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业公司设备工具出入登记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出厂时拒不履行登记手续,将按偷盗行为严肃处理; 在岗值班保安私自放行未履行登记手续的设备及工具出厂,将按公司《经警人员执勤准则》有关条款严肃处理; 车间生产工段工人下班时间,盗窃其它工段工具出厂 或藏匿其它工段工具,一经保安发现,一律按偷盗行为、故意坡坏生产行为严肃处理,处以 1000 元以上罚款并移送当地司法机关处理。 以上规定自即日起执行,望各部门遵照执行。 附:《设备(工具)出厂登记表》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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