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公示稿826广州绿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区分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包装时产生微量粉尘通过布袋除尘系统收集,统一处理。 主要生产工艺(穗开审批环评[2017]140号)、环评(2017年5月)内容基本一致,项目增加一套(2个,6m 3/个)清洗液回收罐,不增加污染,不属于重大变更。 15(穗开审批环评[2017]140号)实际落实情况变更情况地址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崖鹰石路8号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崖鹰石路8号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崖鹰石路8号无变化建设内容(1)占地面积600平方米;(2)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1)占地面积600平方米;(2)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1)占地面积600平方米;(2)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无变化建设规模年产紫苏籽油粉固体饮料160吨年产紫苏籽油粉固体饮料160吨年产紫苏籽油粉固体饮料160吨无变化设备类型1000型乳化搅拌溶解罐1台,500型配料溶解罐1台,100型喷雾干燥塔1套,燃气锅炉1台,冷却塔1台,空压机1台,50型脉冲布袋除尘器1台等1000型乳化搅拌溶解罐1台,500型配料溶解罐1台,100型喷雾干燥塔1套,燃气锅炉1台,冷却塔1台,空压机1台,50型脉冲布袋除尘器1台等1000型乳化搅拌溶解罐1台,500型配料溶解罐1台,100型喷雾干燥塔1套,燃气锅炉1台,冷却塔1台,空压机1台,50型脉冲布袋除尘器1台、清洗液回收罐2个等增加一套(2个,6m 3/个)清洗液回收罐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xx)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大沙地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1)设备清洗水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2)员工办公生活污水在满足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xx)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的前提下,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大沙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已落实。 (1)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xx)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大沙地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设备清洗水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无变化废气(1)燃气尾气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GB1327120xx)的要求,经管道引至车间楼顶排放;(2)粉尘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xx)(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经管道引至车间楼顶排放。 (1)燃气锅炉(2台)废气在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xx)燃气锅炉标准的前提下引向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8米,其中污染物排放总量(t/a)应控制在以下范围:SO2≤;NOX≤;烟尘≤;(2)生产性粉尘集中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xx)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引向楼顶高空排放。 已落实。 (1)燃气尾气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GB1327120xx)的要求,经管道引至车间楼顶(8米)排放;(2)粉尘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xx)(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经管道引至车间楼顶(15米)排放。 无变化16类别环评要求环评批复要求(穗开审批环评[2017]140号)实际落实情况变更情况固体废物(1)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上门清运;(2)废包装物经交有资质单位回收或处置。 (1)废包装物等委托有相应经营范围或处理资质的公司回收或处理。 (2)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并集中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已落实。 (1)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上门清运;(2)废包装物(PE袋)交由回收单位处置。 无变化噪声保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噪声源,限制高噪声设备的工作时间,采取基础减振,隔声、吸声等综合治理,并进行适当消声、减振。 通过墙体的隔声和距离的自然衰减后,边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xx) 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不造成明显影响。 生产设备噪声源应经降噪处理。 项目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xx)2类标准已落实。 生产设备均设置在车间内,通过减震降噪、车间实体墙壁、窗户的隔声作用减少机械噪声对外传播。 无变化其他/ / / /17四、因此无生产废水,项目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 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氨氮、SS等,废水排放总量为180/a。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xx)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大沙地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生活污水卫生间CODcrBOD5SSNH3N间歇180。 (1)锅炉燃气尾气项目在喷雾干燥过程中,燃烧天然气提供热量,使热量由外部空气经空气处理柜蒸汽加热后传递给湿物料,使物料表面上的水分立即气化,使物料内部与表面之间产生水分浓度差,于是水分即由内部向表面扩散,从而把湿物料水分除去。 项目设两台燃气蒸汽锅炉,另一台供热能力为1t/h,年耗天然气9万Nm 3,。 本项目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为原料,燃烧尾气中的氮氧化物、SO烟尘浓度均可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GB1327120xx)的要求,经管道引至车间楼顶排放,排放口距离地面高度约为8米,经扩散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2)粉尘项目配料、喷雾干燥、内包装的生产过程会产生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 粉尘经岗位配套的粉尘收集系统收集,经布袋除尘处理后。 粉尘经管道引至车间楼顶排放,排放口距离地面高度约为15米,外排粉尘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xx)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粉尘排放浓度不超过120m g/m 3,因18排气筒未能高出周边200米建筑物5米,因此排放速率标准已减半执行)。 项目外排粉尘经有效治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喷雾干燥、 织废气配料、喷雾干燥、 /加强车间通风/大气环境NOx / /:内置布袋除尘器排放口19锅炉燃气尾气废气治理措施:燃气锅炉天然气管道走向、空压机、锅炉房等。 生产线综合噪声约为75~80分贝、空压机噪声约为65~75分贝、锅炉房噪声约为70~85分贝等。 