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第三届导游员风采大赛工作方案(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二)请参加比赛的各市旅游局、旅行社、导游服务公司等单位务于 20xx 年 11 月 20 日前上报,逾期不报视作弃权。 十一、奖项设置 (一 )组织奖。 设组织奖 3— 4 名,主要奖励组织较好的市旅游局、旅行社、导游服务公司等,颁发奖牌。 (二 )个人奖。 设“全区第三届导游员风采大赛十佳导游员奖” 10名、“全区第三届导游员风采大赛优秀导游员奖”20 名、“最佳才艺奖”、“最佳形象奖”各 1名。 获得“十佳导游员”和“优秀导游员”的选手颁发荣誉证书和胸牌,并分批次组织赴区外交流学习。 获得“最佳 才艺奖”、“最 7 佳形象奖”的选手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 根据《全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管理办法 (试行 )》 (国家旅游局第 22 号令 )“凡获得个人奖奖项的初级导游员,其导游等级可晋升到中级”的规定,获得“全区第三届导游员风采大赛十佳导游员奖”的导游员并未曾受过等级奖励晋升的初级导游员其导游等级可晋升到中级导游员,旅行社等聘用单位要按照《劳动法》要求给予等级的相应待遇。 十二、评委组成 拟由 7 名专家组成 (语言专家 1 名、党史专家 1 名、文史专家 1 名、导游专家 2 名、擅长文娱方面的专家 1 名、旅游专家 1 名 )。 十三、时间安排 (一 )预赛时间。 20xx 年 11月 20日前为选拔预赛阶段,并于 20xx 年 11 月 25 日前将参加全区复赛的选手名单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逾期视作弃权。 (二 )复赛、决赛时间。 20xx 年 12 月初和 12 月中旬为大赛复赛、决赛阶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十四、有关要求 (一 )全区第三届导游员风采大赛是促进我区旅游可持续发展,提升业内导游队伍综合素质的重要措施,对开创我区“十一五”旅游业发展新局面具有重要意义。 各市旅游局、 8 旅行社、导游服务公司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确保大赛圆满成功,达到预期目的。 (二 )各市旅游 局要以此为契机,加强对大赛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门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大赛各项准备和组织工作;要严把资格审查关,确保大赛公正、公平、公开。 (三 )各市旅游局要广泛宣传,积极发动,进一步加大对导游员的培训力度,做到以赛促学、以学促赛。 通过精心策划,严密组织,切实把各项赛程办成从业人员岗位练兵的平台,以此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四 )对获得“全区第三届导游员风采大赛”奖项的同志,自治区旅游局拟组织在全区导游员年审培训上作交流演讲。 附件一:参加复赛笔试名额分配表 附件二:全区导游 员风采 大赛比赛规则 附件三:全 区导游员风采大赛参赛登记表 附件 四 : 导游员大赛试题 ( 请登录宁夏旅游百事通下载 ) 9 附件 1: 参加复赛笔试名额分配表 名额分配以五市旅游局为主,各国际社和各类导游服务中心全部计入各市旅游局的名额内。 银川市 72 名 石嘴山市 7 名 吴忠市 7 名 固原市 7 名 中卫市 7 名 总 计 100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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