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展广播广告合同(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5/2020 附件 1:广告合同条款说明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应当按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合同款项。 2. 若甲方在 广告投放前或 投放期间内停止投放,甲方仍需 按照合同总金额支付全部 款项。 乙方已按合同总金额收取全部或部分款项的,不予退还。 3. 甲方提供的所有广告材料 须于 广告首次 上档前三个工作日 提交 乙方审核, 审核通过后 方可安排上档播出。 4. 广告材料由甲方制作并 承担相关费用。 5. 甲方制作的广告材料涉及他人著作权、邻接权、肖像权等权利的,应当随广告材料一并提交有关权利许可使用证明供乙方审查,以保证广告的播出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 如果 甲方要求发布的广告 内容 依法须由行政主管部门进行 发布前 审批, 甲方 应当向乙方提供 该等 书面审批文件。 6. 甲方对其 提供的广告材料 及相关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 全部责任 ,乙方仅做形式审查。 7. 甲方应当及时向乙方书面确认广告投放排期表。 排期表确认后若需修改,甲方需至少提前 20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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