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业大学2009年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四(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服务费。 9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附件三)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填写: 投标货物包括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投标货物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和培训等费用; 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用。 为了方便评标委员 会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投标人可根据本须知 条的规定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并不限制买方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利。 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依据本须知第 条规定,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每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 1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提供 不少于投标总报价的 1% 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采购单位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蒙受 损失而要求的。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 1)在开标之日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擅自撤回投标的; ( 2)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 27 条的规定与买方签订合同的;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 北京地区:支票 外 埠:汇票、电汇 凡没有根据本须知 和第 条的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 10 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 与买方签订合同后 5个工作日内办理无息退还手续。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 招标采购单位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 20%后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 12. 投标有效期 投标应在规定的开标日后的 90 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招标采购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接受该要求的 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投标人也可以拒绝招标采购单位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 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3.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 一 份和副本 五 份,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标准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 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 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后才有效。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1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4.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时,投标人应 按包 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正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 标人应将 “投标一览表 ” 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一览表”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 为方便核查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 ” 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 “投标保证金”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 所有信封上均应: 1)清楚标明递交至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地址。 2)注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货物名称、招标编号和“ 在 20xx 年 5月 27 日上午 9: 30分 (北京时间 ) 之前不得启封 ” 的 字样。 (填入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 ) 3)在信封的封装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所有信封上还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 址,以便若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15. 投标截止期 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递交招标采购单位,递交地点应是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地址。 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期。 在此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2 招标采购单位将拒绝并原封退 回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16.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或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采购单位者,招标采购单位将予以接受。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不予退回。 五 开标及评标 17. 开标 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采购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 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采购单位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等。 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 予承认。 除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文件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投标。 招标采购单位将对唱标内容做开标记录,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13 18. 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采购货物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评标工作。 19. 投标文件的初审与澄清 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符合性检查指依据 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投标文件的澄清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 投标人澄清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 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 (报价表)为准;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改,其投标将被拒绝。 20. 投标偏离与非实质性响应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坏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在比较与 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 14 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 对关键条款,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适用法律、缴税等内容的偏离、保留和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 1) 应交未交或未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 2)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 3)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 4)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1. 比较与评价 经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比较报价,同时考虑以下因素: ( 1) 商务条款有无偏离; ( 2) 技术规格有无偏离; ( 3) 设计方案先进、合理; ( 4) 产品的性能、互换性及标准; ( 5) 产品的先进性、可靠性; ( 6) 产品 的寿命、经营成本; ( 7) 维修服务、备件供应; ( 8) 运输条件、交货时间和安装竣工时间; ( 9) 投标人相关业绩; 15 ( 10) 经营信誉、售后服务和质量保证等。 根据实际情况,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 招标文件中标明“ *”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款。 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具体评分因素权重如下: ( 1)技术性能: 40分 ( 2)相关业绩: 15分 ( 3)综合商务: 15分 ( 4)投标报价: 30 分 价格分计算方法: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 30 22. 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 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与本次招标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试图影响招标采购单位和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 确定中标 23.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除第 25条规 定外,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且满足下列条件者为中标候选人。 采用综合评分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列。 16 24. 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推荐评标排序,或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审查将根据投标人按照本须知规定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评标委员会认为其 它必要的、合适的资料,对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等进行审查。 如果审查未通过,采购人将拒绝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 按顺序对下一个中标候选人进行能否满意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 25.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采购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的权利,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中标供应商不能履约等情形,采购人保留与其他候选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权利。 26. 中标通知书 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人确定后,招标采购单位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7. 签订合同 中标人应 当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与买方签订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 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8.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履约保证金 17 29. 招标代理服务费 合同签订后 3 日内,中标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费率按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此项费用不单独开列而应计入投标价。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货物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如下: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100 以下 % 100500 % 5001000 % 10005000 % 500010000 % 10000100000 % 1000000 %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 万 %= 万 ( 500100)万元 %= 万 ( 1000500)万元 %= 4万 ( 50001000)万元 %= 20 万 ( 60005000)万元 %= 万 合计收费 =++4+20+=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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