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20xx年司法考试行政法历年真题解析——单项选择题(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财产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被扣押或者没收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上述行为均不服的,既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诉人民法院可一并管辖。 故 A 项说法错误。 对于精神损害,无法用金钱计算,国家不予赔偿,但可以要求赔偿义务机关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但不包括精神抚慰金的赔偿,故B 项错误。 《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 71 条第 3 款规定,原审判决遗漏行政赔偿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依法不应当予以赔偿的,应当判决驳回行政赔偿请求。 原审判决遗漏行政赔偿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法应当予以赔偿的,在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同时,可以就行政赔偿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就行政赔偿部分发回重审。 故 C 项说法错误。 第四款规定,当事人在第二审期间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故 D 项说法正确。 年 5 月李某被某 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后某县检察院以证据不足退回该局补充侦查, 20xx 年 11 月李某被取保候审。 20xx 年,县公安局撤销案件。 次年 3 月,李某提出国家赔偿申请。 县公安局于 20xx 年 12 月作出给予李某赔偿的决定书。 李某以赔偿数额过低为由,于 20xx 年先后向市公安局和市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复议和申请,二者均作出维持决定。 对李某被限制人身自由的赔偿金,应按照下列哪个年度的国家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 )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答案: C 解析:本题考核国 家赔偿金额的确定。 《国家赔偿法》第 26 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本题县公安局是 20xx 年作出赔偿决定,那么上年度就是 20xx 年度,故C 项正确。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 ,由国务院机构编制 管理机关审核发布 答案: B 解析:本题考核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 4 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机构 11 编制工作,实行中央统一领导、地方分级管理的体制。 故 A 项错误。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 6 条第 2 款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机构编制、人员工资与财政预算相互制约的机制,在设置机构、核定编制时,应当充分考虑财政的供养能力。 故 B 项正确。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 7 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 构不得干预下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置和编制管理工作,不得要求下级人民政府设立与其业务对口的行政机构。 故 C 项错误。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 29 条规定,地方的事业单位机构和编制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拟定,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布。 故 D 项错误。 ( 20xx 年)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即应给予该机关的负责人张某行政处分 ,即应减轻处分 ,即应暂停其履行职务 ,即不应允许其挂职锻炼 答案: D 解析:本题考查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相关制度。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 16条规定,行政机关经人民法院、监察机关、行政复议机关或者上级行政机关依法认定有行政违法行为或者其他违法违纪行为,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可见,当行政机关所作出的决定被行政诉讼生效判决撤销时 ,并不是必然要对该机关负责人进行处分,而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需要追究纪律责任时,才会给予处分。 A 项中的 “即应给予该机关的负责人张某行政处分 ”没有考虑处分的条件,过于绝对。 故不当选;《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 14 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主动交代违法违纪行为,并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的,应当减轻处分。 行政机关公务员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过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 可见,是否对公务员进行减轻处分,在于被处分的公务员是否主动交代违法违纪行为,同时还要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这两个条件缺一不 可。 而 B 项中李某只是主动交代自己的违法行为,并不当然地满足减轻处分的所有条件。 故不当选。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 38 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已经被立案调查,不宜继续履行职责的,任免机关可以决定暂停其履行职务。 被调查的公务员在违法违纪案件立案调查期间,不得交流、出境、辞去公职或者办理退休手续。 可见,公务员因违纪被立案调查,只有在不宜继续履行职责时才会暂停其履行职务,而不是应当立即暂停。 故 C 项不当选。 《公务员法》第 63 条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 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事 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 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 所以,挂职锻炼是交流的一种,故 D 项对田某即应不允许其挂职锻炼,是正确的。 ,并经乙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后因案情特殊由丙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20xx 年,丙区法院判处孙某有期徒刑 3 年,孙某不服上诉,甲市中级法院裁定发回丙区法院重新审理。 重审期间,丙区检察院经准许撤回起诉,并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 孙某申请国家赔偿。 关于赔偿义务机关,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乙区检察院和丙区法院 、丙区检察院和丙区法院 12 答案: D 解析:司法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是国家赔偿法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 司法考试 经常考查的一个考点。 本题的关键在于刑事诉讼一审中提起公诉的检察院与批准逮捕的检察院不一致时,赔偿义务机关该如何确定的问题。 《国家赔偿法》第 19 条规定,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 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二审改判无罪的,作出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和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赔偿义务机关确定问题的通知》规定,二、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一审人民法院判决有罪 ,二审人民法院改判无罪,或者发回重审后一审人民法院改判无罪,或者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决定,依法应当赔偿的案件,一审人民法院和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批准逮捕与提起公诉的如不是同一人民检察院,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为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本案中对孙某批准逮捕的是甲市乙区检察院,而提起公诉的是甲市丙区检察院,出现了 “捕诉分离 ”问题。