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公司生产管理考核标准(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发电部、设备部应根据我厂《锅炉防磨防爆管理制度》,经常检查金属技术监督范围内的设备和设施,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和领导,以便妥善处理。 未通知100元 发电部热机专工应做好机组超温超压及机组启停记录。 无记录扣100元 发电部启停炉时应做好膨胀记录并建立台帐,另将测量、记录结果书面通知设备部锅炉压力容器专工。 无记录、无台帐、无汇报扣100元 ,定期检查膨胀指示器,无记录 扣100元 ,做好检查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有关部门,以便妥善处理。 无记录扣100元 设备部点检员应按图纸要求,严格验收加工的备品配件。 尺寸不符扣200元 承压部件检修更换时,必须验证其钢号。 无验证扣设备部200元 进库的金属监督备品备件,必须进行材质鉴定。 无鉴定扣物资供应部、设备部各200元 焊口位置的设置,应符合规程要求。 不相符扣设备部200元 钢材严禁用气割,必须用等离子切割或机械方法加工。 违反规定扣责任部门200元 对口时,应做到管口端面与管子中心线垂直,其斜度不大于管径的1%,且不超过2mm。 违反规定扣责任部门200元。 对口时,应做到内壁齐平,其错口值不应超过壁厚的10%,且不大于1mm。 违反规定扣责任部门200元 焊口组装时,除设计的冷拉焊口外,其余焊口应避免强力对口,以防止引起附加应力。 违反规定扣责任部门200元 在使用前应烘干,烘干后的焊条应立即放入专用保温筒中,随用随取。 违反规定。 扣责任部门100元 部件施焊前,应制定严格的焊接工艺。 无工艺扣责任部门200元 热处理的焊口,应制定严格的热处理工艺。 违反规定扣设备部200元 维修部门应配合协助设备部金属组,进行本部门所管热力设备金属技术监督测试工作。 如取样割管、焊缝超声波探伤前的打磨等工作无配合扣100元 蒸汽管道要保温良好,有防雨水渗入措施,严禁裸露运行。 裸露一处扣责任部门200元 汽、再热蒸汽管道保温层表面应有焊缝位置的标志。 无标志扣设备部100元 发电部及设备部热机专工、锅炉压力容器专工,点检员因检查不到位、监督不力、检修质量不良、台帐记录不及时、不详细、专工、点检员扣100元;管理部门 扣100元 化学监督管理 水汽品质单项合格率每比标准降低1%,扣运营公司100元。 水汽品质总合格率每比标准降低1%,扣运营公司300元。 酸碱耗每比标准增加1g/mol,扣运营公司100元。 水处理设备可用率每比标准降低1%,扣运营公司100元。 水处理设备一类率每比标准降低1%,扣运营公司50元。 %,扣运营公司100元。 机组启动水质监督化验每漏一项,扣设备部50元。 未按规定提前冲转、回收凝结水、升压视情况扣奖,扣责任部门50300元。 化学监督异常情况未及时汇报者,扣运营公司100500元。 水质化验定期工作每漏一项,扣设备部50元。 异常情况处理不当,未造成严重后果者,扣运营公司50100元;异常情况处理不当,造成严重后果者,扣运营公司100300元。 热力设备停用保养合格率每降低5%,扣发电部、设备部各100元。 未进行热力设备停用保养,扣发电部、设备部100500元。 停运未通知化学监督人员,扣运营公司100元;热力设备停用保养监督不力,扣设备部100元。 主、辅设备大小修化学监督项目每漏一项,扣相关班组或责任人100元。 大修化学检查评价未达一类,扣发电部、设备部500元。 化学清洗工作配合不力,扣责任部门100元。 辅助设备化学清洗未按规定进行小型实验,扣设备部100元。 清洗效果达不到要求,扣设备部100元。 化学清洗由于操作不当造成后果者,扣责任部门100300元。 空冷设备堵漏不及时,扣责任部门100300元。 在线化学仪表投入率,每比标准降低1%,扣责任部门100元。 在线化学仪表准确率,每比标准降低1%,扣责任部门50元。 化学仪表定期校验工作每漏一项,扣责任部门100元。 燃料检质率每低1%,扣责任部门100元。 燃煤校核试验每漏一项,扣责任部门100元。 %,扣责任部门100元。 