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合同村委会出租(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 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门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第五条 各项费用的缴纳 :由乙方自行缴纳。 :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3. 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 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六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承租人出卖房屋,须在 3 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乙方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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