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1晋中开发区中大彩钢复合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活性炭吸附装置( UV 光氧催化装置外形尺寸为 1200mm 1000mm 1500mm,活性炭吸附装置外形尺寸为 1200mm 1000mm 1500mm),集气效率 90%,废气净化效率约 60%,排气筒高度为 15m。 切割工序 已经安装 1 套 LCPM20xx48 侧喷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装置外形尺寸为 1200mm 1200mm 14300mm,过滤面积为 48m2,过滤风速 ),集气效率为 90%,处理效率为 %,排气筒高度为 15m。 生活污水通过污水管网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晋中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环评阶段要求公司 在东车间 西南 角设置危废暂存设施,面积约为 5m2。 废机油 和废活性炭 应委托有相关资质单位代为处置。 公司环保设施未发生变动。 11 4 环境保护设施 污染物治理 /处置设施 废气 ( 1) 上胶工序污染物治理措施 公司彩钢夹芯板生产过程使用聚氨酯胶粘剂是环保型的无溶剂单组份聚氨酯胶粘剂(不需自行调教,可直接使用),其固份为聚氨酯预聚体(为聚酯多元醇和聚异氰酸酯按照约 7:3 的质量比例预聚而成),其中聚酯多元醇无挥发,无异味,无污染。 聚异氰酸酯的合成成分为甲苯二异氰酸酯,在制备时理论上甲苯二异氰酸酯全部反应,但实际生产时仍有极少量残留。 公司在上胶复合工段上方安装集气罩,集气罩尺寸为 1m 2m,废气引入 1 套UV 光氧催化 +活性炭吸附装置( UV 光氧催化装置外形尺寸为 1200mm 1000mm1500mm,活性炭吸附装置外形尺寸为 1200mm 1000mm 1500mm),集气效率 90%,废气净化效率约 60%,处理后的废气经一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 ( 2) 切割过程粉尘 项目在对彩钢夹芯板进行切割的过程中,会有少量粉尘产生。 粉尘主要为耐火泡沫板粉末。 公司 在切割装置上方设置集气罩, 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 1 套LCPM20xx48 侧喷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装置外形尺寸为 1200mm 1200mm14300mm, 设计 过滤面积为 48m2,过滤风速 ), 处理后的废气 经一根 15m高 排气筒排放。 (3)公司建设了就餐人数 3 人 的小型食堂,职工食堂 建设了家用油烟机,食堂油烟通经过家用油烟机处理后排放。 表 废气治理措施一览表 序号 废气名称 来源 排放形式 治理措施 1 上胶废气 上胶工序 有组织排 放 集气罩 +UV 光氧催化 +活性炭吸附+15 米排气筒 2 切割粉尘 切割 有组织排 放 集气罩 +袋式除尘器 +15 米排气筒 3 食堂油烟 食堂厨房 有组织 安装家用油烟机 12 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 仅 为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 ,全年按 300 天计, 污水产生量为。 主要污染物为 COD、 BOD、氨氮。 生活污水污染物浓度 COD 为 250mg/L, BOD 为120mg/L,氨氮为 40mg/l, 生活污水通过下水管网进入晋中市第二污水处理厂。 表 污水治理措施一览表 废水类别 来源 污染物种类 排放规律 排放量 治理措施 废水回用量 排放去向 生活污水 职工办公生活 COD、 BODNH3N 连续 3/a 生活污水通过下水管网进入晋中市第二污水处理厂 —— 晋中市第二污水处理厂 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为生产设备 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 , 主要产噪设备采用基础减震 、建筑 隔声 、 选用低噪声设备等降噪措施。 表 噪声治理措施一览表 序号 噪声源设备名称 治理措施 1 单板成型机(压瓦机) 安装时基础减振,安装于车间内,车间隔声 2 瓦楞机 3 彩钢复合板生产线 4 彩钢隔热夹芯板自动生产线 5 双臂可倾式冲床 6 折弯机 7 剪板机 8 上胶工序废气处理工序引风机 9 切割工序废气处理工序引风机 固体废物 本项目所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职 边角料、生活垃圾、废胶桶和废活性炭。 13 表 固体废物治理措施一览表 序号 固体废物名称 来源 性质 处理处置方式 1 边角料 切割 一般固废 厂区临时储存,外售处理 2 生活垃圾 职工生活 一般固废 厂区 设置垃圾箱,每日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3 废胶桶 原料储存 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由山西中材桃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拉运处理 5 废活性炭 有机废气处理 危险废物 环保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项目投资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为 45 万元,环保投资为 15 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 %。 实际环境保 护投资见下表 所示: 表 实际环保投资情况说明 序号 治理项目 环保 治理措施 数量 投资(万元) 1 上胶废气 集气罩 +UV 光氧催化 +活性炭吸附 +15米排气筒 1 套 2 切割粉尘 集气罩 +袋式除尘器 +15 米排气筒 1 套 3 生活污水 排水管网 10 米 4 噪声 基础减振 / 5 边角料 厂区临时储存,外售处理 / 6 生活垃圾 厂区 设置垃圾箱,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7 废胶桶 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由山西中材桃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拉运处理 / 8 废活性炭 9 环境管理 环保办公费用、环境咨询 2 合计 15 环境保护 “ 三同时 ” 落实情况 2018 年 12 月 , 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完成了《 晋中开发区中大彩钢复合板厂年产 3 万 m2 彩钢板和 3 万 m2 彩钢夹芯板项目 现状环境影响报告 》 ; 2018年 12 月 8 日,晋中市环境保护局榆次区分局对《 晋中开发区中大彩钢复合板厂年产3 万 m2 彩钢板和 3 万 m2 彩钢夹芯板项目现状环境影响报告 》进行 备案 (榆环函[2018]404 号 )。 项目设计严格按照 环评及环评 承诺 要求 建 设 了 集气罩 +UV 光氧催化 +活性炭吸附、 集气罩 +袋式除尘器 和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并且与山西中材桃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理协议。 14 主体工程设计时 , 同步考虑设计环保工程 , 设计了 集气罩 、 UV 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 和 袋式除尘器 等大气治理措施。 按照环评要求及承诺,建设了危险废物暂存间,并于危险废处理单位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理协议。 综上分析,我公司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 本项目 “三同时 ”落实情况见表。 