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1(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 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 , 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 , 由医疗机构保管。 医疗事故的处置 • ( 2) 疑似输液 、 输血 、 注射 、 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 , 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 , 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 , 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时 , 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 医疗事故的处置 • ( 3)疑似输血引起不良后果,需要对血液进行封存保留的,医疗机构应当通知提供该血液的采、供血机构派人员到现场。 医疗事故的处置 3. 尸检 • ( 1) 患者死亡 , 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 , 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 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 , 可以延长至 7日。 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医疗事故的处置 • ( 2) 尸检应当由按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 • ( 3) 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 , 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 拒绝或者拖延尸检 , 超过规定时间 , 影响对死因判定的 , 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五、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 ( (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概念 是指对某一起医疗纠纷作出技术审定,通过调查研究,以医学科学为指导,判明医疗纠纷的性质,即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并进而分析事故产生的原因,指出原因和后果的关系,明确主要责任者和其他责任者。 (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启动 (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组织 新条例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规定由医学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医学会建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专家库。 (四)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程序 (五)首次医疗鉴定结论不服的救济方式 : 期限 :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鉴定书之日起 15日内 、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 再次鉴定。 期限: 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鉴定书之日起 15日内 , 待医疗事故争议进 入诉讼程序后 ,再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 六、医疗事故的处理 (一)医疗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 ,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公开、公平原则 、便民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 在 2020年 12月 6曰发布的司法解释 举证倒置 因医疗行为致人损害的诉讼,由被告就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不存在因果关系以不存在医疗过失负举证责任,自 2020年 4月 1日起执行。 (二)医疗事故处理中对医方的要求 科学态度 ,由医患双方共同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三)医疗事故处理中对患者及其家属的要求 ,克制忍让 ,办理出院手续 (四)医疗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 ( 1)报告: 包括医疗机构内部的逐级报告制度和医疗机构按照规定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制度。 医务人员 科室负责人 质量监控部门 机构负责人 调查、核实 卫生行政部门 通报患者 报告: ( 2)受理: 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事故争议,有两种途径: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和当事人关于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申请。 ( 1)调查: 调查有三种情况:一是医疗单位主动调查;二是患者及其家属提出查处要求;三是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 ( 2)移交鉴定: 卫生行政部门无法判断是否属于医疗事故时,应当移交负责组织医疗事故首次鉴定的医学会组织技术鉴定。 审核鉴定结论 审核的时间: 在收到医学会出具医疗事故技术 鉴定书之后,拟作出行政处理或行政调解之前。 审核的内容: 一是参加鉴定的人员是否具备条例规定的资格;二是参加鉴定的人员的专业类别及人数比例是否与被鉴定的医疗事实相吻合;三是鉴定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 (五)医疗事故处理的方式 处理医疗事故以及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具体程序和步骤 医疗事故发生 立即向所 在科室负 责人报告 科室负责人 向本单位质 量监测部门 或专(兼) 职人员报告 与医疗机构就 是否属于事故 发生争议 申请卫生部门处理 向法院起诉 质量监控部 门或专(兼) 职人员立即 进行调查、 核实 向本单 位负责 人报告 情况 一般 医疗 事故 按规定向所在地 卫生部门报告 向患者通报、 解释情况 重大 医疗 过失 行为 患者死亡 可能为 2级 以上医疗事故 3人以上 人身损害 国务院卫生部 门或省级卫生 部门规定的其 他情形 12个小时 向所在地 卫生部门 报告 第 1步 医疗事故认定的主要步骤及其要求 医务人员 患者或其家属等 第 2步 卫 生 部 门 接到医 疗机构 重大医 疗过失 行为报 告 接到当 事人要 求处理 医疗事 故争议 申请 责令医疗机 构采取救治 措施 组 织 调 查 判定是 否属于 医疗事 故 需要进行医 疗事故技术 鉴定 交由医学会 组织鉴定 不能判定 能够判定 应由医学 会组织 鉴定 对鉴定 结论 进行 审核 鉴定 人员 资格 鉴定人员 专业类别 鉴定程序 必要时 组织 调查 符合规定 不符合 规定 作为对医疗 机构和医务 人员作出行 政处理依据 作为对医疗 事故赔偿进 行调解依据 重新鉴定 当事人 申请 卫生 部门 处理 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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