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城市户外广告总体规划说明(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时性户外广告的设置 原则 (一 )、 临时性户外广告的类别 : 1.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举办大型活动时设置的与活动相关的户外广告 ; 网友 ( 洪枫 ) 倾情为您奉献, : 332985688,个人主页 网友 ( 洪枫 ) 倾情为您奉献, : 332985688,个人主页 10 2.重要节假日及庆典活动设置的反映节庆的户外广告 ; 3.建筑施工期 间施工围墙上设置的户外广告 ; 4.房屋销售期间售楼部 (临时构筑物 )上设置的户外广告。 (二 )、 临时性户外广告的设置规定 : 不得影响城市交通 ; 不得影响城市公共设施的使用 ; 不得影响市民安全 ; 不得损害绿化植物、园林设施及影响绿化景观 ; 不得在特殊用地单位等控制地带设置临时性户外广告 ; 建筑施工场地施工期间所做广告只能反映与本建筑工程相关的信息或公益信息。 临时性户外广告 的 期限: 一般期限为一年,且 应在大型活动或工程项目结束后及时拆除; 三 、公益性户外广告 的 设置 原则 (一 )、 城市窗口地带、道路进出口及城市广场 周边 可设置长期公益性户外广告。 (二 )、 凡空置广告位必须以公益性内容补充画面。 四 、 城市 窗口 、 门户区户外广告的设置 原则 网友 ( 洪枫 ) 倾情为您奉献, : 332985688,个人主页 网友 ( 洪枫 ) 倾情为您奉献, : 332985688,个人主页 11 城市 窗口 、 门户区 主要指火车站、汽车客运站、 高速公路出入口等 周边地区,城市 主要 公路、水路、铁路,市域内主要城镇之间的联络廊道等。 为提升城市 形象 ,户外广告设置必须从城市的整体要求出发, 按照 严格的规范和要求 设置。 十堰市 火车、汽车两站及站前广场是城市的门户和商业集聚的场所,是户外广告对城市形象、城市空间、城市色彩等 影响 性最大的地段之一。 规划 拆除 现有 合同到期后的 阻碍建筑通风、采光 , 有损建筑艺术 、 年久画面破损 的 户外广告。 火车站、汽车客运大楼等主体建筑可用霓虹灯、彩灯勾画建筑轮廓或用泛光照明显示建筑物的壮丽雄伟。 其 门面招牌、橱窗 要统一制作材料、制作规格。 站前广场设置 的 大型电子屏显示屏或公益广告牌 应 不影响交通及城市景观视线,形式内容应力求突出 十堰市 地方特色。 在城市 对外交通的出入道口 和城市 门户 地带应尽 量 设 置塑造城市品牌 的 广告, 而且必须是 霓虹灯、内显灯箱和电子屏等高质量、高规格、高品位的户外广告 ,起到提升城市品位的作用。 五 、 店面招牌 户外广告的设置 原则 (一) 、设置门面招牌原则上实行一店一牌、一单位一牌。 凡作为写字楼使用的建筑物,实行一楼一牌。 驻大楼单位指示牌,可统一在大楼入口处规范设置。 位于道路交叉路口两侧均开设门面且属同一经营者的,允许在两侧门面分别设置招牌。 (二) 、 临街建筑门面招牌 原则上在 一楼门楣部位 平行 设置 ,二楼以上的招牌须垂直统一设置,按垂直于建筑物外墙的广告原则设置。 网友 ( 洪枫 ) 倾情为您奉献, : 332985688,个人主页 网友 ( 洪枫 ) 倾情为您奉献, : 332985688,个人主页 12 (三) 、 设置在同一建筑相邻门面的招牌 必须高度统一,位置平整,造型、色彩和风格 协调一致。 (四) 、 门面招牌文字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规定,书写规范,字迹清晰;汉 字应占整个招牌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图案设计力求新颖活泼。 国际统一品牌在保证与周边环境协调和谐的前提下,按其统一标准设计和制作。 (五) 、 设置门面招牌不得影响规划审批的建筑正常间距,不得影响建筑采光、通风和消防等功能的正常使用。 (六) 、 门面招牌制作鼓励采用新材料、新光源、新技术、新工艺 ,整体提高 店面招牌 的设计水准。 (七)、 门面招牌设置技术标准 : 招牌高度不得超过 米, 长 度视门面 面积大小 而定,但不得超过建筑物两侧墙面,厚度一般不得超过 30 厘米。 招牌底部距地面 米以上,顶端必须低于 二楼窗户底线 50 厘米,或与二楼凉台底部平齐。 (八)、 门面招牌照明规定 : 设置在主次干道的门面招牌应当按规定配置夜景光源,办理供电手续,并保证夜间亮化。 繁华商业街道门面招牌亮化 , 应尽量避免使用外打灯,要求采用霓虹灯、动感灯箱片、印制电路、光导纤维等光源,力求具有动感。 网友 ( 洪枫 ) 倾情为您奉献, : 332985688,个人主页 网友 ( 洪枫 ) 倾情为您奉献, : 332985688,个人主页 13 六 、 跨街桥梁及设施 户外广告的设置 原则 (一)、人行天桥等跨街桥梁不得设置广告, (二)、跨街管道上设置户外广告时应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广告牌 应遮挡住管道跨街部分, 高度不超过 米 ,且 需满足车辆通行限高技术要求。 (三 ) 、单独设置的 跨街广告设施限设宽幅不大于 30 米的道路(含人行道); 并且 广告牌 下沿离地基高度在 米以上, 广告牌宽度不超过 米,广告设施其他部位必须确保亮化。 七 、 构筑物 户外广告的设置 原则 (一)、立杆式构筑物广告设施,应符合以下规定: 立杆外缘距人行道侧石不得小于 M,且不得大于 M;(依附于灯杆、电杆等的广告设施除外); 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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