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内蒙古自治区饲用作物试验方案(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邮编: 110161, 联系人: 王艳秋 , 电话: 024- 31029903,13998867385)。 6 观察记载 专人负责制 田间调查要固定专人,由经过培训的 且 持有田间试验技术证书的技术人员担任。 试验记载人员和试验管理人员实行签字制度。 要根据试验方案做好试验设计、田间管理、项目记载、统计分析等工作。 严格按标准执行 整个生育期间,必须按照统一的调查项目、标准、方法进行逐项调查记载,做到及时、准确、完整。 承试人员必须准确地掌握调查标准,要有 极 强的责任心。 试验档案管理 要建立试验档案,档 案填写应真实、科学、公正,不得私自涂改。 调查档案要妥善保管,接受主管单位和主持单位的检查。 试验结束后,原始数据档案应保存三年以上。 记载内容 主要观察记载内容和标准见《内蒙古自治区玉米 饲用玉米品种试验田间调查记载项目及其标准》。 主持单位记载表在寄种子时通过电子信箱发出。 7 试验总结 上报时间 试验总结须在本年度 11 月 15 日前 同时 上报给自治区种子管理站品管科和主持单位。 上报格式 承试 单位应在 11 月 15 日前将年终报告 加盖单位公章上报 , 统一寄至试验主持单位和组织单位,同时 发送电子邮件。 总结要求 数据的统计、处理必须按记载标准和统计方法执行,杜绝任何的人为篡改、调整,计算、统计要准确、认真,要多次核实; 不得随意增加方案外其它品种的试验结果; 文字描述要简洁、清楚, 重点是描述特异性,要 减少不必要的评价,不要把非本试验的结果写入试验总结中。 8 特殊情况处理 及时上报 如遇意外事故或特大自然灾害,造成某试点试验已无总结价值时,要 10 天内向主管部门和主持单位以书面形式汇报原因、时间和处理建议,作出报废处理; 某试点一组试验中有 1 个品种弄错,通过核对又无确切的结果,此试验 点本组试验应作报废处理; 未经供种单位许可,不准私自扩散参试种子,不得从事非品种试验的活动,不得弄虚作假。 一经发现,试验点结果全部报废,试验组织单位将取消其承担试验资格并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经济责任。 任一试点 记载 表 中出现某种病虫害达到感( 7)或高感( 9)、倒伏或倒折≥ 20%情况,需及时拍取相应照片存档( 13M),与试验总结一同上报。 9 试验监督与管理 试验主管部门和试验主持单位,每年组织有关专家对试验进行 1~ 2 次联合检查,掌握各试点的试验执行情况, 以便 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各参试 单位接受所在盟市种子管理部门 的 监督。 结合 联合检查 对参试品种进行田间鉴定,鉴定的重点是参试品种的综合抗性、一致性、稳定性和特异性,对综合抗性、一致性、稳定性差的品种进行田间淘汰。 从事品种试验的人员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行为,取消其所在单位的承试资格,并建议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全区试验监督电话: 0471— 6285043 组织单位及负责人 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种子管理站品种管理科 负责人: 李丽君 地 址:呼和浩特市呼伦北路 74 号 邮 编: 010010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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