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新版(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案,单纯的轻伤事故暂不填报《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年)报告》。 重伤事故报告 17 项目部工地发生重伤事故后,项目部负责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公司负责人。 公司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 当立即用快速办法,报告公司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及有关部门。 事故调查处理按规定的权限进行,同时,公司应在规定的事故结案时限内,写出《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一式两份,其中一份转报上级劳动部门备案。 此外,公司认真填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存入公司档案资料。 死亡事故和重大死亡事故报告 公司发生死亡事故和一次死亡 39 人的重大死亡事故后,应在 2 小时内将事故情况向省厅报告。 一次死亡 10 人以上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应在 1 小时内上报。 一次死亡 3 人及以上事故的,来不及按规定的书面方式报告的可用电话报告 给公司主管部门、当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查机关、工会组织和省厅及建设部。 军民两个方面的应上报当地最高军事机关。 但公司必须在 6 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逐级报上述部门。 伤亡事故调查处理 轻伤事故和重伤事故,由公司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由公司负责处理结案。 死亡事故,由公司安监处会同公司所在地区的市(或者相当于设区的市一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并邀请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还可邀请其他部门的人员和有关专家参加,组成事故 调查组,进行调查。 由市一级劳动部门处理结案。 重大死亡事故,按照公司的隶属关系及项目工程所在地由市(县)、省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并邀请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还可邀请其他部门的人员和有关专家参加,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由同级劳动部门处理、结案。 特大事故,按照事故发生单位的隶属关系,由市、省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负责调查工作。 由组织特大事故调查的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负责事故的处理。 国务院认为应当由国务院调查的特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 授权的部门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 处罚规定 项目部、公司对已发生的事故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严肃认真及时、准确地调查报告,并对事故调查的全过程负责。 发生事故的项目部领导和现场人员必须严格保护好现场。 如因抢救受伤人员或 18 防止事故扩大而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现场领导和现场人员要共同负责弄清情况,作出标记、标明数据,并画出事故的现场图。 对故意破坏、伪造事故现场者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对事故的处理,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 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的原则进行。 对事故责任者,要根据事故情节及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对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9 温州 浙南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门卫值班和治安保卫制度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项目部现场施工的门卫值班和治安管理。 本制度适用于各项目部。 目的: 为了施工现场管理有序,严防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确保现场安全生产。 治安管理 、成立保卫工作 领导小组,以项目经理(单位工程负责人)为组长,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其他成员若干人。 、定期分析施工人员的思想状况,做到心中有数。 定期对职工进行保卫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团结奋斗。 、加强对外地民工的管理,摸清人员底数,掌握每个人的思想动态,及时进行教育,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非施工人员不得住在施工现场,特殊情况要经保卫工作负责人批准。 、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教育,每季度召开一次治保会,定期组织保卫检查,并将会议检查整改记录存入项目资料内备查。 建立门卫值班 、工地设门卫值班室,由 3 人昼夜轮流值班,做好交接班治安情况,并做好每天的值班记录。 白天对外来人和进出车辆及所有物资进行登记,夜间值班巡逻护场。 重点是仓库、木工棚、办公室、塔吊及成品、半成品保卫。 、夜间值班人员不得睡觉、喝酒,不断进行巡逻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门卫值班人员自觉遵守工作时间,不迟到,不早退,如有事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不得随意离开岗位,如被发现进行批评教育,并给予罚款。 、做好外来人员来访登记手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物资出门时 ,应进行查询,发现可疑现象时,有权扣留物品立即报告有关部处理。 20 温州 浙南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班组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施工班组的班前安全活动。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项目部。 目的: 消除事故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 一般规定 、班组必须在班前开展安全活动,形成制度化,并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 、班组不得寻找借口取消班前安全活动;班组组员决不能无原因不参加班前安全活动。 、项目经理及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应分头定期不定期地检查或参加班组班前安 全活动会议,以监督其执行或提高安全活动会议的质量。 、项目安全员应不定期地抽查班前安全活动记录,看是否有漏记,对记录质量状况进行检查。 、班组安全活动制度,由班组长或班组兼职安全员组织实施,做到班前有布置,班中有检查,班后有讲评。 安全活动内容 、本班组作业特点、安全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 、交待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 、介绍本日施工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操作规程及要求。 、季节性施工作业环境,检查设备装置,施工机具的性能状况。 、讲 解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讲清发生工伤事故,如何进行自救和组织抢救,并保护现场,及时上报等。 21 温州 浙南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消 防 管 理 制 度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项目部的消防、防火管理办法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项目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 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和党和国家关于消防工作的重要指示及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有效控制火灾的发生。 、一般规定 、各单位 (项目部 )有消防安全 责任书、责任班子、责任人,有完整的消防管理制度。 各单位 (项目部 )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消防第一责任人。 