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标志标线及信号灯项目采购招标文件(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准 启封”字样。 15. 投标文件的递交 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当日且在本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递交给招标人。 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D、开标、评标及定标 16. 开标 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 开标仪式由招标人主持, 采购人、投标人 及 有关 方面等代表 参加。 财政部门及有关监督部门可以视情况到现场监督开标活动。 投标人参加开标的代表 必须 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书上委托的代理人本人 ,且必须在开标前到 XX 市采购中心三楼招标采购组报道。 如未按时 报 到,将被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开标时 , 由 招 标人 当众展示给所有投标人或 投标人自主推荐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当场宣布检查情况。 投标文件 密封情况 检查 经确认无误 后 ,由 招标人 当众拆封, 按开标一览表 宣读投标人名称、 投标文件 份数 、 所投包号 (如有) 、 投标价 格 和投标文件的 其他主要内容。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 (报价表 )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 (报价表 )为准。 招标人将做开标记录 表, 并在开标后要求投标人 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书上委托的代理人本人(应出示个人身份证件) 签字确认。 17. 评标 评标委员会组建 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财政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从 省 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法律专家单数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 2/3。 9 评标委员会成员按法律规定的职责独立开展评审工作,并承担个人法律责任。 评标原则和方法 评标委员会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评议过程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本次招标采用“ 最 低 评 标价 法” .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以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评标程序 评标委员会将依照以下 工作 程序进行评审 : 资格性检查 , 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对投标文件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将依据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中的资格证明 , 对照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如果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 ,不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 证明文件不全的 ,其投标将被拒绝。 符合性检查 , 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包括: ○ 1 投标文件内容是否齐全; ○ 2 对招标文件内容是否存在重大负偏离。 ★ 所谓偏离是指投标人所投标书的内容高于或低于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 所谓重大负偏离是指投标人所投标的范围、质量、数量、技术、服务和交货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 要求。 符合性检查中只要有一项存在重大负偏离,则作无效标处理。 ★ ★ 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中,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标处理: A、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有效投标保证金的; B、 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标志、密封、签署、盖章,或投标文件数量不齐的,或投标文件无正本的; C、 未满足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的(按“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第 3 条所规定); 10 D、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是虚假的; E、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编制目录、页码,或未按顺序编制投标文件的; F、未按要求单独封装投标文件正、副本和开标一览表的; G、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报价的; H、同一个项目或同一种货物提供了两种及以上备选方案或报价的; I、 投标报价超过 该包预算控制 价的; J、 投标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K、 投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的 ; L、 投标文件含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条件或声明 的 ; M、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 本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 其他无效标情形 的。 ★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评标委员会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中,对算术错误的修正原则如下 : A、投标文件中同一列项的大写 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B、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C、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D、若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 投标文件的澄清 A、评标委员会有权书面要求(必须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 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澄清内容和时间 作出澄清。 澄清的问题须作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签字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若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澄清,可拒绝该投标。 C、评标委员会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 比较与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A、评标委员会将按本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与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B、 对漏(缺)报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处理: 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 11 配置、功能),漏(缺)报的视为投标人所投标的范围、数量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 件的要求,属重大负偏离,作无效标处理; 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多报项及赠送项一般不作为评审因素。 C、若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应按评标委员会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作无效投标处理。 D、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评审结束后, 评标委员会应 按 照 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 到高顺序排列。 