充油电气主设备油质合格率、汽轮机油质合格率每降低1%,扣设备部100元。 其它用油设备油质合格率每降低1%,扣50元。 %,扣设备部100元。 汽轮机油耗每增加1%,扣设备部100元。 油质防劣措施有效率每降低1%,奖励责任部门100元。 油质检质率每降低1%,扣责任部门100元。 涂改报表或出假报表,扣责任部门50元。 出具错误试验报告,扣责任部门100元。 未及时报送报表情况,扣责任部门50元。 由于化学原因造成事故、障碍的,按《XXXX发电厂事故、障碍、异常考核条例》执行。 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管理 废水排放监督管理 厂区工业废水、转机冷却水,以及机、炉启停过程中,由于人员责任或设备检修维护不及时,造成废水溢流,污染排水,致使排水指标超标,一经发生,一次性扣责任部门200元,同时承担环保责任。 未经允许不得随意由事故排放口排放废水,一经发现违反规定,一次处罚500元,并承担环保部门对本厂的罚款。 电除尘器技术监督管理 运营公司必须做好除尘器的运行管理工作,并配合设备部环保室做好除尘器的定期监测工作,保证除灰系统正常运行。 如发生排灰堵塞影响除灰,以及技术指标低于标准值,每次每小时扣50元。 发现无故停运电除尘器或私自放灰,每次扣200元,并承担环保部门对本厂的罚款。 运营公司设专人建立电除尘器辅助设备使用可靠性台帐,设备运行情况、故障分析和消缺记录;并于每月2日12时前,次年1月5日12时前,做好电除尘器上月月度、上年年度投用时间、故障停运时间及投用率的统计,报设备部环保室。 拖延统计,影响报表准时填报,每次每日扣50元。 检修公司必须设专人建立电除尘器有关检修维护台帐。 由于对锅炉设备检修维护不好,影响电除尘器电场投入率低于98%,漏风率5%,每次每日扣检修公司、设备部100元。 与电除尘器运行配套的除干灰设备发生故障,每小时每炉50元扣责任部门。 垃圾场监督管理考核办法 物业公司负责厂区内固定的垃圾倾倒、堆放点,要保持周围的环境卫生,及时清理。 垃圾不及时平整、覆盖,发生乱堆乱放的情况,发现一次扣责任部门200元,并承担上级环保部门的罚款。 物业公司倾倒垃圾必须服从灰场专责人员指挥,按指定的地点倾倒,严禁乱倒乱放。 否则,发现一次扣部门200元,并承担环保责任。 粉煤灰综合利用的监督 运营公司每月2日12:00时将上月灰渣产生量、综合利用量、利用情况以报表形式报设备部环保室;每年元月10日将上年灰渣产生量、综合利用量和综合利用总结报设备部环保室。 拖延统计,影响报表准时填报,每次每日扣50元。 、检修规程、设备台帐、检修记录等设备台帐,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缺一项处罚100元。 ,以防止对扬尘对现场的污染。 产生污染部位必须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不得污染现场环境面貌。 综合利用必须有防止二次污染的管理制度,缺一项处罚100元。 污染现场环境一次扣100元。 计量监督管理:、入库、发放、封存、报废制度。 需新购置和领用的计量器具,必须经设备部计量室审批,方可采购和发放。 采购的计量器具,经设备部计量室检定合格后,方能付款入库。 凡封存、启封、停用、启用的计量器具,必须在设备部计量室监督下进行。 新领用的计量器具应到设备部计量专责处登记上帐,编写检定周期后使用。 每少一个环节扣责任部门100元。 发现使用无检定合格证和封存、停用、过期、报废的计量器具(仪器)者,扣使用人100元/台(件),若属工具室管理的计量器具,扣工具管理员50元,扣使用人50元。 、标准计量器具进行一次抽查,保证计量装置、器具在合格有效期内,每少一次,扣检查人50元。 计量报表: 每月1日前,热控、电测专业将上月热控仪表监督报表、电测量仪表监督报表、远动装置运行统计表、遥测量核对表报设备部。 6月30日、12月31前,热控、电测专业将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报设备部。 每延期一天扣罚50元。 上级如有新的要求另行通知。 ,应书写工整,数据准确、签名完整,不得涂改,禁止使用铅笔、圆珠笔和纯蓝墨水书写,不合格者,每张报告、记录罚款20元。 计量标准: 计量标准装置考核(复查)的申请:计量标准装置所在班根据JJF10332001《计量标准考核规范》和检定规程要求。 