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利达员工手册(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岗后表现不佳,将予以辞退。 员工参加各类专业培训和学习 ( 1)员工参加各类专业或业务进修,必须专业对口,工作确实需要,并经部门经理同意或推荐,由中心办公室审核后报中心负责人批准。 ( 2) 凡经批准参加培训学习的学费,一律凭结业证或成绩合格通知单报销,其学习期间工资另行制定。 ( 3)凡为达到某种学历拟报各类业余院校员工,其学费一律自理。 员工自修 公司鼓励员工自己进行自修,但必须以不误工作为前提,需脱产学习者,学校开据相关证明,但时间超过一个月者必须办理停薪留职手续。 三、 工资 (一)薪金组成: 基本工资 职位补贴 奖金 满勤奖 保险 工龄补贴 (二)发薪日期: 月薪金计算期间为当月 1 日至当月最后一天,公司的发薪日为次月 15 日。 (三)加班调休: 周一至周六晚上 21: 00 前加班不安排调休。 周日、周一至周六晚上 21: 00 后因公确需加班者,必须提前报批,经部门负责人核实后报办公室批准方可计算加班。 特殊情况临时安排加班的,须于第二日补办手续,否则不予计算加班。 加班仍须打卡考勤确认,无考勤记录的不予计算加班。 员工申请调休,须有加班工时冲抵,且需提前填写《调休申请单》, 1 天以内(含1 天)由部门主管审批, 3 天以内(含 3 天)报办公室核准, 3 天以上(不含 3 天)报营销中心领导审批,紧急情况需电话告知主管,并在上岗的第一天补办手续。 员工旷工、迟到、早退之 工时不得以休假日或加班时间相抵。 凡出差均包含休息日,其中休息日不予调休。 法定节假日值班的,由所在部门事先将值班名单报中心办公室审核,报批后方予以计算加班,根据情况发放值班补贴或安排调休。 第五章 差旅费管理 一、 营销中心差旅费管理办法 (试行) 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对差旅费实行有效控制,对出差人员的住宿、市内交通、伙食补贴费等作出具体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万利达营销中心的所有出差人员。 目标和原则 分项计算、总额包干、限额报销、节约奖励、超支自负、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 职责 ( 1)财务科负责差旅费管理制度的制定,办理出差费用的借支、核对与报销的审查等具体业务。 ( 2)各部门主管负责对本部门出差人员的出差天数(自然天数)、出差事由以及出差费用的核实。 ( 3)营销总监负责对公司人员出差及费用报销的批准。 管理内容 ( 1)出差申请、借支及核销程序 ①凡因工作需要出差的人员,应填写“出差申请表” (见附一),经批准后方可出差。 ②凡因出差需借款的人员,应填写“借款单”(见附二)并附上“出差申请表”,经营销总监批准后,到财务科办理借款。 一般人员如因公需往 /返乘飞机的以及 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的,应在“借款单”上特别注明。 ③借支程序 填写完整的“出差申请表”和“借款单” —— 部门经理核实 —— 财务审核 —— 营销总监批准 —— 财务科出纳处领款 ④ 核销程序 出差人员填写、粘贴标准的单据并附上“出差申请表” —— 部门经理核实 —— 财务会计核实 —— 财务经理核实 —— 营销总监批准 —— 财务出纳处销账 ( 2) 各部门对出差人员要根据工作业务的实际情况“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间、定地点”。 如因特殊情况,实际出差天数超过原计划天数的,须在“差旅费报销单”中注明原因,并经部门主管批准。 否则对其超过的费用,财务 科将不予报销。 ( 3) 出差人员应在回公司的十天内填写“差旅费报销单”(见附三),并将票据按要求规格贴好连同“出差申请表”一起附上,经部门主管及财务部主管签名后呈营销总监批准。 ( 4) 财务科要严格审核各类票据,市内交通费和伙食补贴费按出差的自然天数(往返的首、尾两天相减所得出差天数;出发时间为 12: 00 以后在相应的自然天数中减去半天,回程到达时间为 12: 00 以后在相应的自然天数中加上半天。 )计算;住宿费按实际住宿天数计算。 ( 5) 财务部将按本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报销交通费,对于违反规定且无营销总监特批的,将按同 线路的火车硬卧的票价报销,多余部份由本人自理。 各费用开支办法 ( 1)出差区域划分 根据出差目的地经济状况和消费水平差异对差旅人员给予不同的补贴标准;其划 分标准如下: 类别 地理区域城市 一类地区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州、深圳、珠海、海口、三亚、汕头 二类地区 其他省外市级以上(包括市级)地区 三类地区 本市外其它省内各地区、其他省外市级以下地区 四类地区 本市辖区 特殊地区 含香港、澳门、台湾及出国 ( 2) 异地出差可乘坐交通工具标准 项 目 级 别 飞 机 轮 船 火 车 汽 车 头 等 仓 经 济 仓 二 等 仓 三 等 仓 四 等 仓 软 卧 硬 卧 豪 华 普 客 1 营销总监 ● ○ ○ ○ ○ ○ ○ ○ ○ 2 营销副总监 /分公司经理 ● ○ ○ ○ ○ ○ ○ ○ ○ 3 部门经理 ● ○ ◎ ○ ○ ○ ○ ○ 4 部门付经理、 业务主管、办事处主任 ● ◇ ● ○ ○ ◎ ○ ○ ○ 5 营销代表、办事员 ● ● ● ◎ ○ ● ○ ◎ ○ 备注 说明: ●:不能乘坐;◇:经营销总监批准方可乘坐单程或往返; ◎:经上级批准可乘坐 ;○:可乘坐; 不同职别一起出差,可按其中最高职别者的标准乘坐交通工具; ( 