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支线安置区住宅及附属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 1)同一项目因投标承诺的 项目监理机构 人员不到位或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不善或其它不履行投标承诺的行为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三次及以上的; ( 2)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原因放弃中标或不能按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不能履行合同; ( 3)因投标人不履行投标承诺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 录的; ( 4)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承诺标准或工期延误 3个月及以上的; ( 5)因拖欠监理职工工资款被有关部门通报的。 13 附件 2: 项目监理机构配备评审标准 项目内容 评 审 标 准 项 目 管 理 班 子 配 备 总监理工程师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人选均应取得有效的国家注册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须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一致), 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 房屋建筑 专业 且目前无在建工程 (即在本工程招投标和施工期间无在未经竣工验收的工程中 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 其 他 人 员 其它人员配备至少应达到下列要求: 职 位 最低 数量 要求(人 ) 职称、岗位资格要求 备注 总监 代表 1 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房屋建筑 专业国家注册 执业 证书或福建省 注册《 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 房建 专业 房屋建筑 专业监理工程师 1 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房屋建筑 专业国家注册 执业 证书或福建省 注册《 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 房建专业 水 电 专业监理工程师 2 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国家注册或 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可以用市政公用工程 替代, 省注监理工程师可为水电或水电设备或给排水专业 监理员 2 取得上岗证 注:附件 1和附件 2相关材料说明: ① 资格审查所提供相关证件需年检的应经年检有效。 ② 申请人应当对填报的项目班子其他人员的资料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评标委员会评审时不对项目班子其他人员的资料真实性进行核查 [项目管理班子人员 不核对原件(总监理工程师除外) ,但应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③ 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须为申请人本企业在职职员,以资格证书上的工作单位为准。 ④ 非 XX 注册的企业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所有人员须是在 XX 市建设局 登记手册中的人员,除国注、省注外,其余人员必须经过 XX市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有效上岗证。 14 55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 资格审查内容和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对各投标人提供的能够被证实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评审,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 只有全部满足上述最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要求和提交的投标申请资料满足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否则,其投标为废标。 56 评标委员会仅对经过资格审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进行 投标函投标文件评审。 ( 2) 投标函投标文件 评审 5 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视为未 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按规定作废标处理: 投标函投标文件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未经 企业法定代表人 盖章(或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由 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署的,其代理人应是资格审查申请书及附件中同一授权代理人,否则无效) ; ; 投标函投标文件 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或商务标无法区分正、副本的; 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和提交资料; 一致的; 载明的招标工程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载明的招标工程项目质量标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投标人总监不具有 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 投标函投标文件 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文件缺少下列内容之一的:(仅指大项内容,不包括每项中具体内容不完整,具体由各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在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规定) 1)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其它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表格。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58 下列问题属于细微偏差: 投标文件中填报的投标工期承诺、工程质量承诺前后不一致时,以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填报的为准,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数据有矛盾的,以投标函数据为准。 59 随机抽取名单的评审标准 ( 1) 其他监理人员配 备应符合资格后审文件要求; ( 2)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随机抽取: 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不能承揽新的监理业务的; ② 拟任监理工程师(含总监)未取得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 ; ③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申请书内容弄虚作假或申请书 [招标文件第 24 点( 1)~( 12) 15 项 ]中有缺项的; ④违反《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试行)》及本补充意见的; ⑤近一年连续发生两起四级或一起三级以上(含三级)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 60 随机抽取步骤 从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一家中标人。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宣布抽取规则; 按提交投标文件的顺序,由每个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公开抽取、登记代表该投标人号码,并当众公布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 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一个号码,该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即为中标人; 截标后若少于三家投标人,招标人 将重新组织招标。 以上各步骤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 推荐中标候选人 61 评标委员会完成详细评审后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结果进行汇总,对资格审查合格且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 人, 采用随机抽签的方法 , 以抽签确定 中标人。 抽签过程 有关监督部门现场监督。 62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人。 