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港松下港区19泊位鑫海码头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意见(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码头装卸货种为钢材成品,禁止运输散货等颗粒状货物;配备清扫洒水设备,减少汽车扬尘产生;制定船舶及汽车准入条件,要求进入 本港的船舶和进港汽车性能符合相应的船舶和汽车规定的排放标准。 废水 3 与 18泊位共建 1套处理能力为 90t/d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钢铁成品淋溶水、堆场初期雨水和冲洗水依托 18泊位 处理能力为 4000t/d的 堆场初期雨水和冲洗水处理系统 ,并配套相应废水收集管网,处理 后 回用于 18堆场 喷淋 ;船舶生活污水、含油废水由船舶自行 委托 处理。 噪声 选购低噪声设备,采取 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固体废物 港区生活垃圾 收集后全部由 长乐区松下镇环卫站 统一收集处理 ; 船舶垃圾均由船舶方面自行委托处理。 环境风险 已编制 《 松下港区 1 19泊位(鑫海码头)工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并报备 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 (备案编号: 3501822020005L)。 三 、 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果 本工程自 2019年 9月开始试运行,试运行期间实际吞吐量约 ,年吞吐量预计达 83万吨 /年,工况稳定,工况负荷达到设计吞吐能力的 83%,符合工况必须达到设计能力 75%以上的验收要求。 环境空气和 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 根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试运行期间工程附近敏感目标山前村和松下村 TSP、 PM10日均浓度测值符合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码头周边 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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