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股东与名义股东内部事宜协议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固定年薪: 贰万元整 ; 第一年度薪酬支付为: 在 乙方 提供相关证明及证 件日预付 30%薪酬 ( 陆 仟元) ;事务所营业执照批准日再预付 20%(肆仟元)薪酬 ; 事务所 成立之日半年后再按每季度提前 支付 25%,每季度伍仟元 ,两次付清。 以后年度薪酬支付按每季度 提前 支付; (六 ) 为 维护事务所利益,规定期间内 ,未经甲方同意, 乙方 不得 调 转 其注册会计师 关系 ; 之后 乙方 需 调 转关系时,应协助事务所完成股东更换、并办理完毕变更登记手续后再办理调转手续 ;如果在规定期间 内, 乙方 有违反上述第(三)、(四)条款情况发生, 甲方 有权取消 乙方 的 名义 股东资格; (七 ) 事务所 负责名义 股东的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定期年检 工作 ,按要求交纳与职业资格 年检及培训的 有关各项费。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