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质量法规试题(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要求人民商场承担赔偿责任,而应向电吹风机的生产者某省 B 电器厂要求赔偿。 法院认为,被告的两条答辩理由均不成立,最后判人民商场败诉。 问: (1)被告人民商场的第一条答辩理由为什么不成立。 答:产品质量法规定的诉讼时效是 2 年,我国规定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2)被告人民商场的第二条答辩理由为什么不成立。 答 :法律规定这种情况可以告销售者和生产者任意一方,另一方可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3)如果经鉴定,电吹风机漏电确系由于该产品的设计与制造工艺缺陷所致,人民商场赔偿后,对某省 B 电器厂享有什么权利。 答:追偿权。 张某于展览会上向一国家皮衣厂购得 2100 元皮衣,并看到、 “ 当面检验,概不退货。 ” 八个字。 回来后发现皮衣脱皮,质量不合格。 张某要求退货,被拒绝。 张某于是向电视台公布,并对皮衣厂进行暴光,使得皮衣厂销售量大减。 皮衣厂告张某侵犯其名誉权,要求赔礼道赚,并赔偿经济损失。 问 :( 1)皮衣厂告张某的侵犯 是否成立。 为什么。 不成立。 张某的行为从表面上看造成了皮衣厂的销量减少,但是并不属于侵权行为,而是维护自己权益的合法行为,他有权利采取社会监督的方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从本质上来说,造成皮衣厂销量下降是因为其产品确实存在质量问题,张某的行为与皮衣厂销量下降并没有本质的因果关系。 而且张某主观上并没有过错,不存在侵害他 *益的故意或者过失,这种行为是值得鼓励的行为。 张某的行为不符合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所以不成立侵权。 ( 2)皮衣厂是否承担产品责任。 为什么。 皮衣厂对其生产的产品负有质量保证责任,因此应当 承担产品责任,当售出的产品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时,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 下列关于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的表述正确的是( D ) A、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一律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 B、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 C、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适用公安部的规定; D、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 [解析 ]:正确的答案是 D 项。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条的规定是明确的。 A 项过于绝对化了。 B 项只是一个补充,有先后之分,治安管理处罚法是特别法,行政处罚法是一般法,按照特别优于一般的原则,特别法有规定的适用特别法,特别法没有的才适用一般法。 至于 C 项是无法律规定的,不应当选。 但要指出的是,公安部的规定有可能是规章,如果公安部的规章所规定的程序与法律的规定没有冲突,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公安部门还是要执行的,这对公安部门是有约束力的。 如果公安部的规定与法律相冲突,则要以法律为准。 当然,这与本题所要表述的意思却是两回事。 综上,本题惟一的答案是 C 项,别无选择。 下列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 规定的处罚种类的是( A、 B ) A、警告、罚款; B、行政拘留; C、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D、责令停止违法活动。 [解析 ]:本题考查对《治安管理处罚》第十条的理解与掌握。 A、 B 是正确的,老的条例就是这三类,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这三类也有。 C 项无营业执照之说。 只有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的规定。 D 是行政措施,不是处罚种类。 新法规定的种类只有四类:即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要注意区别的是,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处罚种类是六类即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 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行政拘留。 还有一个是倪底条款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这是要搞清楚的地方。 但作为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只有四种,我们是不能任意设定新的处罚种类的。 甲与乙因纠纷引发打架斗殴造成乙多处轻微伤,用去医药费 5000 元,情节较为严重,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B、 C、 D ) A、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B、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C、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 D、在 C 项情况下公安机关应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解析 ]:这是一道选非题。 本题考查的是对第九条的正确理解。 法条的内容是: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由于本题大前提是情节严重,而上面的 ABCD 四项都是情节轻微的适用,因此都不 正确,应当全选。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C、 D ) A、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B、不满十六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C、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D、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解析 ]:本题是考查对治安管理处罚法 1 13 条的掌握。 第十二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第十三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对此,在理解上要明确: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是一律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但不是不处罚。 这里边还需要进一步区分是什么样的处罚,是拘留处罚、还是其他处罚。 如果是在已满 14—不满 16 岁之间,不管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多严重,也 不给予行政拘留这样的处罚;而 1618 是要区分是不是初次违反,是第一次也不执行拘留处罚,如是第二次就可以给予拘留处罚。 我们可以叫做 “首犯不拘 ”。 由此, CD从法条上可以直接得出答案。 是正确的。 A 是已满 14 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B 是不满 14 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对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D ) A、可以给予处罚; B、对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下,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 C、对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下,如对本人有危险可以 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 D、对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下,如对他人的人身有威胁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 [解析 ]:本题是考查对第十五条的理解与掌握, “ 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 ”D项是正确的。 