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型灌区加固改造工程可行性报告提纲(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水源及渠首工程 (1) 从水库引水的灌区,水库的除险加固不纳入灌区改造项目;从河流引水的灌区,拦河闸 (坝 )可根据实际情况纳入灌区改造项目。 (2) 说明灌区渠首工程的位置、引水方式、引水流量等主要参数。 (3) 渠首引水工程改造 ,应根据河 (湖 )水位、河 (湖 )岸地形、地质条件和灌溉对引水高程、引水流量的要求,复核原有引水方式。 (4) 对不符合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GB5028899)要求 的渠首工程应在技术诊断 (中型水闸应进行安全鉴定) 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更新改造方案,确需移址重建的渠首工程应作 方案比选及 充分论证。 渠系 (1) 说明灌排渠系位置、走向,现状渠线布置基本合理的,灌区改造时应基本沿原来的渠线布置。 确需对渠线作重大调整的,应作 方案比选及 充分论证。 (2) 灌排渠系调整应满足灌区长远发展的需要,经方案比较确定。 调整后的渠 道 应满足渠 道 线短、控制范围大、有利于提高灌溉水重复利用率的要求,还应兼顾行政区划和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分布。 对于灌溉渠道,应尽可能布置在灌区的脊线,以争取最 大 的自流灌溉面积;对于排水渠 道,应尽可能布置在排水区的洼线,以争取最大的排水效果。 (3) 傍山渠道应设排水沟以排泄山坡面雨水,对渠道有较大威胁的山洪应给予截导,尽量利用天然河沟,使山洪在渠下通过。 灌排建筑物 19 (1) 根据工程规模、作用、运行特点和灌区总体布置的要求,对渠系建筑物进行复核。 应明确灌区改造前、后各类建筑物的数量。 在对原有灌排建筑进行老化、病害诊断 (中型水闸应进行安全鉴定) 的基础上,结合灌区总体布置的要求,提出对原有灌排建筑物的改造措施 (保留利用 、 拆除、 维修、重建 )及对应的建筑物数量 ,明确新建建筑物的位置及数量。 (2) 对灌溉渠道进行改造造成渠道水面线下降时,应考虑在主要分水口下游设置节制闸,以抬高水位保证灌溉。 (3) 在傍山渠道洪水入渠段的下游或重要城镇工矿区、险工渠段、重要建筑物的上游,为保障下游渠段或重要建筑物的安全,宜在适当位置设泄水闸。 渠道及建筑物工程设计 渠道纵断面设计 (1) 说明纵断面设计原则及方法,确定各渠段纵坡及沿线渠底高程。 (2) 灌区改造 纵断面总的设计原则是 : ① 最大限度的利用原有建筑物,避免大面 积、大方量的土方挖填 ; ② 以 原控制性 建 筑物作为控制点,分段进行 渠底 纵 坡设计 ; ③ 尽可能满足渠道上下游水面衔接,避免上下游出现大的水面变化 ; ④ 根据渠道各段 设计 流量,在满足渠道不冲、不淤流速的前提下,力求渠道断面最小。 (3) 渠道纵断面设计和横断面设计是互相联系,互为条件的,在设计中应统筹考虑、交替进行、反复调整,最后确定合理的设计方案。 (4) 渠道原设计纵断面或现状纵断面基本合理的,可在原设计纵断面或现状纵断面成果的基础上作局部调整,尽可能避免大范围、大幅度的纵断面调整。 (5) 灌排结合的渠道,其纵断面还应结合排水要求进行设计。 渠道横断面设计 阐述灌区渠道 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渠 道 改造措施,确定渠 道 改造后的横断面形式、边坡、断面尺寸、渠顶高程、渠顶宽度、衬砌超高值及防渗衬砌的结构 20 类别、厚度。 (1) 渠 道 改造措施 应以 渠道节水防渗改造 为重点,提高渠道衬砌率,提高渠系水利用系数和输水环节的水利用系数。 同时,根据各灌 渠 道 存在的实际问题结合 加固 改造、更新,进行续建、新建、扩建。 (2) 横断面形式 渠道横断面形式应根据沿线地形、地质条件、边坡稳定、施工管理、占地拆迁、工程造价以及是否衬砌等因素确定,土渠宜采用梯形断面;混凝土或石渠宜采用矩形或 U 形断面。 (3) 渠道边坡 挖、填方渠道边坡系数根据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GB5028899) “ ~ ”中的规定确定;排水沟边坡系数根据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GB5028899) “ ~ ”中的规定确定。 采用高边坡系数的,应根据岸坡土质条件和其它具体情况,进行稳定分析计算复核。 (3) 横断面尺寸 渠道横断面尺寸应通过渠道水力计算,并结合现状渠道断面和沿线地形地质地物情况确定,在保证渠道设计输 (排 )水能力和水流安全、通畅、平顺的基础上,尽量减少占地和工程量,方便施工和运用。 现状渠 道 横断面尺寸满足过流要求的,可基本按现状断面尺寸控制。 (4) 渠顶高程 渠道岸顶超高根据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GB5028899)“ ”中规定确定。 现状 渠顶超高 不满足 规范 要求的,则将渠堤进行加高,现状 渠顶超高高于 规范 要求的,则维持现状渠堤高度不变。 为施工方便,在满足规范超高要求的基础上,可根据渠道沿线地形情况采用统一超高值。 21 (5) 渠顶宽度 万亩以上灌区干支渠岸顶宽度不应小于 2m;万亩以下灌区可适当减少。 渠道岸顶兼作交通道路时,其宽度应满 足车辆通行要求,不宜小于 3m。 交通量较大和临近城镇、村庄的渠堤顶宜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余渠堤顶宜铺设泥结石路面。 (6) 衬砌超高 渠道衬砌高度等于渠道通过加大流量时的水深加上超高值。 渠道衬砌超高值可采用 ~ , 5 级渠道可适当减少,但不应小于 ;必须兼作行洪用的傍山渠道,其衬砌超高宜适当加大。 (7) 防渗衬砌 在渠床土渗透性强,地下水位相对较低,水渗漏损失量大的渠段,宜采取防渗衬砌措施;高填方渠道、傍山渠道以及修建在陡坡地段的渠段也应进行衬砌加固。 其他情况下应根据灌区节水改造要求、运用 管理、自然条件、经济状况和生态环境等因素合理确定。 在渠床土粘性大,渗透性弱,地下水位相对较高,渠道本身的输水渗漏损失量较小时,可不衬砌。 4级及 4级以上 渠道防渗衬砌 应进行方案比选,建议一般 不采用浆砌石结构,因为浆砌石结构施工质量难以保证而且容易损坏, 推荐采用现浇混凝土 结构 ,其衬砌厚度宜采用 8~ 10cm,一般不设垫层。 对于地下水位较高的深挖方渠段, 为防止 地下水对 防渗 板产生顶 托 作用造成的 破坏 ,应在衬砌板上设排水措施。 灌排建筑物 总体要求 (1) 阐述 灌排建筑物 现状及存在问题。 (2) 根据各灌排建筑物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产生问题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改造措施。 对现状布置比较合理,结构比较完好,满足设计过流能力的 建筑物 进行 22 维修加固处理或直接保留利用,对布置较合理,但结构破损 严重 或过流能力不满足设计要求的,在原址拆除重建。 (3) 根据过流能力复核计算、出口消能计算,结合建筑物的现状规模,确定各灌排建筑物的结构型式、控制尺寸、控制高程等。 (4) 渠道在经过人口密集的 城镇或 村庄时宜在渠堤顶设置安全护栏,有供水任务时可对渠道进行箱涵 化 处理,以保护水质。 (5)灌排建筑物具有数量多、规模小的特点 ,如果对每个建筑物物均进行结构设计、工程量计算,不仅繁琐,也是没有必要的。 因此,在结构设计和工程量计算时,可根据建筑物的类型、孔数进行分类,每类选 1 个标准 (典型 )建筑物进行结构设计及工程量计算,并用表格的形式列出各灌排建筑物的主要特征参数。 水闸 (1) 节制闸 节制闸一般设在临近分水闸或泄水闸的渠道下游,用以控制渠道水位,保证分水流量或泄水流量。 节制闸现状规模复核或重建规模确定一般应考虑符合下列规定: ① 闸门完全开启时,雍水高度应不影响上游建筑物; ② 闸底宜与渠底齐平或稍高于渠底; ③ 闸孔设计过 水面积宜与渠道过水面积相适应,一般与渠道过水断面相等或稍大; ④ 按堰流公式计算复核闸孔宽度。 (2) 分水闸 分水闸设在下级渠道的渠首,实际上就是下级渠道的进水闸,用以控制和调配流量,将上级渠道的流量按需要分配到下级渠道,达到计划用水的目的。 分水闸现状规模复核或重建规模确定时一般应考虑符合下列规定: ① 闸室结构可采用开敞式或封闭式 (涵洞式 ); 23 ② 闸室底槛高程宜与上级渠底齐平或稍高于上级渠底,多泥沙渠道上应高于上级渠底; ③ 分水闸闸孔宽度可根据闸的具体结构形式和设计水流条件,按宽顶堰或涵洞 (管 )淹没出流的 条件进行水力计算复核。 ④ 需拆除重建的分水闸,经复核后,可按原规模重建。 (3) 泄水闸 泄水闸 (及溢流侧堰 )一般设在傍山渠道洪水入渠段的下游或重要城镇工矿区、险工渠段、重要建筑物的上游,用于宣泄多余水量及冲泄上游渠段淤积的泥沙,以保障下游渠段或重要建筑物的安全。 泄水闸现状规模复核或重建规模确定时一般应考虑符合下列规定: ① 闸室结构可采用开敞式和封闭式 (涵洞式 ); ② 闸孔宽度按宽顶堰堰流公式计算复核,其设计流量可根据泄水闸的位置、多余来水水源 (包括山洪、内涝 )和设闸的具体要求计算确定。 节制闸、分水闸 、泄水闸的结构设计、消能防冲设计按 《水闸设计规范》( SL26520xx) 中规定执行。 