表 环境保护 “三同时 ”落实情况 类别 污染源 污染物 环评要求 设计要求 实际建设 废气 上胶工序 VOC 集气罩 +UV 光氧催化 +活性炭吸附 集气罩 +UV 光氧催化 +活性炭吸附 集气罩 +UV 光氧催化 +活性炭吸附 切割 粉尘 集气罩 +袋式除尘器 集气罩 +袋式除尘器 集气罩 +袋式除尘器 食堂 食堂油烟 安装家用油烟机 安装家用油烟机 安装家用油烟机 废水 生活污水 pH COD BOD 氨氮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污水通过城市管网进入晋中市第二污水处理厂 污水通过城市管网进入晋中市第二污水处理厂 污水通过城市管网进入晋中市第二污水处理厂 噪声 生产设备 等效 A 声级 优化设备 选型,采取隔声、消音等措施 优化设备选型,采取隔声、消音等措施 优化设备选型,采取隔声、消音等措施 固废 危险废物 废胶桶 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废活性炭 生活区 生活垃圾 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 卫部门统一处理 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厂区内设置垃圾箱,每日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切割 边角料 厂区临时储存,外售处 理 厂区临时储存,外 售处理 厂区临时储存,外售处理 15 5 建设项目环评报告的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环评结论 产业政策符合性 ( 1)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不 属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 21 号令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 20xx 年 本 ) 》 (20xx 年 修正 )中 的 的鼓励、限制及淘汰类项目,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政策要求。 ( 2)与清理整顿环保备案要求的符合性 依据晋中市环境保护局在《关于榆次区、开发区分局小微企业分类处置意见》 (市环函【 2018】 12 号 )和晋中市环境保护局环评科《关于榆次区、开发区分局小 微企业排查情况的汇报》,并参照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在《关于全面清理整改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晋环发【 20xx】 60)和《关于开展对未批先建建成项目环保备案等事项的通知》(晋环函【 20xx】 896)等文件中明确提出了未批先建建成项目进行环保备案的原则及条件。 结合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给出本项目与上述文件环保备案原则符合性分析,见表 91。 表 91 本项目与清理整顿环保备案要求的符合性分析 环保管理文件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1. 20xx 年 1 月 1 日以前工商注册或已实际建成的项目 项目于 20xx 年已建成并投产,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 符合。 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xx 年本, 20xx 年修订)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符合 (不在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红线范围内,且相应环境影响程度经分析在采取防止措施后不会对居民等敏感保护目标产生重大影响)。 项目周围无特殊环境敏感点, 项目不属于国家产业政策列入淘汰类的项目;项目在执行本报告提出的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环境保护有效可行。 符合 设单位要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按照国家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现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参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竣工验收文件相关要求,编制《项目现状环境影响报告》,作为环保备案依据。 建设单位要委托我公司编制《晋中开发区中大彩钢复合板厂年产 3 万 m2 彩钢板和 3 万 m2 彩钢夹芯板项目现状环境影响报告》,作为该项目环保备案依据。 符合 总量 指标及 达标排放 16 : 项目生产车间内切割粉尘配 1 套 LCPM20xx48 侧喷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 高的排气筒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颗粒物浓度排放限值要求,对周边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生产车间内上胶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 VOCs 经 1 套光氧催化 +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 15m 高的排气筒排放,符合《晋中市 2018 年市城区挥发性有机物( VOCs)专项治理方案》(市气防领办【 2018】 4 号)排放限值要求,对周边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 本项目职工主要是周边村民,生活用水主要为职工办公用水和食堂用水,日常生活用水量为 ,办公和食堂总废水排放量为 ,通过污水管网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 入晋中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 设备均置于车间内,并采取基础减震措施;风机安装消声器等,通过以上措施可以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生活垃圾使用垃圾桶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边角料外售,不外排;废机油、废活性炭在危废暂存间内存放,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废胶桶在危废暂存间存放,定期由厂家回收。 项目产生的 废胶桶、废活性炭均 属危险废弃物 , 列入国家危险废物管理范围,按照危险废物的要求 密闭收集 、贮存并 定期 委托 有资质的单位 安全处置,且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登记。 采取以上措施 可以满足 《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 准》( GB1859720xx) 及修改单标准 ,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区域 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的相符性 在采取评价提出的措施后,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 生活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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