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薪酬改革方案(试行(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课时、 初职及以下 20元 /课时。 学生专职辅导员课酬标准按照学院行政兼教师类的“双肩挑”人员授课课酬标准核算。 ( 2)科研津贴 科研的津贴依据《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科研工作 量考核及奖励办法》执行 , 各类人员的额定科研量具体见附表十一至附表十二。 ( 3)行政管理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不包括学生专职 辅导员)、 6 工勤人员年终参照《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 各部门绩效考核体系》、《兰州商学 院 长青学院各类人员绩效考核体系》及年终的考核结果,依据《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行政管理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工作量奖管理发放办法》分配奖励。 ( 4)学生专职辅导员 业绩津贴根据实际带班人数 (指大一、大二年级) 确定,额定学生人数为 120 人。 超过 120 人的按每名学生每月 6 元核定。 带班人数达到额定人数后, 带大三 、大四班级的业绩津贴为 120 元 /月。 达不到 额定 人数者,带大三、大四班级无业绩津贴。 ( 5)其他类人员担任班主任工作 者,业绩津贴为 120 元 /月。 ( 6) 其他业绩津贴为: 获得 长青学院 院级奖励者(团),一次 性 奖给 300 元。 获得兰州商学院级奖励者(团),一次 性 奖给 500 元。 获得市、地级奖励者(团),一次 性 奖给 800 元。 获得省、部级奖励者(团),一次 性 奖给 1000 元。 获得国家级奖励者,一次 性 奖给 20xx 元。 以上不包括科研奖项。 出勤 津贴 学院实行签到制。 出满勤 (包括学院及相关部门安排的各种值班)者每月 津贴为 100 元。 迟到、早退一次扣 5 元,旷工 1天(包含)以上者、请事假超过两天者、请病假超过(包括 ) 三天者 、在每月工作日溜岗达到 3 次者 取消 其 本月出勤奖。 学院规定的活动(政治学习、业务培训、学院会议、教研活动 及其他集体活动 等) 迟到、早退一次 7 扣 5 元,病假、事假一次扣 20 元。 专 职教师因本人原因,在本月出现调课、请假等情况,即使事后补够课时的,本月依然视为未出满勤,取消出勤津贴。 ( 五 )津贴补贴实施及标准 津贴补贴是指为了补偿教职工 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具体标准见附表十。 根据各系 (部) 学生人数的不同,确定各系 (部) 教学秘书的津贴补贴 ,学生人数在 1000 人(包含)以下的,系 (部)教学秘书津贴补贴 为 200 元 /月,学生人数在 100020xx 人(包含)的,系(部) 教学秘书 津贴补贴 为 250 元 /月,学生人数在 20xx 人以上的,系 (部) 教学秘书 津贴补贴 为 300 元 /月,学生人数超过 3000 人以上的,系 (部) 教学秘书 津贴补贴 为 350 元 /月。 图 书馆各小 组组长、机房、实验室负责人津贴补贴为 200 元 /月。 对于直系亲属去世的教职工,学院一次性给 予 500 元的安抚费。 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经院务会研究确定后还可享受节日补贴、加班费及其他福利等。 五、新聘用人员工资待遇 新来院工作的各类人员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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