设备通过减震降噪、车间实体墙壁、窗户的隔声以及建筑物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xx)中2类排放标准的要求。 (A)位置运行方式治理措施生产线75~80车间内间歇生产设备均设置在车间内,通过减震降噪、车间实体墙壁、窗户的隔声作用减少机械噪声对外传播空压机65~75锅炉房70~8520。 除尘系统回收的粉尘作为产品用于后续成品分装;不合格产品全部返工重溶,回用于生产。 “三同时”落实情况本项目实际投资为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万元,%。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治理对象环保设施环评投资额实际投资额验收变更情况1废水处理生活污水三级化粪池5 5无变化2废气治理锅炉燃气尾气经管道引至车间楼顶排放无变化粉尘布袋除尘器无变化3噪声治理设备噪声设备设置减震、消声装置无变化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无变化废包装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无变化合计5 5无变化21五、(1)水环境影响结论本项目位于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崖鹰石路8号,属于大沙地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建设单位将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限值》(DB44/2620xx)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汇入大沙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结论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为锅炉燃气尾气、生产性粉尘。 本项目设两台燃气蒸汽锅炉,另一台供热能力为1t/h,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为原料,锅炉运行时产生的尾气主要污染物为氮氧化物、SO烟尘,燃气尾气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GB1327120xx)的要求,经管道引至车间楼顶排放,排放口距离地面高度为8米,经扩散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生产性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xx)(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经管道引至车间楼顶排放,排放口距离地面高度为15米,经扩散后不会对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3)噪声环境影响结论项目生产车间内的各种生产设备运转时会产生明显的噪声,应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措施,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取从声源上控制、从传播途径上控制以及从总平面布置上控制等综合措施对设备运行噪声加以控制。 正常情况下,各生产设备经过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再经自然衰减后,可使项目边界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xx)2类标准,即昼间边界噪声值不超过60分贝,夜间不超过50分贝,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影响结论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物、员工生活垃圾。 废包装物经交有资质单位回收或处置。 生活垃圾易变质腐烂,发生恶臭,污染空气,是蚊蝇的孽生地,容易传播疾病。 因此,要求集中堆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建设单位需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22杀灭害虫,以免散发恶臭,孽生蚊蝇,影响周围环境。 经采用上述措施后,固体废物得到有效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5)综合结论综上所述,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如能按本报告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进行治理,保证治理资金落实到位,保证污染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实施“三同时”,且加强污染治理措施和设备的运行管理,则本扩建项目运营期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也可减轻外环境污染源对本项目的污染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扩建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穗开审批环评[2017]140号”文下达了《关于广州绿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区分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批复内容如下:广州绿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区分公司:你司通过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报来的《广州绿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区分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一、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同意该项目选址在科学城崖鹰石路8号建设,并按照《报告表》内容落实各项环境污染控制和环境管理措施。 该项目建设一条紫苏籽油粉生产线,除部分设备(含配套设施)承接原广州康瑞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外,新购相关生产设备一批(见附件),以变性淀粉,白砂糖,二氧化硅,麦芽糊精,紫苏籽油为主要原辅材料,年产紫苏籽油粉固体饮料160吨,项目年工作250天,每天8小时。 二、该项目建设按下列要求落实各项防治污染措施,使该项目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 (一)废水治理措施和要求设备清洗水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员工办公生活污水在满足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xx)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的前提下,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大沙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废气治理措施和要求23(2台)废气在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xx)燃气锅炉标准的前提下引向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8米,其中污染物排放总量(t/a)应控制在以下范围:SO2≤;NOX≤;烟尘≤。 ,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xx)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引向楼顶高空排放(因排气筒不高于周围200米半径范围内建筑物,排放速率按限值的50%执行),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其中污染物排放总量(t/a)应控制在以下范围:粉尘≤。 (三)噪声治理措施和要求应对锅炉、空压机等声源设备进行合理布设,同时采取隔声、降噪、防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xx)2类标准。 (四)。 ,并集中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五)应按上述要求进行环境污染防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环保设施,在项目及污染治理设施建成后,正式排放污染物前到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办理排污口规范化管理手续,到我局申请办理《广。阅读剩余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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