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备案项目报送资料管理规范(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鲁科高字[ 20xx] 137 号)有关规定执行。 企业应建立备查簿,详细记录结转以后年度的抵扣数额,在年度纳税申报时作为税前扣除的附报资料。 (主管地税机 关应建立备案管理制度,加强税前扣除的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公布在省级有关管理部门备案的享受税收优惠的具体创业投资企业名单,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 号)。 创业投资企业申请享受投资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应向其所在地的主管地税机关报送以下资料:暂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xx]31 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 1)经 备案管理部门核实的创业投资 - 9- 企业投资运作情况等证明材料; ( 2) 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合同的复印件及实投资金验资证明等相关材料;( 3)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基本情况,以及省级科技部门出具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和高新技术项目认定证书的复印件; ( 4) 主管地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备案 期限:当年 7 月开始至次年 3 月底前。 三、减记收入项目 上报资料的主要政策依据内容和 备案 期限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 按 90%计入收入总额。 具体的认定办法,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环资[ 20xx] 186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0xx年8 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公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20xx 年版)的通知》 (财税〔 20xx〕 117 号) ,目录分了三大类,第一类是 “共生、伴生矿采资源 ”,其产品原料必须 100%来自所列资源;第二类是 “废水(液)、废气、废渣 ”,其产品原料必须 70%或 100%来自所列资源,但对转炉煤 气、高炉煤气、火炬气以及除焦煤炉气以外的工业炉气、工业过程中的余热、余压生产的电力和热力的技术标准未作规定;第三类是 “再生资源 ”,其产品原料必须 70%或 100%来自所列 - 10- 资源。 该目录将综合利用的资源内容、生产的产品名称、技术标准作了具体的规定。 20xx年 9月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下发了《 关于执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xx〕 47 号)。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512号)。 纳税人在申请享受优惠政策 时,应向主管地税机关提交如下资料:( 1)《企业所得税减免税 备案 表》;( 2)纳税人当年距 备案日期最近 1 个月(季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3) 标注《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 的 《 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 》(市发改委)原件及复印件 (原件审查后退回 );( 4)主管地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备案 期限:当年 7 月开始至次年 3 月底前。 四、加计扣除项目 上报资料的主要政策依据内容和 备案 期限 安置残疾人员的企业:可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 100%加计扣除。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 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 号)。 纳税人在申请享受优惠政策时,应向主管地税机关提交如下 - 11- 资料: ( 1)经民政部门或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纳税人,出具上述部门的书面审核认定意见; ( 2) 纳税人与残疾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副本); ( 3) 纳税人为残疾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记录; ( 4) 纳税人向残疾人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支付工资凭证; ( 5) 主管地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 资 料。 备案 期限:年度终了后 4 个月内。 五、抵免所得税额项目 上报资料的主要政策依据和内容 环境保护 、节能节水、安全生产设备抵免: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 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 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20xx年 8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公布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20xx 年版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20xx 年版 )》( 财税〔 20xx〕 115 号 )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20xx年版 )》( 财税〔 20xx〕 118 号 )。 20xx 年 9月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下发了《 关于执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xx〕 48。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