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监测监控培训资料(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气设备 低瓦斯和高瓦斯矿井的采煤工作面 T1 ≥ %CH4 ≥ %CH4 %CH4 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采煤工作面 T1 ≥ %CH4 ≥ %CH4 %CH4 工作面及其进、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采煤工作面回风巷 T2 ≥ %CH4 ≥ %CH4 %CH4 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回采工作 面进风巷 T3 ≥ %CH4 ≥ %CH4 %CH4 进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采煤工作面进风巷 T4 ≥ %CH ≥ %CH4 %CH4 被串采煤工作面及其进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采用两条以上巷道回风的采煤工作面第二、第三条回风巷 T5 ≥ %CH4 ≥ %CH4 %CH4 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T6 ≥ %CH4 ≥ %CH4 %CH4 专用排瓦斯巷 T7 ≥ %CH4 ≥ %CH4 %CH4 工作面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有专用排瓦斯巷的采煤工作面混合回风流处 T8 ≥ %CH4 ≥ %CH4 %CH4 工作面内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回风巷中部 ≥ %CH4 ≥ %CH4 %CH4 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采煤机 ≥ %CH4 ≥ %CH4 %CH4 采煤机电源 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岩巷的掘进工作面 T1 ≥ %CH4 ≥ %CH4 %CH4 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岩巷的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 T2 ≥ %CH4 ≥ %CH4 %CH4 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前 T3 ≥ %CH4 ≥ %CH4 %CH4 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 %CH4 ≥ %CH4 %CH4 包括局部通风机在内的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高瓦斯矿井双巷掘进 工作面 混合回风流处 T3 ≥ %CH4 ≥ %CH4 %CH4 包括局 部通风机 在内的全部非本质安全电源 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掘进巷道中部 ≥ %CH4 ≥ %CH4 %CH4 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掘进机 ≥ %CH4 ≥ %CH4 %CH4 掘进机电源 采区回风巷 ≥ %CH4 — — 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 ≥ %CH4 — — 回风流中的机电硐室的进风侧 ≥ %CH4 ≥ %CH4 %CH4 机 电硐室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使用架线电机车的主要运输巷道内装煤点处 ≥ %CH4 ≥ %CH4 %CH4 装煤点处上风流 100 米内及其下风流的架空线电源和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高瓦斯矿井进风的主要运输巷道内使用架线电机车时,瓦斯涌出巷道的下风流处 ≥ %CH4 ≥ %CH4 %CH4 瓦斯涌出巷道上风流 100 米内及其下风流的架空线电源和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内 ≥ %CH4 ≥ %CH4 %CH4 机车电源 矿用防爆特殊型柴油机车内 ≥ %CH4 ≥ %CH4 兼做回风井的装有带式输送机的井筒 ≥ %CH4 ≥ %CH4 %CH4 井筒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回风巷道内电气设备上风侧 ≥ %CH4 ≥ %CH4 %CH4 回风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井下煤仓上方、地面选煤厂煤仓上方 ≥ %CH4 ≥ %CH4 %CH4 贮煤仓运煤的各类运输设备 封闭的地面选煤厂内 ≥ %CH4 ≥ %CH4 %CH4 选 煤厂内全部电气设备 封闭的带式输送机地面走廊内 , 带式输送机滚筒上方 ≥ %CH4 ≥ %CH4 %CH4 带式输送机地面走廊内 全部电气设备 地面瓦斯抽放泵站室内 ≥ %CH4 — — — 井下瓦斯抽放泵站内 ≥ %CH4 ≥ %CH4 %CH4 切断 抽放 泵站 电源。 地面瓦斯抽放泵站输出利用管路中 ≤ 30% CH4 — — — 不利用瓦斯、采用干式抽放瓦斯设备的瓦斯抽放泵站输出管路中 ≤ 25% CH4 — — — 井下临时抽放泵站下风侧栅栏外 ≥ %CH4 ≥ %CH4 %CH4 抽放瓦斯泵电源 6. 3 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6. 3. 1 长壁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必须按图 1 设置。 U 型通风方式在上隅角设置甲烷传感器 T0,工作面设置甲烷传感器 T1 ,工作面回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 T2; 若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甲烷传感器 T1不能控制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则在进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 T3; 低瓦斯和高瓦斯矿井 采煤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被串工作面的进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 T4,如图 1a 所示。 Z 型、 Y 型、 H型 和 W 型 通风方式的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参照上述规定执行,如图 1be 所示。 