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阳县环境保护局机关党支部基本工作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二)重要干部任免 后备干部推荐,股级干部推荐、任免、岗位调整; 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候选人推荐; 局机关及所属单位人员的调进和调出; 监测站、监察大队干部的调整和任免; 对本局干部职工的奖励和对违犯党纪政纪的干部职工的处理意见。 其他干部任免事项。 13 (三)重要项目安排 建设、修缮、改造等基本建设工程项目 ; 大宗物品采购,大宗资产的使用安排; 组织开展大型活动资金的安排意见; 其他需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资金安排。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 做好年度资金预算安排,加强经费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落实审批制度; 原则上,购置办公用品 1000 元以下的,事前须征求分管机关财务领导的意见, 1000 元以上的实行局领导集体研究,一支笔审批制度; 基本建设及大宗物品采购等,按照《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要求进行规范操作。 二、民主决策的原则 决策 必须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的纪律;必须按照职责和权限进行;必须实行集体讨论决定,充分发扬民主,广泛论证,实行科学决策。 参与决策的人员都有独立的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民主决策程序 局机关“三重一大”事项主要采取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等会议形式决策。 依照有关规定,“三重一大”事项在提交会议决策之前,要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进行论证,广泛征求意见。 要遵守如下决策程序: 确定议题。 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议题由局长根据副职或机关各股室、站、队的建议,确定研究议题。 准备材料。 会 议所需文件、材料由局分管领导安排相关股室 14 (单位)提前准备。 酝酿意见。 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提前两天通知与会人员,会议材料会前送达。 与会人员要认真熟悉材料,酝酿意见,做好发言准备。 充分讨论。 会议由“一把手”主持,议题由分管领导或相关股室(单位)负责人汇报,与会人员就议题发表明确的意见。 末位表态发言。 “一把手”不得首先表态或个人定调,必须等班子成员逐一发表意见后,再综合分析各方面意见后发言表态。 逐项表决。 一次会议有多项议题应实行逐项表决。 根据不同内容,表决可采取口头、 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 作出决策。 在决策重大事项之前,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 (需干部职工大会表决的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干部职工 )出席方可召开,民主决策形成的决议应有出席会议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方可生效。 四、民主决策的落实 民主决策的时间、地点、人员、内容及形成的决议必须记录在案。 相关负责人必须依照集体决策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并就民主决策的落实情况向决策机构作出书面汇报,同时要将工作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和公示。 五、责任追究 (一)凡属下列情况给国家、 单位集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要追究责任: 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和“末位表态发言”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 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事后又不通报的; 未向领导集体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责任人; 15 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纠正的; 其他因违反本实施办法而造成失误的。 (二)责任追究主要依据本人职责范围,明确集体责任、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主要领导责任。 十七、党员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昔阳县环境保护局党 员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为了进一步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经研究决定,制定党员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一、述职的主要内容 (一)理论学习情况; (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的情部; (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四)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在工作中采取的方法措施、成绩和经验); (五)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努力方向。 二、述廉的主要内容 (一)述廉的内容以《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 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内监督条例(试行)》以及中央、省、市、县关于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其他要求与规定为基本依据,结合本人分管工作,检查报告以下内容: 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在本人分管工作中在党风廉政工作方面采取的办法、措施及收到的效果; 存在的问题; 年度的工作打算和改进的措施。 16 (二)个人遵守廉政制度及廉政纪律的情况。 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学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情况; 执行收入申报和收受礼品金登记制度情况; 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情况; 参加党内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 本部门群众要求说明的有关廉政方面的情况。 三、述职述廉的要求 党员干部述职述廉每年进行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年底或次年年初,与部门年度工作总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年度干部考核以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结合进行。 述职述廉应采取召开一定范围的会议,由党员干部宣读述职述廉报告的形式进行,并组织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 述职述廉工作由机关党支部领导,综合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 党员干部述职述廉时,应邀请下属事业单位、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参加。 党员干部述职述廉前要认真学习对照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坚持实事求是,应如实撰写本人的述职述廉报告,既要肯定已做的工作,又要找出存的差距,要力求祥实具体,避免空洞泛论或等同于工和总结。 党组每年要对述职述廉的情况进行一次综合分析,述职述廉的结果,要作为对干部考核、奖惩和选拔聘(任)用的重要依据。 党员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民主测评的情况以及对有关问题调查处理的结论性材料,按有关规定分别收入 领导干部的考察工和档案、廉政档案。 对述职述廉中隐瞒、回避重要情况,民主测评中群众意见较 17 大,或者存在其他不正常情况的领导干部,党组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视情节轻重,对其实行谈话提醒,进行组织处理或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 构成违纪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公。 述职述廉后要进行民主测评。 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的测评优称率低于 80%的,要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低于 80%的,要根据考核情况予以调离、停职检查等组织处理;不称职标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不称职的,要建议上级部门 对其以免职处理。 十八、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昔阳县环境保护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 局理论中心组由局班子成员、局机关干部职工和监测站、监察大队主要负责人组成,分管机关副局长为理论中心组组长,理论中心组学习原则上每月安排四次(周五),必要时可随时组织学习。 理论中心组学习由办公室拟定学习计划,提供学习资料,负责学习记录,参学人员要做好学习笔记。 理论中心组学习的内容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中央、省、市重要会议精神为主,并结合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环保行政机关的统一部署和要求 进行。 理论中心组根据学习情况和有关学习内容可吸收或扩大到局二级单位干部职工参加。 理论中心组学习要结合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和担负的主要工作,明确相关课题进行思考调研,每年每人要撰写 1 篇以上对指导工作有一定作用和意义的学习心得或论文。 理论中心组实行学习考勤制度,每次参加集中学习人员都要签到,确因需要不能够参加学习的,由理论中心组组长批准方可。 年终,对理论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一次自查。 办公室对学习 18 自查情况做好备案,并按要求向县委宣传部、县纪委、县直机关工委做好理论中心组学习的情 况汇报,办公室是中心学习制度贯彻实施的执行者。 十九、党员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昔阳县环保局党员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根据县委、县政府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制订《昔阳县环境保护局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局属各股室、监测站、监察大队应报告的事项 本周、本月重要工作; 需要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的会议; 涉及省、市、县级检查的业务工作; 涉及全局性的政策变更事项; 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工作要点及重要工作部署; 年度工作阶段目标完成 情况; 购买或处置单位的固定资产; 其他应该报告的事项。 二、报告的时间、方式 各单位主(承)办,且有上级领导参加的重要会议、活动,要在会前一周分别向局办公。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