3)出差人员异地差旅补助标准 (单位:人民币元 /天) 项目 标准 级别 一类地区 二类地区 三类地区 四类地区 住宿 伙食 市交 住 宿 伙食 市交 住 宿 伙食 市交 住宿 伙食 市交 1 营销总监 260 70 50 220 60 40 200 50 30 180 40 20 2 营销副总监 / 分公司经理 240 60 40 200 50 30 180 40 20 160 30 10 3 部门经理 220 50 30 180 40 25 160 30 20 140 20 10 4 部门付经理、业务主管、办事处主任 200 50 30 160 40 25 140 30 20 120 20 10 5 营销代表、 办事员 160 40 20 120 30 20 100 20 20 80 15 10 备 住宿费实行定额报销,市内交通费实行定额包干。 特殊地区的住宿实报实销,伙食和市交补贴实行包干,每人每天100元。 双人(同性别)及双人以上出差,住宿补贴按上述标准的70%发给, 特殊 注 情况不能按标准执行的,可按其中最高级别的标准执行。 若是数人出差分别报销差旅费的应个别开具住宿费发票,否则视同一人的住宿费发票;数人差旅费合并报销的,住宿费可以合并一起报销。 出差期间,因公往郊区办事,凭住宿、车、 船票(不含出租车)凭据报销。 在外地工作及学习,若在同一个单位 15 天以内的按以上标准执行,超过 15天者超过的天数按一类地区20元/天、其它地区10元/天发给。 对属于长驻外地的工作人员,其从驻地城市出外办事的按本制度进行计算出差补贴和报销相关差旅费用。 8 、参加会议、培训或考 察活动等的,主办单位如有统一安排食宿者,可凭发票实报实销,不再发给住宿及伙食补贴。 9 、出差地有公司办事处或联络处的,原则上应应住在办事处或联络处住所,不予发放住宿补贴,特殊情况除外。 节约与奖励办法 ( 1)按照标准凡降级乘坐交通工具的按其票价差额的40%作为奖励发给出差人员。 ( 2)有住宿收据的按规定标准报销,实际超过规定标准的部份由个人自理;低于标准的按其差款 50%发给个人, 无住宿收据的按规定标准的 50%发给个人。 ( 3)自带交通工具的市内交通费不执行定额包干。 几点说明 ( 1)所有员工,对 须报销各种票证单据应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并项目填写齐全,如签章、姓名、日期,单据编号等,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单据不论任何原因一律不予受理,损失自负;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单据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如;公司单位应填写正确,为:“万利达集团有限公司南靖销售部”,若发现其填错,应及时要求给予更正,并加盖其公司发票专用章。 ( 2)员工趁出差之便,事先经单位领导同意,就近回家探亲、旅游以及办理私事的,期间不发伙食补贴、住宿和市内交通费;绕道的车船费,应扣除直线单程车船费,多余部份个人自理;扣除标准如下: ① 火车按快车价计算,符合乘硬卧的按硬卧票计算,符合乘软卧的按软卧票计算。 ②轮船按三等舱票价计算,符合乘二等舱的,按二等舱票价计算。 ③绕道车船若少于直线单程车船费时可凭车船票按实报销。 ( 3)员工出差期间,因游览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非特殊情况不得开支招待费。 若须开支应事先经过营销中心负责人批准。 ( 4) 员工出差期间的其他支出,如接待客户的费用、礼品费用,须经营销总监审批后按实报销。 ( 5) 员工出差返回公司后,应在十天内将差旅费报销完毕;再次出差时必须将前次差旅费报销清楚后,才能办理借款手续。 特殊情况需经财务部门批准。 ( 6)本中心规定每周的星期五下午 2:30~4:30 为企业内部差旅费报销时间。 本标准的解释权属中心财务科。 二、 补充规定 凡员工出差均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并须写明出差地点、交通工具、起始时间、预计天数及出差事由,《出差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超过标准的须报中心负责人审批,部门负责人出差申请均由中心负责人审批。 经批准后,出差人员须将《出差申请单》交至中心办公室,以便核对考勤。 如须借款者,可先办理借款后再将《出差申请单》交办公室。 紧急情况出差,未来得及办理 出差申请的,须事先向办公室说明,并于出差返回公司当天补办手续。 工出差期间应妥善安排日程及出差内容,公事办理完毕后应即刻返回公司。 出差回来后,原则上应当天回中心办公室报到,并由办公室在《出差申请单》上注明回公司日期、时间,以核对报帐及考勤。 特殊情况当天不能回公司者,须事先报办公室批准。 员工出差返回公司后,须在 3 天内到中心财务科办理报销手续,并在 10 天内将差旅费报销完毕。 再次出差时必须将前次差旅费报销清楚后,才能办理借款。 特殊情况须经财务科批准。 如无正当理由又未在 3 天内办理报销手续的,将不予发放出 差补贴。 员工须严格遵守《万利达集团有限公司营销中心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在出差内容、天数、票据等各方面不得弄虚作假。 违反者,中心将给予严厉处罚直至开除。 所有员工出差均须做工作计划,短期出差者,工作计划于出差前连同出差申请一起上交报批,长期出差的应每周传回下一周工作计划,出差期间工作如有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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