水闸铺盖及海漫尽量采用混凝土结构,厚度应大于30cm,并设垫层。 渡槽 (1) 渡槽一般在渠道跨越河流、渠沟、洼地、道路,采用其他类型建筑物不适宜时选用。 (2) 渡槽的改造加固设计,应根据渡槽存在的具体问题,针对性的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包括进出口段加固 (或重建 )、槽身加固及止水设计。 对于结构老化严重,仅靠维修加固难以达到预定效果的渡槽,可对渡槽进行原址重建。 (3) 渡槽槽身横断面宜采用矩形或 U 形。 梁式渡 槽满槽时槽内水深与水面宽度的比值:矩形断面可取用 ~ ; U 形断面可取用 ~ ;拱式渡槽可适当减少。 槽身过水断面的平均流速宜控制在 ~。 24 (4) 渡槽过水能力及总水头损失可按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附录 M 所列公式复核。 (5)渡槽支墩一般不采用浆砌石结构,宜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排架结构 ,支墩高度超过 15 m时,应采用双排架结构。 要特别注意渡槽支墩基础处理措施,软基应采用桩基础。 (6) 渡槽槽身可采用预制或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要特别注意渡槽槽身接口处止水 处理。 倒虹吸 (1) 倒虹吸是设置在渠道与河流、谷地、道路相交处的压力输水建筑物,其适用条件为: ① 当渠道通过山 谷、溪流,因谷道深难以修建渡槽,或需高填方,或采用绕线方案有困难 时,可选用倒虹吸; ② 当渠道与河流或道路相交,且渠道水位与河水位或路面高程接近,不能采用渡槽、涵洞等交叉建筑物时,可选用倒虹吸。 (2) 倒虹吸改造设计,应包括进口段、管身、出口段。 维修加固时应做好止水设计,防止倒虹吸渗漏。 (3) 在复核断面尺寸 (管径、宽高 )和数量时,一般以平均流速作为控制因素,断面平均流速应 根据上、下游允许水头损失,水流含沙量及其颗粒组成,以及防止管内产生淤积等因素确定,且宜控制在 ~。 (4) 倒虹吸过水能力及总水头损失按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附录 N 所列公式复核。 涵洞 (1) 填方渠道跨越沟溪、洼地、道路、渠道或穿越填方道路时,可在渠下或路下设置涵洞。 (2) 涵洞加固设计,一般包括进、出口段的翼墙 (护坡 )、护底设计 ,洞身加固、防渗、止水设计。 25 (3) 需拆除重建的涵洞,可根据水头、建筑材料及施工条件等,选用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管 涵,也可采用钢筋混凝土矩形涵、箱涵或混凝土、砌石拱涵。 圆形管涵直径宜取 ~ ;矩形涵、箱涵跨径宜取 2~ 3m;拱涵矢跨比宜取 1/2~1/8。 (4) 涵洞的过水能力可按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GB5028899)附录 P所列公式复核。 明流管涵、拱涵水面以上的净空高度不宜小于洞身的 1/4,箱涵不应小于洞高的 1/6。 跌水与陡坡 (1) 渠道 (排水沟 )经过陡峻的地段时,为了保持渠道的设计比降和避免流速过大而发生冲刷破坏,可设置跌水或陡坡。 跌水或陡坡可与节制闸联合建筑。 (2) 跌水 或陡坡 进口段、跌水、消力池及出口段 按《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GB5028899) 及水工设计手册中的要求进行设计。 工程观测设计 (1) 根据灌区量水、观测要求,进行 灌区量水设施及渠道、建筑物的工程观测设计,提出量水设施、观测设施 (设备、仪器 )类型、数量 及其布置。 (2) 灌溉渠道的引水、分水 处宜设量水设施,并 与灌排建筑物结合布置。 有条件时可采用自记量水设备。 (3) 万亩以上灌区的干渠、支渠可利用直线段上的灌排建筑物量水,并设相应的测流设施。 工程量 分项提出各渠道及建筑物工程量。 工程附图 1. 渠道纵断面图(水平比例 1/1000~ 1/25000,垂直比例 1/100~ 1/200)。 2. 渠道横断面图(比例 1/100~ 1/200,间距 100m~ 500m)。 3. 各类 渠系建筑物典型设计图(平面图、剖面图)。 26 7 机电及金属结构 水力机械 ( 1)经方案比较论证,初选水泵型式及水泵型号、装机台数及单机配套功率、机组主要参数及安装高程。 ( 2)初选泵组运行方式。 ( 3)初选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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