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社会守法的几点考虑(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不是那个 严格恪守礼教的国家,但最起码的伦理纲常还是为全民所恪守。 二奶作为特殊时期的一种普遍现象,已经逾越了道德底线。 按照我国继承法规定二奶都可以成为受遗赠人而获得财产,那么法律的道德底线作用有怎么体现呢。 究其原因还是我国继承法起草时期为改革开 放初期,我们在法律上向西方发达国家大量借鉴,以求赶上和超越西方发达国家,求胜心切,却忘了我们自己国家的特殊情况,我国与西方发达国家之间经济发展阶段的不同,文化差异的巨大,决定了我们不能照搬西方法律。 西方的法律制度确实先进,但先进的制度特别是关系家庭伦理道德的法律法规就未必适合我们这个传统的国家,先进的东西是好,传统的也未必就是错误的。 在西方可以将法律行为和道德观念完全区别对待,在中国就完全不可。 我国继承法也应该考虑我国的传统道德, 使法律与传统道德习惯不发生根本抵触,使人民 能够接受法律。 如果社会普遍认为法律规 定不合理,甚至荒诞不经,那么这样法律谁会去遵守呢。 我国法律的另一不足之处就是长期以来忽视我国传统的习俗,对其没有以法律加以规定,从另一方面对人们的守法造成不良的影响。 以民间自古有之的彩礼为礼。 “ 彩礼”的表述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用语,人民法院审理的彩礼纠纷案件的案由按照有关规定被定为“婚约财产纠纷”。 婚前给付彩礼的现象在我国还相当盛行,已经形成了当地的一种约定俗成的习惯。 我国 1950年、 1980 年《婚姻法》和 2020 年修改后的《婚姻法》,均未对婚约和聘礼作出规定,且都规定了禁止买卖婚姻和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内 容。 但目前我国很多地方 特别广大城乡 仍存在把订婚作为结婚的前置程序,在农村尤盛。 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订婚的彩礼也在不断提高,小到金银首饰,大到上万元的现金、汽车、住房等。 一旦双方最终不能缔结婚姻,则彩礼的处置问题往往引发纠纷,诉诸法院的案件也逐渐增多。 关于彩礼的法律法规的缺失造成了法院判决的困难,同时也使法院的判决难以使人们信服, 人们不遵守法院判决。 另一方面法律法规的缺失也从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司法腐败。 直到 2020 年司法解释才做出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到这时 及 建国将近半个世纪我们才对彩礼做了法律上的规定,并且其规定 也不是很合理。 这个规定对彩礼返还的法理依据为不当得利,这个依据很难然人信服。 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们将彩礼视为‘封建余孽“,而意图通过法律使其消亡。 法律是对现实生活的表述,而非改变现实生活。 如果我们意图纯粹通过法律来改变数千年的传统习惯,那么最终失败的是法律,社会就会对法律产生排斥,谈何遵守法律。 法院判决执行难也是影响社会公众守法的重要因素。 民事案件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人民法院审判职能的重要环节,也是当事人 合法权益得以保护的最终体现。 如 果生效裁判文书得不到执行,正义就没能实现, 法律也 就失去了应有的价值。 执行难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它不仅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破坏了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与尊严,而且影响着社会。当代中国社会守法的几点考虑(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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