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指南(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末的技术市场的行情,如果甲企业将该专利权予以出售,则在扣除发生的律师费和其他相关税费后,可以获得 5000 万元。 但是,如果甲企业打算持续利用该专利权进行产品生产,则在未来 5 年内预计可以获得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 4500万元(假定使用年限结束时处置收益为零)。 在这个例子中,该专利权的可收回金额应是 5000 万元。 如果无 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则应按超过部分确认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沿用以上资料。 假定甲企业所拥有专利权在 201年的减值准备期初余额为零,那么在 201年末甲企业应计提的减值准备为 1000万元(账面价值 6000万元超过可收回金额 5000 万元的部分。 ) 无形资产的价值受许多因素的影响。 比如,乙营养品生产商根据拥有的专利技术生产的营养品,随着人们对其价值进一步认可或竞争者的相关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等,出现旺销现象。 相应地,乙营养品生产商所拥有的专利技术也将升值。 相反的情况也可能出现。 比 如,乙营养品受到消费者投诉,消费者协会的调查结论不利于该企业。 由此说明,以前期间导致无形资产发生减值的迹象,可能已经全部消失或部分消失。 会计制度规定,只有在这种情况出现时,企业才能将以前年度已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全部或部分转回;同时,转回的金额不得超过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 比如, 201年末甲企业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 50 万元; 20 2 年度,表明无形资产发生减值的迹象已全部消失。 为此,甲企业拟将已确认的减值损失转回,转回的金额限在 50 万元以内。 (六)无形资产处置和报废 企业将无 形资产出售,表明企业放弃无形资产所有权。 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时,应将所得价款与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出售无形资产所得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收入》中的收入定义。 因此,出售无形资产所得应以净额核算和反映。 比如,企业出售其拥有的一项无形资产,摊余价值 50 万元,相关减值准备 5 万元,出售所得价款 40 万元。 为此,甲企业应将 5 万元确认为当期损失(摊余价值 50 万元 相关减值准备 5 万元 所得价款 40 万元)。 无形资产出租是指企业将所拥有的无形资产的使用权让渡给他人,并收取 租金。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收入》的规定,这类交易属于企业让渡资产使用权,因而相关所得应作为收入核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收入》的规定,无形资产的出租收入应在符合以下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出租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2)租金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同时,租金收入应按合同或协议规定计算确定。 为确保收入与费用相配比,在确认租金收入的同时,还应确认相关费用。 如果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从而不再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则应将其转销。 企业在判断无形资产是否预期不能为企业带 来经济利益时,应根据以下迹象加以判断: ( 1)该无形资产是否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且已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 2)该无形资产是否不再受法律的保护,且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比如,甲企业的某项无形资产的法定有效年限已过,且借以生产的产品没有市场。 这种情况出现时,甲企业应立即转销该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是一项特殊的无形资产。 会计制度规定,企业进行房地产开发时,应将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予以结转;结转时,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一次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 会计制度发布以前,较多的企业是区分开发的房地产 属于自用还是对外销售来进行土地使用权会计核算。 如为自用,则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单独核算,在土地开发后也不结转;如为商品房开发,则土地使用权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而是在取得时直接通过 “在建工程 ”科目核算。 会计制度改变了以上这种做法,统一规定企业应将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待实际开发时一次性地将账面价值结转到房地产开发成本。 值得说明的是,如果企业的土地使用权原先未入账,应先按交纳的土地出让金将该土地使用权确认为无形资产;之后,再将该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一次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 (七)衔接办法 会计制度规 定,对于会计制度施行之日以前取得的无形资产,除减值的提取应追溯调整外,其余不作追溯调整。 会计制度自 20xx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在此之后发生的与无形资产有关的业务应按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中包括对无形资产减值、摊销和后续支出等问题。 对于 20xx 年 1 月 1 日以前取得的无形资产,会计制度只要求企业就无形资产减值进行追溯调整。 【例 1】某企业将拥有的一项专利权出售,价款 100 万元,应交的营业税为 5 万元。 该专利权的摊余价值为 80 万元。 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 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100 贷:无形资产 80 应交税金 ——应交营业税 5 营业外收入 15 【例 2】 20 1 年 1 月 1 日,甲企业外购 A 无形资产,实际支付的价款为 120 万元。 根据相关法律, A 无形资产的有效年限 10 年,已使用 1 年。 甲企业估计 A无形资产预计使用年限为 6 年。 20 2 年 12 月 31 日,由于与 A 无形资产相关的经济因素发生不利变化,致使 A 无形资产发生价值减值。 甲企业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为 25 万元。 20 4 年 12 月 31 日,甲企业发现,导致 A 无形资产在 20 2 年发生减值损失的不利经济因素已全部消失,且此时估计 A 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 40 万元。 假定不考虑所得税及其他相关税费的影响。 