、消防目标管理责任分解到班组、分解到人,有相应的专兼职消防队伍,建立义务消防队,消防队人数不少于施工总人数的 10%。 、定期组织消防知识的学习和消防训练,人人会使用消防灭火器材。 、消防安全设施配备齐全,设有专门的消防贮水、用水设施,专门的灭火器材存放点,取用方便。 、 24m 高度以上的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配备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每个楼层应安装防火栓、消防水龙带,大楼底层设蓄水池(不 小于 20m3)。 当层次过高而水压不足时,在楼层中间应设接力泵,并且每个楼层按面积每 100m2设两个灭火器,同时备有通讯报警设备,便于及时报告险情。 、对易燃易爆物品严格管理,专人负责,专库定点存放。 、严格管理现场和时刻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满足消防作业的要求。 、临时工棚要按防火要求搭建 ,严禁搭设木板房,油毡屋,根据使用要求设立相应的消防器材。 、施工现场使用电气焊等应建立动火审批制度,并按照动火等级办理审批手续,落实防火措施,设有现场监护措施和监护人及灭火器材。 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 源危险时方可离开,施工现场禁止随意吸烟。 22 、建筑内部装修严格按消防部门审批的施工图纸进行,不随意改变或降低装修材料和耐火等级。 、在施工现场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对消防工作做到勤落实勤检查,及时总结,并给予表彰和奖励。 、发生火灾要积极抢救,及时配合消防监督等有关部门,查明原因,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使用氧气瓶,乙炔瓶(罐)时,工作间距不小于 5m,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 10m,禁止在宿舍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 23 温州 浙南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总包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入本公司的各工程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和人员的安全管理。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项目部对各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单位和人员的安全管理。 目的: 为使进入本公司项目部施工现场的各工程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和人员在施工过程中遵守有关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防止安全事故,控制污染,保卫环境。 管理职责 、 技术处 负责工程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和人员的评价和选择。 、质管处分管工程分包单位, 劳务分包单位和人员的质量管理。 、安监处分管工程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和人员的环境和安全的管理与监控。 、项目部负责评价、选择工程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和人员,将分包单位纳入本公司建立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之中,对其工作进行全方位的日常管理与监督。 资质审查 、查阅分包单位的资质证明,营业执照,荣誉证书,安全资格证书,质量保证能力,环境因素控制能力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能力。 、施工质量、环境管理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有无处罚记录。 、分包单位的质量、环境管理和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及措施。 、以往与本单位合作状况(包括业绩、工期、质量、文明施工安全措施等)。 、近二年来的业绩、质量状况、环境管理状况、职业健康安全状况和社会信誉,包括有关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及标准的收集遵守情况、所属员工的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人身伤害等安全事故统计结果等。 一般规定 、分包单位要签订安全管理、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分包单位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 24 安全干部,应有各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 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和安全教育制度等。 、分包单位要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各施工分包单位的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以增强法制观念和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安全生产制度。 、各施工分包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工地的分部分项、分工种及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要求。 分包单位的负责人必须检查具体施工人员落实情况,并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指导,确保施工安全。 、各施工分包单位的负责人应对所属施工及生活区域的施工安全、质 量、防火、治安、生活卫生等方面工作全面负责。 应经常检查督促本单位职工自觉做好各方面工作。 、各施工分包单位应按规定,认真开展班组安全活动。 负责人应定期参加工地、班组的安全活动,以及安全、防火、生活卫生等检查,并做好检查活动的有关记录。 、各施工分包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总包单位的检查、督促和指导。 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 对于查出的隐患及问题,分包单位必须按限期整改。 、各施工分包单位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立即停止施工,落实整改。 如本单位无能力落实整改的,应及时向总包汇报,由总包协调落实有关人员进行整改,施工单位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 、各施工分包单位对于施工现场的脚手架、设施、设备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变动。 如确需拆除变动的,必须经总包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 、特种作业及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起重吊装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员,擅 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各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物品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 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看护。 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 严禁擅自乱拖乱拉私接电气线路及电气设备。 25 温州 浙南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安全管理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施工项目部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项目部 目的 为确保项目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达到责任明确,责任落实到人,考核到人。 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制定年、月达标计划,并将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人。 3. 杜绝死亡事故及重伤事故,轻伤率控制在 3‰ 以内。 3. 确保每月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检查达优良标准。 3. 3 施工现场管理达到 JGJ5999 要求。 3. 实施市级文明标化工地施工。 考核细则 4. 1 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与《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 JGJ/T772020)的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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