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评标委员会 按照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推荐三家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E、评标委员会 编写 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 主要内容包括: 评标 日期和地点 ,项目名称,投 投标人 名称, 评标方法 , 评标情况及说明 、 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 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 名单、 授标建议。 18. 定标 根据 有关规定 ,按照 评标委员会 综合评审结果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 供应商 为中标人。 中标 供应商确定后 ,中标结果 将 在“ XX 省政府 采购网( ”上发布招标结果公 告,公告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7 个工作日。 招标人对投标人未中标的原因不予解释。 中标人如果放 弃中标,招标方有权依照法律规定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不予退还 保证金,还须向招标方缴纳其中标报价与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的差价款。 19.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 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情况,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在项目的公告时间和程序符合规定的基础上,招标人将报告市级政府采购主管部门。 如果经过批准, 同意采取竞争性谈判采购,招标人将 按照竞争性谈判采购程序 继续实施采购。 评标委员会转 为谈判小组,原投标文件变更为谈判文件,原招标文件中公布的评标办法不变。 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没有批准采购方式变更的,本次招标项目作废标处理, 12 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比照前款规定执行。 投标人若不同意采购方式的改变,应在招标人宣布变更采购方式的同时书面说明,未提交书面说明的视为同意变更。 20. 投标人需要注意的其它事项 实行资格后审,购买了招标文件不等于就是合格 的投标人。 唱标行为本身不作为证明投标文件有效的依据。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得采取不正当的竞争手段,否则,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在开标直至宣布结果之前,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否则,其投标无效并追究法律责任。 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投标人的投标资料一律不予退还。 本招标文件的未尽事项,按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执行。 E 授予合同 21. 中标通知 招标结果公告时间结束后, 招标人 将向 中标 供应商 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如果中标 供应商 没有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将被取消,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如果中标 供应商 不在规定的时间内与用户单位签订合同和不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 不予退还 其保证金。 22. 签订合同 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修改或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中标人必须按照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条件以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规定时间及其它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由于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签订合同的,招标方可以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 在此种情况下,采购人可以按中标候选人顺序将标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组织采购。 13 招标文件所附《合同主要条款》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本条款,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在没有实质性违反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前提下,采购人有权在合同签订前对合同条款进行适当修改、增加、删除,中标人不得以此为由拒绝签订合同。 对此,请投标人参加投标前慎重考虑相关商业风险。 合同签订后不允许将合同转与其他单位。 采购人在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可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 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重新组织采购。 23. 恶意行为的处理细则 投标人明知所投标的产品有一项或多项指标不响应招标文件仍然投标,招标人将该种投标行为定性为虚假投标,即“陪标”,经评标委员会确认,一旦投标人的“陪标”行为成立,招标人除当场拒绝其投标外 ,同时没收该投标人的全额投标保证金。 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货物质量证明文件等相关文件缺少任何一项,投标人将承担投标无效的风险。 经查实,若 投标人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行为,招标人将首先做出没收该投标人全额投标保证金的处理,同时,再视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做出: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予以曝光、向有关部门通报、报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停止其参加XX 市 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理。 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但质疑投标人行使质疑权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招标人将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在过错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中扣除相关的调查论证费用。 第三部分 技术规格及要求 1. 货物清单及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14 采购 交通标志标线及交通信号灯一批 ( 分 2 个包 ,每包均含工程施工 ) ,有关情况详见“ 附件 11 设备参数及配置要求”。 2. 质量 、 要求 投标人须按照“ 附件 11”中的技术参数要求提供 产品 ,所提供 的所有产品均 须符合国家产品的有关质量标准。 投标人 应对招标文件 规定 的 货物 技术性能逐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该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不接受替代方案或其他备选方案。 3. 交货时间及安装地点 交货 、 施工 (验收) 时间:投标人应在 签定合同后 30 日 内 完成 ,安装 施工 完毕并通过验收。 ( 逾期每天按中标工程总价款 1%处罚。 ) 安装地点: XX 市 采购人指定地点。 4. 服务承诺 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所有服务要求的标准做出响应。 其基本服务要求如下: 投标人所投产品若为 进口产品 ,则 须保证所有供货物品是从中国海关正常进口的,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开箱后,发现有任何问题(包括外观损伤),必须以使用方能接受的方式加以解决。 明确售后服务能力(包括售后服务、维护响应时间 至少提供 4 小时内响应, 48小时内到场维修 并 排除故障 、是否提供备用 配件 等)。 设备 质保期 限至少 须为 一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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