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林镇镇西大道及镇胜线道路改造工程招标文件(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遵循公正、公平、科学合理,竞争优选为原则;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 工作在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 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2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先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投标书无效;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的;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要求签署、盖章,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投标人递交两份 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书,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文件无法区分正、副本的; 投标文件活页装订的。 未加盖连续页码,中间有插页、缺页的。 经初步评审后, 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中资格后审的评审标准和办法,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作废标处理,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 件的要求。 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XX镇镇西大道及镇胜线道路改造工程 招标文件 15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 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修正后的投标报价高于原投标报价的,以原投标报价为准;低于原投标报价的,以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 保证金 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2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 23 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在评审过程中 ,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 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表第 15 项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 排名第一的中标 候选人 为 中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招标人有权 拒绝全部投标。 所有 XX镇镇西大道及镇胜线道路改造工程 招标文件 16 投标被拒绝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评标过程的保密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 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 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合同授予标准 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 款所确定的中标人。 2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 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 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中标通知书 确定招标人后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被接受; 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份; 中 标人应根据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与招标人代表签订合同。 3履约保证金 中 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30 天 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应按 本 须知前附表 第 14 项 的规定,向业主提交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的数目为中标造价的 10%。 其中质量履约保证金: 30%;工期履约保证金: 20%;项目负责人到位率履约保证金: 30%;安全无死亡履约保证金: 10%;文明施工履约保证金: 10%。 如果中标单位不按本规定执行,招标单位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为取得履约保证金所需的费用,由 中 标人自行负责。 3合同签订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施工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 XX镇镇西大道及镇胜线道路改造工程 招标文件 17 他协议 ; 招标人如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中标人如不按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 保证金 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 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 ; 如果 中 标人未能遵守本须知第 30 条的规定,招标人则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 保证金。 在此情况下,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预期的 中 标人,或者重新组织招标。 八 、 其他 选定中标人后,将在湖州建设信息网和湖州市招投标中心网站向社会公示 3 个工作日。 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如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除取消中标资格外,业主将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并建议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承担本工程施工的项目负责人到位率每月应达到 90%以上,否则视为项目负责人不到位,处 1000 元 /天的违约金并扣罚相应 履约保证金。 若项目管理不到位,以致发生劳动力缺乏或机械不到位、技术力量不足等情况,造成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达不到业主、监理及合同等要求,由业主或监理视情况处以 3001000 元 /次的违约金。 以上两项一旦发生,将在当月的工程进度款中由业主现场管理人员确认后直接扣除,不再返回。 引起其他不良后果的将报建设主管部门进行通报处理。 第二章 施工 合同 XX镇镇西大道及镇胜线道路改造工程 招标文件 18 第 一、二部分 合同协议书及 通用条款 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GF— 99— 0201)“ 示范文本”。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询标纪要及承诺书;( 5)招标文件及投标疑问回复;(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投标书及其附件;( 8)工程报价单;( 9)图纸;( 10)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11)工程量清单。 二、工期延误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如由于承包人原因而引起延期承诺工期,承包人则按每延期一天承担工程造价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三、安全施工要求: 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否则扣罚相应的保证金。 四、工程 价款及调整 本合同价款采用 ( 1) 方式确定 ( 1)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完成工程量清单内工作量所包括的风险及湖建发 [2020]255 号文件关于人工、材料价格风险的约定。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 (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 / (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 / ( 4)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由于 工程设计变更及联系单签证 等增加的工程,在投标文件中没有投标单价的项目,结算价按照中标价与招标控制价的下浮比例同比例下浮。 工程量清单项目和工程量的调整 (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应按实调整: ①发包人提供的分部项目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项目多列或重复列项; ②设计变更引起新增清单项目或取消原有项目。 (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 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均应按实调整: XX镇镇西大道及镇胜线道路改造工程 招标文件 19 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数量有误; ②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数量的增减。 ( 3)清单项目或工程量调整应根据施工图纸、设计变更联系单等内容,按“计价规范”和本省“计价依据”等要求进行列项、计量。 单价的调整 ( 1)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有数量误差,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数量的增减,在下列约定的幅度内执行合同原有的价格: 凡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 2%及以上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 15%及以上时,其增加部分工程量或减少后剩 余部分工程量相应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参照投标时的报价分析表对原价格重新组价,或参考投标时所采用的计价依据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审定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 2)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项目,其相应单价的确定方法为: ①合同中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参照合同中类似的单价计算确定; ( a)某种材料(或半成品及成品)等级、标准变化的,清单组合子目不变,仅调整不同的材料价格; ( b)清单项目某一特征或工程内容变化,不影响其他特征及工程内容价格的,其他特征组合标准不变,仅调整发生变化的组合子 目价格; ②合同中没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参考投标时所采用的计价依据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施工中出现施工图纸或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的,发承包双方应按新的项目特征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 措施项目费调整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以及分部分项工程量变化,引起措施项目数量、内容发生变化,应调整措施项目费。 原措施费中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 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①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的措施项目,参照本条第 3 款规定,依据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工程量和综合单价计算; XX镇镇西大道及镇胜线道路改造工程 招标文件 20 ②采用以“项”计价等措施项目,应依据合同约定的措施项目和金额或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后的措施项目费金额计算。 五、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正式合同签订 7 天内支付合同价款的 5%预付款作为工程备料款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在项目办理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前支付 其 总费用的 60%。 扣回 预付 款的时间、比例: 六、 工程量确认 承包方应在每月 25 日前(节假日则向后顺延)向招标方监理工程师和投资方工程主管报送当月施工(完成情况及下月计划)进度表和工程进度申报单。 七、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工程 量 完成 50%时, 支付 至合同价款的 30%,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75%(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在工程 竣工验收 前单独支付完毕 ),其余款项待竣工决算审计核实批准后(除预留决算审核后造价的 5%为保修款外)一年内支付。 八、材料供应 : ( 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 备的约定:主要材料、配件、设备等的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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