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和兴验收文本(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生产车间 一般固废 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区1 处 1 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区1 处 1 危险废物 设置危废暂存间 1 处,占地面积约 2m2 1 设置危废暂存间 1处, 占地面积约 3m2 1 2 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地下水 环境 厂区 危废暂存间 、机加工区域 危废 暂存间地面 铺设一层 2mmHDPE 防渗膜,并将废 液压油 等液体类危险废物放置于不锈钢托盘上,确保防渗系数 K≤ 1010cm/s以上 / 危废地面增加 2mm环氧树脂 +金属托盘进行防渗处理,防渗系数≤ 1010cm/s / 风险防范措施 厂区 在厂房内设置碳酸氢钠干粉灭火 器或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 / 在厂房内设置碳酸氢 钠干粉灭火器 / 2 合计 “三同时 ”落实情况 项目严格执行了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环境保护审批手续齐全,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 “三同时 ”管理制度,在 “三同时 ”管理制度执行过程中认真按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要求履行职责,对提出的要求一一落实,在人力、物力和资金上给予优先保证,确保环保设施及时上马。 — 20 — 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 及审批部门 的 审批决定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产业政策符合性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 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 ( C2926)。 根据 20xx 年 3 月 27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 9号文《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xx 年本 )》和 20xx 年 2 月 16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 21 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xx 年本 )有关条款的的决定》有关政策规定,本项目不属于其中规定的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依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 20xx) 40 号文)的相关规定:“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因此本项目属于允许类。 另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工艺设计说明、生产设备清单和原辅材料耗用情况以及现场调查情况,项目采取的生产工艺和使用的生产原辅材料及生产设备均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蒲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为本项目出具了备案通知书( 川投资备[20195101312903374028] FGQB0171 号 ),准予本项目备案。 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5. 规划符合性结论 — 21 — 根据《成都市工业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外工业企业管理工作的通知》(成工经领办【 2017】 20 号)中:“严格限制在工业园区外新建工业企业和新上工业项目。 除主要原材料采用本地矿产、林产资源,以及没有规划工业园区的乡镇允许适度发展农产品初加工、手工业和无污染的轻工产品制造外,所有新建工业企业及需新征用土地的技改、扩建项目,都必须进入工业园区”。 本项目属于农业生产性服务配套轻工产品制造产业,根据蒲江县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为项目出具的 “证明”(编号:区外企【 2019】 20 号),符合上述成工经领办【 2017】 20 号文件精神以及蒲工领办【 2017】 4 号《蒲江县“工业强县”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关于园区外工业企业规范化管理的实施意见》精神,同意该项目设在工业园区外。 另外,项目取得了由蒲江县寿安镇人民政府、成都市蒲江生态环境局及蒲江县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下达的《蒲江县区外工业项目联合审定表》,同意该项目设在工业园区之外。 5. 选址合理性及环境相容性 厂址所在区域交通方便。 项目所在地供水、供电、供气及光纤、电缆等基础设施完备,为项目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平台。 根据现场调查,目前项目租用整个厂区周边主要外环境关系情况如下: 西北侧:紧邻成都玉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西北侧 90m 有 3 户农户,90m 有 4 户农户; 北侧:项目租用厂界北侧为现状农田; — 22 — 东北侧:项目租用厂界东北侧 126m 为 1 户农户; 东南侧:项目租用厂界东南侧约紧邻 1 户农户(董国斌住户,已将其房子租赁作为本项目宿舍),东南侧厂界 18m 有 1 户农户(董定华住户,距离生产车间约 50m); 南侧:南侧厂界 20m 有 1 户 农户(董绍冲住户,距离生产车间约 52m),南侧厂界 54m 有 2 户农户(距离生产车间约 84m),南侧厂界 120m 为成都久兴页岩制砖有限公司; 西南侧:西南侧厂界 75m 为成都玉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西南侧厂界 110m 有 4 户农户。 其运行期间对外环境影响最大的污染物主要为营运期注塑废气、次品回收破碎过程产生的少量粉尘以及设备噪声等。 