分析: 20 1 年 1 月 1 日,甲企业预计 A 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为 6 年,没有超过相关法律对 A 无形资产规定的有效年限。 会计制度规定, A 无形资产的成本应自 20 1 年 1 月起于 6 年内摊销。 考虑到减值损失及减值损失转回的情况,在摊销期间, A 无形资产的价值变化如下: 时 间 项 目 金 额(万元) 20 1 年 1 月 1 日 20 1 年 20 1 年 12 月 31 日 20 2 年 20 2 年 12 月 31 日 20 3 年 20 3 年 12 月 31 日 20 4 年 20 4 年 12 月 31 日 20 5 年 20 5 年 12 月 31 日 20 6 年 20 6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摊销 账面价值 摊销 减值 账面价值 摊销 账面价值 摊销 减值损失转回前账面价值 减值损失转回 减值损失转回后账面价值 摊销 账面价值 摊销 账面价值 120 20 100 20 55 25 40 20 20 20 0 会计分录: 20 1 年 1 月 1 日购入: 借:无形资产 120 贷:银行存款 120 20 1 年摊销: 借:管理费用 20 贷:无形资产 20 20 2 年摊销:同 20 1 年 20 2 年计提减值准备: 借:营业外支出 55 贷: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55 20 3 年摊销: 借:管理费用 贷:无形资产 20 4 年摊销:同 20 3 年 20 4 年 12 月 31 日减值损失转回: 借: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贷:营业外支出 20 5 年摊销: 借:管理费用 20 贷:无形资产 20 20 6 年摊销:同 20 5 年。 20 6 年摊销无形资产和相关减值准备的余额: 借: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贷:无形资产 四、无形资产披露 (一)披露原则 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披露下列与无形资产有关的信息: 、变动情况及其原因;。 考虑到土地使用权的特殊性,会计制度还要求企业披露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和取得成本。 (二)披露原则的运用 【例 3】甲股份有限公司 20 1 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附注中就无形资产披露了如下信息: : 单位:万元 种类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转出数 本期摊销数 期末余额 土地使用权 0 1000 0 20 980 专利权 100 200 80 40 180 …… …… …… …… …… …… 商标权 120 0 0 20 100 减值明细表 会企 01 表附表 1 编制单位:甲公司 年度 单位:万元 项 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数 本年转回数 年末余额 …… …… …… …… …… 六、无形资产 90 50 30 110 其中: 0 0 0 0 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 10 40 0 50 …… …… …… …… …… 商标权 50 0 20 30 …… …… …… …… …… 注:以上所指土地使用权是本公司于年月从公司购入的,价款万元。 《企业会计准则 ——或有事项》指南 一、基本要求 (一 )企业应正确地理解和把握本准则涉及的主要概念 本准则涉及较多概念,比如或有事项、资产、负债、或有资产、或有负债等。 正确地理解和把握这些概念是正确运用本准则的基本前提。 在本准则中,或有事项是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一种状况,其结果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 如未决诉 讼产品质量保证、债务担保等就是或有事项。 或有事项与不确定性联系在一起,但在会计处理过程中存在的不确定性并不都形成本准则所指或有事项。 比如,折旧的提取虽然涉及对固定资产残值和使用年限的估计,带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但固定资产原值本身是确定的,其价值最终要转移到产品中去也是确定的,因此,固定资产折旧不是或有事项。 类似的,固定资产大修理、正常维护等,也不是或有事项。 又如,坏账准备的计提,虽然涉及到账龄和坏账比率的估计,带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但应收款项的账面余额是确定的。 因此,坏账准备的计提不是或有事项。 从性质上讲,它只是根据资产的定义,对应收款项的账面余额所作的调整。 类似地,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等,均不属于或有事项。 资产、负债、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都可能是或有事项的结果。 比如未决诉讼。 对于预期会胜诉的原告而言,因未决诉讼产生了一项或有资产;该或有资产最终是否转化为企业的资产,要根据诉讼的最终调解或判决来定。 而对于预期会败诉的被告而言,因未决诉讼产生了一项负债或或有负债;如为或有负债,那么该或有负债最终是否转化为企业的负债,也只能根据诉讼的最终调解或判决而定。 (二 )企业应注 意 “可能性 ”档次的划分及其对会计处理的影响 本准则中,较多地使用了可能性这一概念,比如第 4 条中的 “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第 9 条中的 “其他或有负债 (不包括极小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或有负债 )”和第 11 条中的 “但或有资产很可能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时 ”,等等。 对此,企业应给予特别关注,以便正确地核算和披露或有事项。 在本准则中,各种可能性及其对应的概率如下: 结果的可能性 对应的概率区间 —————— ————————— 基本确定 大于 95%但小于 100% 很可能 大于 50%但小于或等于 95% 可能 大于 5%但小于或等于 50% 极小可能 大于 0 但小于或等于 5% (三 )企业应持续地对与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有关的因素进行评价 影响或有负债的因素是多方面的,而且这些因素处在不断变化当中。 企业应持续地对这些因素进行评价,以判断潜在义务是否已转化成现时义务。 如果或有负债对应的潜在义务已转化成现时义务,则应进一步判断履行该义务是否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 业。 该义务的金额是否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则企业应将该义务确认为一项负债;否则,应按本准则的规定作相关披露或不披露。 同样地,企业应持续地对与或有资产有关的因素进行评价,以判断或有资产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可能性是否发生变化,并相应地做出处理。 一般情况下,企业不应披露或有资产。 但是,如果或有资产很可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则企业应对其进行披露。 (四 )企业应正确地核算因或有事项而确认的负债 为正确地核算和披露因或有事项而确认的负 债,企业应设置 “预计负债 ”科目,并在该科目下分别不同性质设置 “产品质量保证 ”、 “未决诉讼 ”、 “债务担保 ”等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预计负债 ”科目余额应在资产负债表负债方单项列报。 二、说明 (一 )关于引言 本准则第 2 条明确了不涉及的或有事项,即不涉及债务重组、建造合同、所得税、保险合同、终止营业、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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