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论历年真题(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的独立人格所必备的基本权利。 人格权对于自然人来讲,只与生俱来的;对于法人和其他组织来讲,自成立时享有。 因此, A项说法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5条规定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因此, B 项说法错误。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范围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范围不同,主要受到以下三个方面的限制:性质上的限制、法律上的限制和目的事业的限制。 基于自然人的天然属性而专 属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内容,法人均不能享有, 因此, C 项说法错误。 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以其目的事业为限 ,因此, D 项说法错误。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A.。 某日,一货车经过泥沟,由于颠簸掉落货物一件,被任某拾得据为己有。 任某发现有利可图,遂将泥沟挖深半尺。 次日,果然又拾得两袋车上颠落的货包。 关于任某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答案: D 解析: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 根据而获得利益并使他人利益遭受损失的事实。 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权和人身权,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不法行为,以及依法律的特别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侵害行为。 本题中,任某起初拾得颠簸掉落的一件货物并据为己有,属于没有合法根据而获利,并使他人利益受损的情况,构成不当得利;后来,任某发现有利可图,遂将泥沟挖深半尺。 次日,果然又拾得两袋车上颠落的货包,属于故意侵害他人财产权的侵权行为, 因此 D 项说法正确的。 2020 年 2 月死亡。 乙因与甲生前素来不和,遂到处散布甲系赌博欠下巨额高利贷无法 偿还而自杀身亡,在社会上造成了较恶劣的影响。 甲之子欲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乙的侵权责任。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不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因而乙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答案: B 解析:《民法通则》第 9条规定: “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自然人死亡后,其民事权利能力随之消灭,不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但这并不意味 着可以随意诋毁死者,基于对死者亲属感情的尊重和对良好社会风尚的维护,自然人死亡后,其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和隐私仍受法律保护,这是一种对人格利益的保护。 《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 3 条规定,死者名誉遭受侵害的,死者的近亲属有权提起侵权之诉。 本题中, 乙故意毁损甲的名誉,构成侵权,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甲的近亲属有权提起侵权之诉。 故 A项错误, B 项正确。 《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 7 条规定,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侵害,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列其配偶、父母、子女 为原告;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可以由其他近亲属提起诉讼,列其他近亲属为原告。 “故选项 C、 D 说法错误,本题的正确答案为 B. ,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答案: ABCD 解析:以是否由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为标准,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分为单方行为和双方行为。 单方行为是 指仅由一方意思表示就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例如遗嘱、代理权授予、无权代理的追认、抛弃所有权等。 双方行为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根据 “恩惠不能滥施于人 ”的理论,赠与实际上需要赠与方和受赠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选项 A中的捐赠行为应属于双方行为,故 A项说法错误。 根据发生的效果是身份关系还是财产关系,民事法律行为分为身份行为和财产行为。 身份行为是指发生身份变动效果的民事法律行为,如辞去委托监护、收养等。 财产行为是发生财产变动效果的民事法律行为,包括物权行为,如抛弃、交付等;也有债权行 为,如买卖、承揽合同等。 B项中陈某设立遗嘱的行为并没有发生身份变动的效果,而是发生了财产变动的效果,因此属于财产行为,故 B 项说法错误。 根据效力区分,民事法律行为分为处分行为和负担行为。 处分行为是直接发生财产权转移或者消灭的行为,处分行为的结果是权利的转移、权利内容的缩小或改变、权利上设定负担以及权利消灭等。 负担行为是发生给付义务效果的行为,负担行为的结果是权利不能直接实现,须经义务人的履行才能实现。 C项王某的行为为自己的所有权设立了限制,因此属于处分行为,故 C 项说法错误。 以意思表示之外是否以标的 物的交付为成立要件,可以把民事法律行为分为诺成性行为和实践性行为。 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仅有意思表示还不算成立,只有按照该意思表示完成标的物的交付,行为才告成立,才能发生设定民事权利义务的效果。 D 项中,李某受领赵某错误交付的标的物,虽然实际发生了交付,却没有产生意思表示所要追求的法律效果,因此不成立民事法律行为,更谈不上实践行为,故 D 项说法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ABCD.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人承担 ,转托代理人应负连带责任 答案: AB 解析: 由代理人基于复任权选任代理人的代理,称为复代理。 复代理的要件之一是代理人有复任权 ,故 A项说法正确。 《民通意见》第 81 条的规定: “委托代理人转托他人代理的,比照民法通则第六十五条规定的条件办理转托手续。 因委托代理人转托不明,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第三人可以直接要求被代理人赔偿损失;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后,可以要求委托代理人赔偿损失,转托代理人有过错的, 应当负连带责任。 ”根据规定可知, 复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即本人承担;委托代理人转托不明,有过错的才负连带责任, 故 B 项说法正确, D 项说法错误。 《民法通则》第 68 条规定: “委托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 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除外。 ”C项说法太绝对,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AB. ,某食品 店开业燃放爆竹(该地并不禁止燃放爆竹),马受惊,带车向前狂奔,李某拉扯不住,眼看惊马向刚放学的小学生冲去,张某见状拦住惊马,但是被惊马踢伤。 关于张某的损害,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张某有权要求小学生的监护人适当补偿 ,食品店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答案: AC 解析:《民法通则》第 127 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 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本题中,受害人张某和食品店都没有过错,应由李某承担赔偿责任, 选项 A是正确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15 条规定,为维护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而使自己受到人身损害, 因没有侵权人、不能确定侵权人或者侵权人没有赔偿能力,赔偿权利人请求受益人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故选项 C 也是正确的。 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AC. ( 2020 年) 、酒水供房客 选用,价格明显高于市场同类商品。 房客关某缺乏住店经验,又未留意标价单,误认为系酒店免费提供而饮用了一瓶洋酒。 结帐时酒店欲按标价收费,关某拒付。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答案: A 解析:《民通意见》第 71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本题中关某误将有偿提供的洋酒当作免费提供的洋 酒,属于对行为性质的误解,关某有权予以撤销。 撤销的后果是返还,但是因为本题中,关某已经将该洋酒饮用,无法返还原物, 所以根据《合同法》第 58条规定: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 关某只能对该洋酒进行折价补偿, 因此 A项正确, BCD 项错误。 ,支付医药费 5 万元。 甲与乙达成如下协议: “乙向甲赔偿医药费 5万元,甲不得告发乙 ”。 甲获得 5 万元赔偿 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后乙被判刑。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乙之间的协议有效 ,乙有权撤销该协议 、乙之间的协议无效 5 万元赔偿费 答案: D 解析: 甲被乙打成重伤,该案件并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 ,甲乙双方就乙的刑事责任不得 “私了 ”,甲乙关于 “甲不得告发乙 ”的约定因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归于无效;乙将甲打成重伤,乙的行为在构成犯罪行为的同时,也是一种侵权行为,乙应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甲乙关于双方之间赔偿问题的约定是民事主体对自己权 利的处分,并未违反法 律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存在乘人之危的问题,应认定为有效。 因此, 甲乙之间的协议部分有效( “乙向甲赔偿医疗费 5 万元 ”),部分无效( “甲不得告发乙 ”)。 故 D 项正确, ABC项错误。 ,餐费由公司按月结清。 后乙因故辞职,月底餐厅前去结帐时,甲公司认为,乙当月的几次用餐都是招待私人朋友,因而拒付乙所签单的餐费。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乙承担连带责任 任 答案: A 解析:《合同法》第 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本题中 ,虽然乙因故辞职,但是因为乙长期在丙餐厅签约招待客户,使丙餐厅有理由相信乙是有代理权的,形成表见代理,所以甲公司应该付款。 ,由于该零件的工艺要求高,只有乙公司先行制造出符合要求的样品后,才能考虑批量购买。 乙公司完成样品后,甲公司因经营战略发生重大调整,遂通知乙公司:本公司已不需此种零件, 终止谈判。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应当赔偿乙公司的损失 ,应当赔偿乙公司的损失 ,应当赔偿乙公司的损失 答案: D 解析: 本题中,因为甲乙两公司没有签订任何有效的合同,所以甲公司的行为不构成违约;另外,甲公司的行为也不构成缔约过失 ,因此 A 项错误。 《合同法》第 42 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 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本题中,甲公司并不存在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不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因此 B 项错误。 甲乙双方处于缔约过程中,双方均不能保证一定会签署合同,甲公司终止谈判并非违法行为,乙公司也应当预见存在对方终止谈判的风险,甲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因此 C 项错误, D 项正确。 ,经医院介绍 A 和 B 两种人工辅助生育技术后,王某选定了 A 技术并交纳了相应的费用,但医院实际按照 B 技术进行治疗。 后治疗失败,王某要求医 院返还全部医疗费用。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但可以扣除 B 技术的收费额 ,但是有权请求医院赔偿损失 答案: A 解析:王某选定了 A 技术并交纳了相应的费用,但医院却按照 B 技术进行治疗, 医院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 由于医院的违约行为,致使王某花费的医疗费没有任何实际价值,换言之, 该医疗费属于王某的损失,医院应予以赔偿,也即应返还所收取的全部医疗费。 因此 A项正 确, BCD 项错误。 2 万元,便将其中 1万元借给郭某,约定利息 500 元;另外1 万元投入股市。 张某单位查账发现此事,原因在于财务人员工作失误,遂要求张某返还。 经查,张某借给郭某的 1 万元到期未还,投入股市的 1 万元已获利 2020 元。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 万元 万元 万元 2 万元及其孳息考点: 答案: D 解析:《民法通则》第 92 条规定: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 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本题中,由于单位工作人员的失误,张某的工资卡上多出两万元,对张某而言这属于 不当得利。 《民通意见》第 131条规定: “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 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 ”因此 D 项正确。 ,但未告知此马的习性。 李某在用该马拉货的过程中,雷雨大作,马受惊狂奔,将行人王某撞伤。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李某承担连带责任 ,赵某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答案: B 解析:《民法通则》第 127条规定: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可见 动物饲养人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王某受伤应由李某来承担责任。 赵某既非动物的饲养人,也非动物的管理人,无须承。民法总论历年真题(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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