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业公司生产物资配送制度和工序交接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生产数量,并根据完成情况认真填写《生产指令单》、《车间生产交接承认单》、《随工单》。 下道工序在接收产品时,要认真核对生产号和生产数量,并在交接单上填写实际接收时间和数量,指令单报生产部。 《车间生产交接承认单》、《随工单》同产品一起转入下道工序。 对不能按时完成或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产品,要在《生产指令单》、《随工单》上标明生产号、数量等,双方确定完成时间和交接时间,上道工序完成后送至下道工序,下道工序验收合格后按照交接制度进行交接(如下道工序未在约定时间接到产品,需在超出规定时间 20分钟内上报《停产报告》至生产部)。 下道工序接到上序的产品时,检查产品不合格率达到 20%时,下道工序有权拒收,并由上道工序负责挑选,在 60 分钟内将合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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