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赔偿义务机关确定问题的通知》第 2 条的规定,本案应当由一审人民法院即丙区人民法院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即丙区 检察院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故 ABC 项错误, D 项当选。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审查、决定和公布,立项不属于行政法规制定程序 ,应当由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 ,国务院法制办经国务院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30 日内由国务院法制办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答案: C 解析:《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 2 条规定,行政法规的立项、起草、审查、决 定、公布、解释,适用本条例。 由此, A 的说法错误,不当选;第 15 条规定,起草部门向国务院报送的行政法规送审稿,应当由起草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 几个部门共同起草的行政法规送审稿,应当由该几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共同签署。 由此, B 错误,不当选;第 19 条第 2 款规定,重要的行政法规送审稿,经报国务院同意,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 由此, C 正确,当选;第 30 条规定,行政法规在公布后的 30 日内由国务院办公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由此 D 的说法错误,不当选。 本题正确答案是 C. (镇)人民政府 均应重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标准及实施情况 答案: A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 11 条规定,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三)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第 12 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其职责范围内确定主 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四)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由此,本题中,县级和乡(镇)人民政府均应重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是 A 项 13 中的 “征收或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 A 为本题正确答案。 ,法院终审判决认定其请求已过诉讼时效,予以驳回。 某银行向某县政府发函,要求某县政府落实某公司的还款责任。 某县政府复函,请贵行继续依法主张债权,我们将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尔后,某银行向 法院起诉,请求某县政府履行职责。 法院经审理认为,某县政府已履行相应职责,某银行的债权不能实现的原因在于其主张债权时已超过诉讼时效。 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某县政府不能重新进行确定 答案: C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 14 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 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1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的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一)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案件,但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案件可以除外;(二)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集团诉讼案件;(三)重大涉外或者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案件;(四)其他重大、复杂的案件。 可见,本案中,银行以县政府为被 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管辖的法院应当是中级法院。 故 A 项说法正确,不当选。 行政权与司法权是相互独立的。 人民法院对银行与公司之间的民事关系已经作出了生效的民事判决,此时县政府就不得对其重新进行确定。 所以 B 项说法正确,不当选。 《行政诉讼法》第 54 条规定,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 (二)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主要证据不足的; 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违反法定程序的; 超越职权的; 滥用职权的。 (三)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四)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56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一)起诉被告不作为理由不能成立的;(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存在合理性问题的;(三)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因法律、政策变化需要变更或者废止的;(四)其他应当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 第 57 条规定,人民法院认为被诉具体行 政行为合法,但不适宜判决维持或者驳回诉讼请求的,可以作出确认其合法或者有效的判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无效的判决:(一)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但判决责令其履行法定职责已无实际意义的;(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三)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不成立或者无效的。 本题中,法院经过审理认定,某县政府已履行相应职责,某银行的债权不能实现的原因在于其主张债权时已超过诉讼时效。 所以,案情满足第 56 条第 1 款的规定,属于起诉被告不作为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依法应当作出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 故 C 项说法错误,当选; D 项说法正确,不当选。 ,李某要求某环保局履行监督职责,遭拒绝后向法院起诉 14 ,要求非本地生产乳制品须经本市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方可在本地销售,违者予以处罚。 某外地乳制品企业对通知提起诉讼 ,某区房管局对此进行预售预购登记。 后刘某了解到某公司向其销售的房屋系超出规划面积和预售面积房屋,遂以某区房管局违法办理登记为由提起诉讼 D.《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设立公司应当先向工商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张某对名称预先核准决定不服提起诉讼 答案: B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 2 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 11 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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