设计图应为计算机软件绘制,避免涂改; —— 标题栏应进行有效签署;至少应有设计、审核、审定三级人员签署;签署人员每人只能签署一 级,实行注册制的专业,至少有一级人员必须加盖注册专用章; —— 单独装订成册的图纸提交委托单位或报批时,应在封面上加盖设计单位资质章和公章。 6. 2 农业建筑工程设计图纸 6. 2. 1 农业建筑工程初步设计图纸应绘制总平面图、竖向布置图和单体建筑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 结构布置图,以及水、暖、电、通风、空调等专 业系统原理图或布置图。 有工艺设备的建筑应按照建筑部 位或楼层绘制工艺流程图和工艺设备安装布置图。 6. 2. 1. 1 总平面图、竖向布置图和单体建筑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以及结构、水、暖、电、通风、空调等 专业系统原理图或布置图,应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绘制。 6. 2. 1. 2 工艺流程图中应按设备总图或 产品样本绘出工艺过程所需要设备,表示出设备之间的主要工 艺管道、设备之间相互关系,以适当方式表示物料流向和生产、实验、加工、服务等工序;每台设备简图标 注设备编号,其编号与设备清单编号 应一致。 6. 2. 1. 3 工艺设备安装布置图包括平面布置图和立面布置图;工艺设备平面布置图应在建筑平面上绘 制;立面布置图应在建筑剖面图中反映出设备与室内净高的相互关系;每台设备应有与设备清单一致的 编号,在图上应列出设备表。 6. 2. 2 有特殊要求的实验建筑应根据相关工艺要求绘制人员流动路线图、动物流动路线图、物品流动 路线图、洁净度要求分布图、压力梯度分布图、设备布置图,安防、消防、电话、控制、网络、管理等系统 (原 理 )图,以及功能分区图,安全、防护、隔离总平面图、热能动力功能总平面图等。 6. 2. 3 各类农业建筑除满足上述图纸要求外,还应按照本条规定绘制有关图纸。 6. 2. 3. 1 实验室应绘制试验台、通风柜等实验设施设备的平面布置图和立面布置图。 6. 2. 3. 2 畜禽舍、水产养殖设施应绘制围栏、笼架、水池等固定养殖设备的平面布置图和剖面图,还应 绘出供料、供水和排粪设备等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平面布置图。 6. 2. 3. 3 温室、网室 应绘出单体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并应标出栽培床、固定农机设备、环境控制设 备、供排水设施的位置。 6. 2. 3. 4 农产品加工车间应绘制工艺流程图、工艺设备平面布置图和主要工艺设 备立面布置图。 6. 2. 3. 5 废弃物处理工程 (含沼气工程 ),应绘出各类 (沼气 )池、罐、棚的平面、立面和剖面图,绘制系统 原理图。 6. 2. 3. 6 渔港工程 (含码头、防波堤 )应按有关行业标准、规定执行。 6. 2. 4 非标准设备应根据需要绘制图纸。 6. 3 农业田 间 工程设计图纸 6. 3. 1 农业田间工程初步设计图纸包括区域位置图、农业田间工程总 平面图、农业田问工程竖向布置 图和典型建构筑物的平、立、剖面图。 有供水、供电、采暖等工程内容的项目还应绘出给排水、供电和采 暖等专业的系统原理图或布置图。 6. 3. 2 区域位置图。 要求绘制 在 1: 5 000~ 1: 50 000 的行 政区划图上,出图比例控制在2图,可视 工程规模等具体情况与总平面图合并绘制。 图中应表明建设用地范围以外的自然地貌、地理特征、现有 建筑物、构筑物情况、村庄分布情况等,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 标明工程所在的城镇或地区的位置; —— 周围工矿企业、铁路、公路、公共建筑等分布情况; —— 江河湖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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