按照设计,针对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通过在每台注塑机的出气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后,将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抽至车间东北侧的两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一根 15m 排气筒排放,排放口朝向北侧,尽可能远离周边农户等敏感保护目标;破碎粉尘经单机筒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另外,针对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设备噪声以及车辆运输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且设备安装时采取台基减震,并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和运输时间,晚 8 点至早 8 点禁止进行装卸作业;在严格采取上述隔声降噪措施以及经车间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厂界围墙隔声后,厂界噪声可降至 60dB(A)以下。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可以将向生产过程中对周边外环境的影响减至最低。 — 23 — 因此,由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本项目选址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但通过采取合理 的环保措施,本项目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以生产线边界划定了 50m 卫生防护距离,将距离生产车间 50 米范围内 1 户农户租赁为本项目倒班宿舍,且项目在开展环评时项目业主采取入户调查的方式对周围距离较近的住户对项目建设的态度进行调查,均明确在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同意项目建设,故评价认为项目正产生产对周边住户产生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工程所在地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结论 ⑴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根据成都市 2018 年环境质量公报:优良天数增加。 2018 年,成都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 为 251 天,同比增加 16 天;优良天数比例 %,同比上升 个百分点。 其中,全年空气质量优 56 天,同比增加 21 天;良 195 天,同比减少 5 天。 主要污染物浓度下降。 二氧化硫( SO2)年平均浓度值为 9 微克 /立方米,同比下降 %;二氧化氮( NO2)年平均浓度值为 48 微克 /立方米,同比下降 %;可吸入颗粒物( PM10)年平均浓度值为 81 微克 /立方米,同比下降 %;细颗粒物( )年平均浓度值为 51 微克 /立方米,同比下降 %;一氧化碳( CO)日均值第95 百分位浓度值为 毫克 /立方米,同比下降 %;臭氧( O3)日最大 8 小时均值第 90 百分位浓度值为 167 毫克 /立方米,同比下降 %。 近五年趋势。 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一氧化碳近五年监测数据均呈下降趋势,特别是细颗粒物与可吸入颗粒物 — 24 — 浓度显著下降。 臭氧近四年总体呈下降趋势。 区(市)县空气质量: 2018 年, 22 个区(市)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范围为 %(新津县) ~%(简阳市)。 22 个区(市)县SO CO 浓度均达标, NO PM O3 浓度不同程度达标, 全部不达标。 空气质量 空间分布:由区域主要污染物浓度分布看, PM 呈现中心城区的西南部、北部城区最高,向郊区新城北部、南部扩散,呈现连片污染趋势; NO2 呈现中心城区的城中心、城南最高,郊区新城较低的特征; O3 高值区主要分布在城西南和城东北。 SO2 和 CO 整体浓度较低, SO2 城北相对较高, CO 中心城区的东部、南部相对较高。 因此,本项目所在区域为未达标区。 根据《成都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 20182027 年)》中,以未达标、健康危害大的 为重点控制因子,协同控制臭氧污染,实施空气质量全面达标战略。 一是通过升 级产业结构、优化空间布局、调整能源结构、推行清洁生产、引导绿色生活,加强大气污染源头控制;二是以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等为重点控制对象,推进多污染源综合防治;三是针对 SO NOx、 PM 、 VOCs 等大气污染物,开展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推进大气氨的排放控制。 大气环境质量将得到改善。 ⑵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 附近地表 水体 为其西北侧直线距离约为 的蒲江河,为了说明蒲江河地表 水环境质量,本次评价采用资料复用法, 收集《四川 — 25 — 九鼎牧业科技产业园项目监测报告》的蒲 江河地表水监测数据来分析蒲江河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四川净澜检测有限公司 ~对排污口上下游断面进行了水质现状监测, 其监测数据数据在 2 年有效时间内。 因此,引用数据具有时效性和有效性。 监测断面 地表水监测断面布设详见表 51。 表 51 地表水监测断面布设 地表水名称 断面 具体位置 蒲江河 I 排污口上游 100m II 排污口下游 150m 监测因子 pH 值、 BOD COD、 NH3N、总 P、石油类 监测时间及频次 于 2017 年 12 月 7 日至 9 日,连续监测 3 天,每天各采样 1 次。 评价方法 采用单因子标准指数法对地表水水质进行评价,即某项目标准指数等于实测浓度值与标准值之比,标准指数大于 1 则表明本项目超标。 标准指数 Pi 计算表达式: Pi=Ci/Co 式中: Pi——i 种污染物标准指数值; Ci——i 种污染物实测浓度值, mg/L; Coi——i 种污染物标准浓度值, mg/L。 pH 的标准指数为: Pi=()/()当 pH 时 — 26 — Pi=()/(–pHS)当 pH≤ 时 式中: Pi——pH 因子的标准质量指数值; pHi——pH 的实测 pH 值; pHS——pH 的评价标准上限值或下限值。 当 Pi 值大于 时,表明地表水体已受到该项评价因子所表征的污染物的污染, Pi 值越大,水体受污染程度越重,否则反之。 