A 是应当,不是可以。 B 不是任何情况下对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下,都要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要看有无必要,也就是说是否有危险,如果这个人是一个闻酒就睡的人,这就没有 必要去对他进行所谓保护性约束,反之,还有可能是侵犯人权昵。 C 项不是可以,因为有危险而是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 下列何种情形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B、 C、 D ) A、情节轻微的; B、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C、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D、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解析 ]:本题是对第十九条的考查。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一)情节特别轻微的;(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 ,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五)有立功表现的。 对照条文 BCD 都是正确的。 A 的表述是错误的,情节轻微不是应当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的条件,只有情节特别轻微才应当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还需要注意一下,法律在这里是用的 “不予 ”,而不是 “免于 ”处罚。 这两个词是有重要区别的,不能混为一坛。 如果换个说法李某 “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因此对李某应当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处罚 ”对不对呢。 迷惑性很大,也是不能选的。 有下列哪些 违反治安管理的情形应当从重处罚( A、 B) A、后果较为严重的; B、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C、对报案人、控告人、调查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D、一年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两面次的。 [解析 ]:本题是对第二十条内容的考查。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一)有较严重后果的;(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三)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四)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对此 AB 是正确的选项。 C 选项中的调查人是干扰项。 D 项中应当是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从重 处罚,而不是一年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两次,可能两次处罚都在同一个月,也有可能一个是在一月分、一个是在十二月分。 另外,还要注意,这里说的六个月,不是指本年度内,可以是跨年度的。 如20xx 年 10 月 10 日到 20xx 年 4 月 10 日也是六个月内,而且是不区分大月小月的。 一律从当月的日推算到第六个月的这一日。 有时侯一日之差,就决定了罚与不罚。 所以要有一个正确的理解。 下列哪些人员具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但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A B C) A、甲在 16 岁生日的当晚因吃酒过多欧打多人并造成三 人轻微伤; B、乙在 18 岁生日的当晚因吃酒过多欧打多人并造成三人轻微伤; C、丙在 70 岁生日的当晚因吃酒过多欧打多人并造成三人轻微伤; D、丁在 17 岁生日的当晚因吃酒过多欧打多人并造成三人轻微伤,在 18 岁生日的当晚因吃酒过多欧打多人并造成三人轻微伤。 [解析 ]:本题有一定难度。 主要考查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 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答对这道题关键是时间的掌握上。 A 是可选项,要过了这一天(晚上 12 时后)才是已满 16 周岁,这是绝对不拘留的时间段。 B 在未交待是不是初次的情况下按从无、这是有条件的不拘留,只限于初次,也是应选项。 C 项:丙在 70 岁生日的当晚因吃酒过多欧打多人并造成三人轻微伤要不要拘留。 法律条文是讲 “七十周岁以上 ”。 根据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 本法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包括本数。 那么, “以上 ”与 “已满 ”是否有区别呢。 理解上应当是 “以上 ”这儿包括了本数在内,而 “已满 ”则是不包括本数的。 所以,丙在 70 岁生日的 这一天说明他已经达到了 70 周岁,只是没有过 70 周岁。 法律在这儿表述不是已满 70 周岁,而是讲 70 周岁以上。 所以。 丙在此时没有过 70 岁,属于 70周岁以上的人,但不等同于已满 70 周岁人,如果过了这一天晚上 12: 00 就是已满 70 周岁的人了。 因为以上包括了本数,而已满不包括本数。 通过这样的分析,就可以得出结论,对丙也就不再给予拘留处罚了。 这也是一个法定的绝对不拘留条款。 D 巳满 16 不满 18 是初次的才不处罚,丁在这一年龄段两次违反,巳超出了初次的范围。 同时根据题目所交待的行为, “欧打多人并造成三人轻微伤 ”也是达到了拘留构 成要件的。 还有两点要注意,一是指要达到拘留程度,而不去考虑其他情况,二是不拘留不等于不给予其他的处罚。 李某 20xx 年 9 月 2 日因故意殴打王某应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法,王某到派出所控告后,李某就出了国, 20xx年 3 月 1 日李某从国外回来,对此( D ) A、由于李某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不应该再处罚; B、由于李某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发生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之前应该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C、由于李某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后,于 20xx 年 3 月 1 日才从国外回来,应该适用治安管理处 罚法进行处罚; D、李某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应该处罚,但实体应该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程序应该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还有新旧法的适用问题。 本题只有 D 是正确的。 ABC都是不应当选取的。 A 项不属于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 发现不应该再处罚的情况。 B 要考虑从旧兼从轻的原则。 C 由于李的行为是发生在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以前的,在实体上不适用新法。 还有一点应当注意,如果新的规范比旧的规范处罚重,就按从旧处理。 如果新的规范没有规定,旧的规范有规定,按只按从旧处理。 如果旧的规范处罚重,新的规范处罚轻,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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