应按时做好计量标准装置的自查自检工作。 新建立的计量标准装置应及时递交建标报告和考核(复查)申请书及应有的技术资料。 使用中的计量标准装置在考核(复查)期满前7个月,提写“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 增加或更换计量标准器或主要配套设备后,应填写“计量标准变更申报表”。 环境条件变更时应重新考核。 对于装置的年稳定性和重复性标准偏差的自检试验,自检周期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自检记录要规范并记入标准装置履历表存档备查。 到期不报或迟报者,视为不合格统计。 每套装置考核责任部门200元。 “计量标准运行记录”。 发现问题要详细记录缺陷及处理经过。 计量标准室每日做好温度、湿度监测记录。 实验室检定工作时要做好温度、湿度监测记录。 每缺少一次扣40元。 、仪表要做好大、小修台帐记录。 发现问题及时填写。 不及时填写每次扣40元。 %,(指外送或自检的标准计量器具:,,化学标准仪表、仪器等)应在检定周期到期前15天送到检定单位,自检计量器具可提前20天送检。 到期不送或迟送者,均视为不合格统计,每台(件)罚款100元。 %(如:长度、衡器等),到期不送或迟送者,每台(件)扣责任人80元。 标准计量器具检定后,送检单位应在7日内持检定证书到设备部登记上帐,每延迟一天,扣30元。 能源计量: 燃料管理部对入厂煤(轨道衡、汽车衡)过衡率(含检斤)100%,指标每低1%,扣100元。 为了保证轨道衡的准确、可靠运行,燃料管理部每季度对轨道衡的机械部分维护检查一次(包括调整螺丝、防锈、加油等),并做好记录。 维护工作必须开工作票,运行班长批准后方可工作,每缺一次扣100元。 ,每季度对汽车衡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每少一次扣100元。 甲乙皮带称实煤校验每月三次(发电部、运营公司配合,上、中、下旬各一次);给煤机皮带称,每三个月实物标定一次;每少一次,扣责任班(人)100元。 无故不按时校验,每拖延一天,扣部门100元。 检定完后,三天内交检验报告,迟交一天扣30元。 检定报告无校前记录,扣50元。 天平使用完后,应立即清扫,保持清洁。 托盘内不允许堆放砝码或杂物,发现一次扣责任部门100元。 ,钥匙分别由有两人保管,违反此规定者,扣责任部门200元。 所有煤采制化操作必须保证两人在场,为这违反此规定者,扣责任部门100元。 异常情况汇报不及时、处理不当,未造成严重后果者,相关人员罚款50100元;造成严重后果者,按《XXXX发电厂事故、障碍、异常罚款条例》和厂部有关规定处理。 安监部检查监督不到位考核100500元 所有记录要真实完整,本人签名,承担责任。 记录未签名,扣责任部门50元;代替签名者,代签者扣责任部门100元。 记录不完整者,扣责任部门50元,记录本撕页,每少一页罚款50元。 MIS报表系统只能以本人身份进入,相关人员重新修改本人系统密码并保密,泄密者后果自负。 出具数据错误的试验报告,责任人(包括审核人)扣责任部门100元。 燃料设备、仪表定期检验、校验、校核试验工作每漏检一项,罚款100元。 燃料月检质率每降低1%,对燃料管理部罚款500元。 %,对燃料管理部罚款500元。 编码、报告结果未及时报送、输入SIS系统的,扣责任部门50元。 燃料检质人员必须经岗位考试合格方能独立上岗;培训工作未完成;技术资料不齐全,相关班组或运行值罚款100元。 对于拉煤汽车不配合采样工作,未能采样的,采样人员立即通知过磅员不许过磅,未采样就过磅者,每次(车)罚款100元,由于汽车司机不听指挥,造成的设备、汽车、人员伤害等由燃料管理部负责。 运行采制人员正常上班期间发生漏采的,一车次罚款100元,故意不采样的,加倍处罚。 煤样交接时,交接双方没有在规定地点、时间、方式(当面制备、分样、签字者)交接者,有关人员扣责任部门100元,监督人员200元。 煤样存放未按规定执行者,扣责任部门100元。 非相关工作人员进入采制化工作间,采制值班员不及时制止者或工作间无人操作时不锁门、钥匙未妥善保管者,扣责任部门100元。 监督人。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