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培训(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元 /人,六个月以 下补助 200 元 /人。 并将根据公司的经营效益情况进行调整,具体依据工会每年相关通知。 发放方式: 每年于 79月间进行发放或报销,具体操作方式由各单位自行确定,如报销则按财务《费用报销管理制度》相关要求执行。 报销标准截止时间以各单位组织旅游当月为准,以现金发放的部门最晚截止时间为9月 31 日前。 免费午餐 凡正常在公司上班的员工,根据员工上班工作时间提供免费工作餐,标准为每个班补贴 6元 /人。 每日一餐 /人(上夜班则为免费晚餐)。 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后勤服务中心关于《免费工 作餐管理规定》。 公务用车车辆补助金 具体参照财务投资事业本部关于蒙牛财字 [2020]99 号《工作用车补贴制度》执行。 女员工卫生费 我公司为了保障女职工相关权利及改善女职工劳动卫生条件,对在职女工每月发放卫生用品或卫生费的标准规定如下: (1)从 2020年 1月 1日开始为女员工每月发放卫生费用,具体标准为每人 5元 /月。 (2)费用列支福利费。 (3)本项费用由各单位在工资中造发并合并扣税。 季度劳保福利 发放标准 (1)试用期结束已转正人员,每季度劳动防护 用品发放标准为 30 元 /人 ,必须以实物形式体现 (如毛巾、香皂、洗衣粉等相关用品)。 (2)各本部生产工人及技术中心品质检、化验等人员除以上标准外,还将根据工种的要求进行相关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具体详见附件《年度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3)《年度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为各本部(含所属事业部)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最低标准,各本部可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适度调整。 (4)如因工作需要,需出入生产车间或其它有劳动防护要求场所的人员,除按集团行政人员标准发放外,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领取一定的劳动防护用品,费用由各本部自行 控制,但需报送各所属人力资源部备案。 发放方式 (1)各本部(含所属事业部)、技术中心以及自负盈亏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由本单位根据标准进行购买与发放。 (2)集团总部其它部门的劳保用品由集团采购中心按季度进行采购,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发放。 防暑降温费 享受条件: 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含劳务合同)。 发放标准及形式: 60 元 /年 /人,并以实物形式由各单位所属采购部门自行采购,于每年 7月份予以发放。 备注:与公司签订正式就业协议的实习生,享受各项福利待遇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人员一致。 员工 休假制度(试行稿) Q/MNJT/ 1 目的 根据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蒙牛集团实际情况,为了让员工在紧张的工作之余得到更好的休息,充分调节身心,以便更进一步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和工作热情,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中心、室、各事业本部、事业部 (以下简称“各业务部门” )休假 的管理。 3 文件 的换 版说明 本制度对蒙牛字 [2020]217 号《人事制度汇编》中《蒙牛集团关于员工假期的有关规定 》 、《蒙牛集团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 蒙牛字 [2020]100号《 蒙牛集团员工福利待遇补充规定 》中第三条具体福利项目及操作规范中第一条和第二条带薪年休假规定及团圆假规定 进行了修订。 自本制度下发之日起,原相关制度或相关条款作废。 4 假期种类 公司假期包括: 国家法定假日 、病假、事假、婚假、丧假、女工假和产假、探亲假、 带薪年休假 、员工两地分居团圆假、员工轮休假 等。 国家法定假日 新年,放假 1天( 1月 1日); 春节,放假 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清明节,放假 1天(农历清明当日); 劳动节,放假 1天( 5月 1日); 端午节,放假 1天(农历端午当日); 中秋节,放假 1天(农历中秋当日); 国庆节,放假 3天( 10 月 1日、 2日、 3日)。 节日加班按国家规定给予加班费。 病假 员工持县、市级国家承认的公立医院出具的证明可请病假。 事假 因私事需在工作日内办理的可请事假。 员工病、事假可用加班或倒休进行抵消,不能够倒休抵消的,工资按《蒙牛集团工资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婚假 来公司工作不满两 年的员工,本人结婚给予五天假期。 来公司工作满两年以上(含)的员工,给予十八天假期;子女结婚给予三天假期。 享受婚假者,应持结婚证明办理请假手续并填写《员工婚假申请表》,员工休假结束后需到各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消假手续。 丧假 员工父母、配偶、子女、员工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 、公婆、兄弟姐妹死亡,其与员工工作地在同一地点的,给丧假一天,其与员工工作地为异地的,给丧假三天(路途除外)。 丧假期间交通费自理。 女工假和产假 女工假:按计划生育要求流产的一次性给予 15 天以内的休假, 15 天以外根据医院证 明以病假处理,在休假期间,公司停发工资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当地 《生育保险条例》 规定办法予以发放生育津贴。 产假: 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 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正常生育的,给产假 90 天,难产增加产假 15 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 天,领独生子女证的给产假四个月。 男员工妻子生产时,给三天护理假。 产假期包括节假日时间。 女员工在休产假期间应保留其原岗位,如保留原岗位确有困难的,在其休满产假后 ,各单位要另行安排其他 类似原岗位的相关 岗位,如未 能 及时安排解决 , 引起员工申诉的,将 对该单位第一负责人全集团范围内 进行 通报批评。 产假期间待遇根据 公司所在 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出具的 《生育保险条例》 执行。 如未开展生育保险的地区本单位按照和林基地规定标准执行(包括难产标准、顺产标准及按产假规定休假期间发放的工资标准)。 哺乳期的女员工可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 30 分钟。 若因居住地点与上班地点距离太远等问题,不 能实现每日两次哺乳,可根据实际情况每日上班时间晚 1个小时或提前 1个小时下班 或折算为产假休假时间, 具体折算办法如下:折算休产假时间 =[365天 休产假天数 ( 365天 休产假天数 ) /7天 *2]*1小时 /天/8 小时。 对于因产假期满后自愿离职的女员工,如在一年内重新返回公司应聘者可优先考虑,同时保留原有工龄但离职期间不计入工龄。 探亲假 公司员工凡离家 300 公里 以上, 公休 日不能与家人团聚者,可享受探亲假。 享受探亲假人员范围 来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在岗员工(不含销售人员)。 凡公司销售人员, 来公司试用期满 后即可享受探亲假。 探亲假时间规定 探望父母( 包括公婆、岳父母 ) 未婚员工(不包括销售人员)符合探亲条件,可享受一年一次 15 天的探亲假;已婚员工(不包括销售人员)符合探亲条件,可享受三年一次 20 天的探亲假; 未婚销售人员符合探亲条件的,可享受半年一次 10 天探亲假(路途除外,公休节假日包括在内)。 探望配偶 已婚员工 (不包括销售人员) 符合探亲条件的员工,可享受一年一次 20 天的探亲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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