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培养优秀而忠诚的供应商(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证供货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应当立即主动派遣相关人员,与供应商共同改善其质量管理措施,提高合格率。 ( 5)建立、健全防止员工腐败的制度,约束员工的行为,从制度上预防员工利用职权损害供应商的利益。 防腐制度应重点对供应商选择、器件选型、方案选择、定价、制定合同条款、采购比例分配、质量控制、索赔等方面的行为进行约束。 ( 6)尽量采用独家供货,在供应商的供货能力能够满足我们的需求并没有大的过失的情况下,不轻易增 加新供应商,即使有更好的价格也是如此。 如非独家供货,在供应商没有大的过失的情况下,也不轻易降低采购比例或者改变采购方向。 如果,供应商在产品开发过程中或设计变更过程中有投入,必须从订单或者其它方面给予相应的回报。 其次,要充分认识到打造优秀而忠诚的供应商队伍对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性,从建设零部件制造基地的战略高度对供应商进行选择、评价和管理。 选择供应商应遵循“合适”的原则 企业对供应商的吸引力决定着供应商对企业的 忠诚度,企业选择供应商也应当讲究“门当户对、两情相悦”,否则,合作不是不愉快,就是不长久。 所以,我们在选择供应商的时候应当从自身的规模、知名度、采购量和付款能力等实际情况出发,选择“合适”的供应商,而不是选择“最优秀”的供应商。 所谓合适,一是供应商的产品结构与我们的需求相适应;二是供应商的资质条件、研发能力、质量保证能力、生产能力和成本控制能力等基本上能够满足我们的要求;三是供应商有与我们长期合作的愿望,愿意按照我们的要求进行持续改进;四是我们对供应商的吸引力足够强大,有可能对其进行长期有效的控制。 评价供应商要重视供应商的发展潜力 现有能力评价是评价供应商的基本要素,如质量体系认证情况、研发能力、设计过程的质量控制能力、生产能力、生产组织方式、物流和制造过程的质量控制能力、成本控制能力、现有市场、对现有市场的服务情况、产品可追溯性、供应商管理能力等。 但是,要选择合适的培养对象,只对其现有能力进行评价是不够的,还需要对其发展潜力进行评价,而且发展潜力应当成为确定培养对象的重点考虑因素,当现有能力与发展潜力不可兼得的时候,优先考虑发展潜力好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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