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养老保险业务工作手册(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的养老保险待遇由市社保机构补发;由于企业或员工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市社保机构不予补发。 (三 )参加工作时间的含义指缴费年限 (含视为缴费年限 )的起始计算时间。 (四 )缴费年限的计算缴费年限为员工在本市实际缴费年限与视为缴费年限之和。 本市实 际缴费年限指在本市缴交养老保险费的实际时间。 调入本市以后应参加本市养老保险而未参加的时间,不计算为缴费年限。 视为缴费年限指经本市劳动、人事部门批准正式调入本市的员工参加社会保险以前国家正式承认的原有连续工龄年限。 (1)超龄调入的员工由调入单位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后,其调入前的连续工龄视为缴费年限。 (2)未经本市劳动、人事部门调入而在本市工作的人员 (含将户籍迁入本市的 ),其未在本市缴费的工作时间不视为缴费年限。 (五 )超龄退休的处理员工达到退休年龄,应及时办理退休手续,停止缴交养老保险 费。 未及时办理而超龄退休的,除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延期退休人员外,市社保机构停止收缴养老保险费。 市社保机构对达到退休年龄时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退休人员,从受理后的下月开始按受理当月的规定计发养老保险待遇,受理以前的不予补付。 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延期退休人员,延期退休期间缴交养老保险费的,不计算缴费年限,不纳入缴费指数的计算。 (六 )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办法过渡性养老金=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享受比例 (七 )归侨退休的养老保险待遇 归侨员工退休时,月基本养老金与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待遇之和低于本市上年度城镇 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每月加发退休时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 5%的补助费。 (八 )退职养老金的计发先按退休养老金的办法计算,然后以此为基数减发养老金,与退休年龄相比每提前一年退职,相应减发养老金的 1%。 (九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调整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每年 7 月份调整一次。 具体调整比例根据本市上年度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和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净增长情况予以核定,由市劳动保障部门报市政府批准。 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待遇在退休时确定,今后不再调整。 (十 )上半年退休与下半年退休的人员,其养老保险待遇 在计算、调整方面的区别在每年上半年退休的人员,计发其退休养老金时,所涉及的上年度本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按上二年度本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在每年下半年退休的人员,计发其退休养老金时,所涉及的上年度本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按上年度本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在每年上半年退休的人员,从退休当年开始参与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在每年下半年退休的人员,从退休下一年开始参与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 (十一 )离退休人员的死亡申报离退休人员死亡的,其亲属应在其死亡后 30日内,向市社保机构申报。 逾期不申报造成多领取养老 保险待遇的,由市社保机构追回多领取的金额,并处以多领金额等额的罚款。 以欺诈手段多领养老保险待遇,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 )在外地已退休的人员是否纳入本市养老保险范围在外地已退休的人员,不纳入本市养老保险范围。 在本市已缴交养老保险费的,其缴费本金按原缴交比例退还企业和本人;已在本市办理退休的,取消其享受养老保险金资格,并由市社保机构追回已领取的养老保险金。 (十三 )首次参保企业中已有退休员工的养老保险处理办法企业首次办理养老保险缴费时已有员工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并已在企业办理退休的,已退休员工的养老保险费应由企业按规定补交至其达到退休年龄时止。 已退休员工符合达到规定退休年龄时可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规定的,市社保机构从受理后的下月开始按以下办法支付其养老保险待遇:员工达到规定退休年龄时应计发的月养老保险待遇+员工达到退休年龄后调整部分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受理以前的待遇不予补付。 (十四 )单位转制的养老保险处理用人单位由机关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 (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 办非企业单位,下同 )或由企业转制为机关事业单位的,自转制下月起改按其转制后所适用的规定参加养老保险,转制前其已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仍按原规定执行。 (十五 )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的养老保险问题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参照《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若干实施规定》参加养老保险。 (十六 )特殊工种注意事项 凡设有特殊工种的企业,应每年向市社保机构报送特殊工种名录。 未按要求报送的,不予审核。 凡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企业员工,应 按时向市社保机构申报。 经审查后,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员工名单发还企业张榜公示 10 日。 无异议的,则办理正式退休手续。 严格按照原劳动部和 1985 年至 1993 年期间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名录审批提前退休,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和跨行业参照执行。 对没有原始档案或原始档案没有记载特殊工种工作经历的,不得作为提前退休依据。 对于曾从事多个特殊工种岗位工作的员工,须按其从事其中一类 (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高温、井下、有毒有害 )工种的累计年限认定其办理提前退休所需的特殊工种工作年限,在任 何一类工种岗位的工作时间都达不到年限要求的,不得办理特殊工种退休。 不同类型特殊工种的工作年限不能累计计算。 (十七 )特殊情况的处理 对员工不能提供原始档案材料及本市劳动人事部门调令原件的处理办法: (1)出生时间按其户口簿和身份证的记载确定; (2)缴费年限按其在本市实际缴交养老保险费的时间计算; (3)参加工作时间以其在本市实际缴交养老保险费的起始时间计算; (4)如缴费年限不满《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