所有投标 人 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提交评标报告 63 评标结束时,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实际情况和评审结果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拒绝签字,如评标委员会个别成员对评标结果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招标人应于评标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将评标报告送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评 标报告 按 评标报告 格式书写和填写。 中标结果公示 64 评标工作结束后,招标人应将相关评标资料封存在市招投标中心。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三日内,将有关中标结果的事项在 XX市招投标中心网站及有权机关指定的其他信息媒介上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公示内容至少应包括: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招标项目名称,中标候选人名称及其中标金额,被确定为废标及无效标的投标人及原因,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工程流标的,需在 XX市招投标中心网公示流标原因,公示时间不少于 3 日。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 异议的,可按有关规定以书面 形式向相关行政和监督部门投诉。 在公示 后 1 个工作日内有关部门没有通知暂缓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招标人向中标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65 公示期内,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接到投诉的,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招标人暂停签订合同等活动。 16 66 公示期满后,市招投标中心依据招标人的申请退还其封存的资料。 67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非不可抗力事由放弃中标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履约保证金和低价风险保证金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重新招标。 本次招标和 重新招标所发生的费用及中标差价等损失由放弃中标的中标人负责赔偿。 68 中标人有前款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69 中标人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其中标无效,招标人可收回中标通知书并上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70 投标人非不可抗力事由放弃中标且拒绝赔偿招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通过法律途径依法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1附则 71 投标人应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与投标有关的证明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若以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 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2 在评标过程中,有关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的,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总监理工程师按规定时间(一般在半个小时内须送达评标地点)、地点向评标委员会作出书面澄清。 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规定作出书面澄清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 (六 ) 授予合同 73 招标人及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为维护国家利益,如果发现招标过程中存在违法 行为的,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的权力。 74 合同签订 和备案 招标人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 15日内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 15日内与中标人签订施工 监理 合同 ,中标人应在签订施工 监理 合同后 15日内将施工 监理 合同原件提交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监理,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监理转让 (转包 )给他人。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有关行政 监督部门取消其二至五年参加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通报,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75 投诉处理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书应当包括法律法规规定的必要内容。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相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超过公示期投诉的; 没有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 17 投诉书采用邮寄,而不是从投标人企业所在地寄出的,或采取专人递送,而递送人不是投标企业派出的参与本次投标活动相关人的( 相关人需持投标企业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身份证明); 没有参与投标活动或无法证明与投标活动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员或组织投诉的; 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的。 投诉件受理后,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听取被投诉人的陈述和申辩,必要时可通知投诉人代表进行质证。 投诉人代表在规定期限内未接受质证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视为投诉人自动放弃投诉。 投诉人存在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私章等行为投诉的,由行政监督部门记入不良行为 1 次。 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情节严重的,由相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 15 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结果有关的当事人。 行政监督部门未能在 15 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的,招投标双方可先行签订施工合同和组织进场施工 ,待问题查清后,再依法依规处理。 行政监察部门对行政监督部门受理建设工程招投标投诉件情况进行监察。 76 履约担保 中标人在签订施工 监理 合同时,应 先 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 金额为合同价款的 10%, 履约保证金用现金 汇 入招标人的指定账户。 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当截止到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工程竣(交)工验收合格之日。 中标人完成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项目并通过竣(交)工质量验收后,凭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明申请返回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完成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监理 ,没有完成的,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标后管理 77 工程款支付: ( 1) 本 工程监理酬金 以 本工程施工中标价为计费额计取本工程监理基准价并下浮 20%包干计取 ; ( 2) 本工程施工监理不预付工程监理酬金; ( 3) 月工程监理酬金按工程进度支付, 即:月工程监理酬金 =工程监理酬金总额施工单位当月完成工程量(造价) /总工程量(造价) 70%,以工程中标价为计费额基数; ( 4) 、工程决算并提交本工程监理评估和全部 监理 资料后再支付至工程监理 总 酬金的95%; ( 5) 、工程保修期满后 10天内付清余下的 5%工程监理酬金。 ( 6)、 延期服务:不支付延期服务费。 78 合同管理 18 建设工程 施工 合同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 20 日内签订,并依法办理合同备案。 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审查施工合同的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是否一致。 施工合同未备案的,行政监督部门 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发现招投标双方未按招标文件、投标承诺、中标价签订合同或有其他违法内容的,应予责令改正。 招标人应加强对合同的管理,以合同的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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