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妊娠期合理用药讲稿(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的死亡,而较少出现胚胎结构的畸形  致畸 最 敏感期 (指妊娠 3一 12周 ) 此期为器官形成期 , 胚胎对药物等大多数致畸原都很敏感,主要表现为结构畸形并伴随胚胎死亡和自发性流产  有致畸作用的药物 以下药物已列为早孕期禁忌用药 乙醇 、 抗肿瘤药物 、 抗生素 ( 青霉胺 、 四环素 、 氯霉素等 ) 、 性甾体激素 ( 如己烯雌酚 、 氯米芬等 ) 其他(如 CO、锂制剂、汞制剂、丙戊酸钠、苯妥英钠、沙利度胺 (反应停 )及香豆素类 (如华法林 )。 妊娠中、晚期用药问题  致畸 危险期 (指妊娠 13周一 分娩 ) 对致畸原的敏感性下降,但 仍可 表现为生长迟缓、某些特异性生理功能缺陷等。  易受影响的组织器官 生殖系统 尚未分化完全 神经系统 在整个妊娠期间持续分化、发育,故药物的影响一直存在。  致畸 表现特点 出现在新生儿期 出现在若干年后 如孕妇服用己烯雌酚致后代生殖道畸形或阴道腺癌,至青春期才明显表现出来。 妊娠期用药原则  单药有效的避免联合用药  有老药避免用新药  小剂量有效的避免用大剂量  早孕期间避免使用 c类、 D类药物  若病情必需应用对胎儿有危害的药物,则应先终止妊娠,再用药。 妊娠期常用药物 —— 抗生素 对胎儿有不良影响  链霉素、庆大霉素和卡那霉素对听神经有损害  氯霉素可导致 “ 灰婴综合征 ”  四环素可致乳牙色素沉着和骨骼发育迟缓  呋喃妥因可能导致溶血  磺胺类药物在胎儿体内与胆红素竞争蛋白,可能导致核黄疸。 妊娠期常用药物 —— 抗高血压药  卡托普利有致畸和致胎儿生长迟缓作用,应不用。 新型的不含琉基的 ACEI类药如螺普利孕期可慎用。  噻嗪类利尿药一方面是早孕期用药有致畸可能(为 D类药);另一方面用药后可引起水、电解质平衡失调  中枢性抗高血压药如甲基多巴,可乐定等列为 C类药  钙桔抗药如硝苯地平及血管舒张剂如肼屈嗪属 C类药物,  α 受体阻断药如哌唑嗪等虽为治疗轻、中、重度高血压及肾性高血压的首选药物之一,但因其对孕妇与胎儿的安全性缺乏证明,故孕期不宜选用。 妊娠期常用药物 —— 抗惊厥、抗癫痫药  苯妥英钠与苯巴比妥类 是临床常用的抗惊撅和抗癫痫药,而癫痫又是育龄妇女的常见病 ( 1/200)。 巴比妥类抗癫痫药也具有类似的致畸作用,与苯妥英钠类合用可能加重致畸作用  适量应用硫酸镁末见对胎儿有不良的影响,但必须严格掌握剂量,目前临床资料表明,日总量在 Z0~ 25mg,对母婴是安全的。  水合氯醛,末发现不良作用 妊娠期常用药物 —— 降血糖药  磺酰脲类降糖药 如甲苯磺丁脲有致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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