监测及评价结果 地表水监测及评价结果详见表 52。 表 52 地表水监测及评价结果 断面 内容 pH COD BOD5 NH3N 总 P 石油类 断面 I 浓度范围( mg/L) ~ 11~15 ~ ~ ~ 未检出 标准值 6~9 ≤2 ≤4 ≤1 ≤ ≤ 断面 II 浓度范围( mg/L) ~ 16 ~ ~ ~ 未检出 标准值 6~9 ≤20 ≤4 ≤1 ≤ ≤ Pimax 值 / 由上表可见,监测断面各监测值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xx) Ⅲ 类水域标准要求,由此表明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地表水质量现状良好。 ⑶ 声学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区域噪声现状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xx)中 2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区域噪声环境质量较好。 5. 本工程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 ( 1)达标排放 为了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本工程投资 万元环保治理经费,对 “三废 ”污染源进行有效治理,实现了 “三废 ”的达标排放。 — 27 — ( 2)总量控制 1)废水污染物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用作周边农田作为农肥使用,不外排。 故项目不新增地表水污染负荷,不新增 CODcr、 NH3N以及 TP 总量控制指标。 2)废气 VOCs 有组织总量指标为 : 粉尘无组织总量指标为 : 5. 环境影响评价分析结论 ( 1)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分析结论 本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注塑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和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粉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以及食堂油烟。 针对注塑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在注塑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将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抽至车间东北侧的两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一根 15m 排气筒排放,排放口朝向北侧,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有机废气可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DB51/23772017)中第二阶段限值要求;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破碎过程中的粉尘通过在破碎机上部设置集气管道将产生的粉尘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经采取上述措施处理后其粉尘的排放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的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因此,项目营运期废气 — 28 — 经采取上述措施后不会对区域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 2) 地表水的环境影响评价分析结论 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是办公生活废水。 其中食堂含油洗手废水通过在食堂洗碗池下方设置隔油器隔油后再与其他废水一起进入厂区配套的化粪池进行收集预处理后定期用作农肥,不外排。 因此,项目产生的废水不会对当地地。20xx年和兴验收文本(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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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体 式 空 调 进 行 夏 天 制 冷 和 冬 天 制 热。 制 砖 无 蒸 汽 养 护 工 序 ,故 不 使 用 天 然 气 养 护。 ( 4 ) 供 电 : 接 市 政 电 网。 3 .5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及 产 排 污 节 点3 .5 .1 原 环 评 第 一 阶 段 B 区 制 砖 项 目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及 产 污 节 点 :图 1 原 环 评 制 砖 工 艺 流
人均年收入 元 84000 电话普及率 % 100 粮食总产量 吨 7740 自来水普及率 % 100 镇机关干部 /职工 人 / 水泥公路 公里 12 民生事业 2017 年,上华镇全面完成区下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任务,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 98%。 实施耕地地力补贴,有 7412 户农民领取地力补贴 万元。 精准扶贫工作深入开展,全镇已完成 440 户扶贫户,共 969 人的基本情况申报
人员配戴相应的噪声防护设施,如:耳塞、耳套等。 综上所述,项目采取上述防噪措施后,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根据监测结果,各噪声源经过降噪处理设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xx)中1类限值要求,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该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热风炉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碎米、热风炉炉渣和生活垃圾。 ①生活垃圾该项目劳动定员为2人,年工作3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