图 1a U 型通风方式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10~ 15m T1 T2 T3 10~ 15m T4 ≤ 10m T0 上隅 角 ≤ 10m 图 1b Z 型通风方式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图 1c Y 型通风方式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图 1d H 型通风方式 采煤工作面 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T1 T2 T1 T2 ≤ 10m ≤ 10m 10~ 15m 10~ 15m T1 T2 ≤ 10m 10~ 15m ≤ 10m T1 T2 10~ 15m 图 1e W 型通风方式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6. 3. 2 采 用两条巷道回风的采 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必须按图 2设置: 甲烷传感器 T0、 T1和 T2的设置同图 1a; 在 第二条回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 T T6。 采用三条 巷道回风的采 煤工作面,第三条回风巷甲烷传感器的设置与第二条回风巷甲烷传感器 T T6的设置相同。 图 2 采 用两条巷道回风的采 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T1 ≤ 10m 10~15m T6 T0 T2 T5 10~15m ≤ 10m T1 T2 ≤ 10m 10~ 15m 6. 3. 3 有专用排瓦斯巷的采煤 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必须按图 3 设置。 甲烷传感器 T0、 T T2 的设置 同图 1 a; 在专用排瓦斯巷设置甲烷传感器 T7, 在工作面混合回风风流处设置 甲烷 传感器 T8,如图 3a、b 所示。 图 3a 图 3b ≤ 10m 10~15m T1 T2 T7 10~15m T8 T0 10~15m T1 ≤ 10m 10~15m T7 T8 T0 10~15m T2 10~15m 图 3 有专用排瓦斯巷的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6. 3. 4 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的回风巷长度大于1000m 时,必须在回风巷中部增设甲烷传感器。 6. 3. 5 采煤机必须设置机载式甲 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 烷检测 报警 仪。 6. 3. 6 非长壁式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即 在 上隅角、 工作面 及其回风巷各 设置 1 个甲烷传感器。 6. 4 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6. 4. 1 瓦斯矿井的 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岩巷的 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必须按图 4 设置:在工作面 混合风流处 设置甲烷传感器T1,在工作面回风流中设置甲烷传感器 T2; 采用串联通风的掘进工作面,必须在被串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前设置掘进工作面进风流甲烷传感器 T3。 ≤ 5m 10 ~ 1 5 m 3 ~ 5m T 1 T 2 T 3 图 4 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6. 4. 2 高瓦斯和 煤与瓦斯突出 矿井双巷掘进甲烷传感器必须按图 5设置: 在掘进工作面及其回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 T1和 T2;在 工作面混合回风流处设置甲烷传感器 T3。 图 5 双巷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T1 T2 T1 T2 T3 ≤ 5m 10~ 15m 10~15m 6. 4. 3 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掘进工作面长度大于 800m 时,必须在掘进巷道中部增设甲烷传感器。 6. 4. 4 掘进机必须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6. 5 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测风站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6. 6 设在回风流中的机 电硐室进风侧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如图 6所示。 机电硐室 3 ~5m 图 6 在回风流中的机电硐室甲烷传感的设置 6. 7 使用架线电机车的 主要运输巷道内,装煤点处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如图 7 所示 3 ~5m 架空线 装煤点 图 7 装煤点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6. 8 高瓦斯矿井进风的主要运输巷道使用架线电机车时,在瓦斯涌出巷道的下风流中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如图 8 所示。 3 ~ 5 m 架空线 CH 4 CH 4 图 8 瓦斯涌出巷道的下风流中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6. 9 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必须设置车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矿用防爆型柴油机车必须设置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6. 10 兼做回风井的装有带式输送机的井筒内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6. 11 回风巷道中的电气设备上风侧 1015m 处 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6. 12 井下煤仓、地面选煤厂煤仓上方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6. 13 封闭的地面选煤厂机房内上方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6. 14 封闭的带式输送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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